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在主体上应当是达到行使法律责任年龄的人,也就是年满十六周岁的人。
第二,就是在主观方面应当是故意犯罪,也就是说过失不可能构成本罪[泰州刑事律师tz148.net]。
第三,就是本罪侵犯的客体,本罪是规定在妨碍社会管理秩序这当中,但是本罪不仅侵犯了社会的管理秩序,同时也侵犯了公民个人的权利,比如,受教育的权利。
第四,就是本罪的行为方式。那么本罪的行为方式有三种情形:
第一种,就是顶替他人高等学历教育入学资格,比如说,专科学历 、本科学历 、硕士学历,行为人通过非法的手段其实是剥夺了他人受教育的权利。
第二种情形,就是顶替公务员录取的资格,我们都知道公务员的录取一般要经过笔试 、面试 、体检 、政审等一系列的程序。那么行为人通过冒用他人的身份,从而剥夺他人工作的资格,代替他人去取得了录用资格,这种行为其实不仅是侵犯了公民的个人权利,同时也违反了《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第三种情形,就是冒名顶替就业安置待遇[泰州刑事律师tz148.net]。一般主要是冒名顶替退伍军人的就业安置待遇,因为退伍军人退伍之后,其实会享受一些优厚的待遇,比如在税收方面、加分方面、招录方面。那么这个时候行为人通过冒名顶替退伍军人,实现了退伍军人所应当享受的一些优厚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