·南京地区人体伤残程度 司法鉴定作业指导书 宁司鉴协[2014]04号 关于印发《南京地区人体伤残程度 司法鉴定作业指导书》的通知 ...
·行政赔偿数额计算 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的,赔偿金按照下列规定计算。(一)造成身体伤害的,应当支付医疗费,以及赔偿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减少的收入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最高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五倍;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数额,应当以职工年平均工资除以全年法定工作...
·在什么情况下,电力设施产权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因高压电造成他人人身损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电力设施产权人不承担民事责任:(一) 不可抗力;(二) 受害人以触电方式自杀、自伤;(三) 受害人盗窃电能,盗窃、破坏电力设施或者因其他犯罪行为而引起触电事故;(四) 受害人在电力设施保护区从事法律、行政法...
·侵权案件中被侵权人死亡,赔偿项目是否包括其家属交通费及食宿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人身损害赔偿范围】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
·《民法典》施行后侵权责任归责原则4 公平责任原则的适用情形 91.一般情形。《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六条:“受害人和行为人对损害的发生都没有过错的,依照法律的规定由双方分担损失。” 92.因自然原因引起险情的紧急避险致害补偿。《民法典》第一百八十二条第二款:“危险由自然原因引起的,紧急避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可以...
·提供劳动者受害责任纠纷中,个人之间的劳务关系如何认定? 很多打零工的人与老板之间并不会签订书面的劳务合同,当出现纠纷时,提供劳动者应该如何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呢? 关键是原被告之间是否成立个人劳务关系。个人劳务关系是指存在于自然人之间,提供劳务一方根据接受劳务一方的指挥与安排,为其提供特定或不特定的劳务,接受劳务一方按照约定给付报酬的...
·伤残鉴定须认准标准 我国关于伤残鉴定主要有两个标准,一个是《劳动能力鉴定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一个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前者专门适用于工伤等劳动争议案件,后者则主要适用于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的伤残评定,但是其他缘由所致人身伤害伤残等级评定可以参照使用。实践中...
·如何区分雇佣关系与承揽关系? 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是指在劳务关系存在的前提下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就损害赔偿责任的承担所引发的争议。案件在认定双方法律关系时,往往会有当事人主张双方并非雇佣关系而是承揽关系。那么,该如何区分雇佣关系与承揽关系? 雇佣关系与承揽关系看似相似,但其实二者存在实质性区别。雇...
·孩子在学校、幼儿园发生事故责任该由谁承担 未成年孩子在学校、幼儿园发生了事故该由谁来承担呢? 首先、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收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
·被帮工人与过错帮工人的责任认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2修正) 第四条 无偿提供劳务的帮工人,在从事帮工活动中致人损害的,被帮工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被帮工人承担赔偿责任后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帮工人追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被帮工人明确拒绝帮工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
·高空抛物致人损害,物业是否需要承担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规定:“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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