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律师
商标评审代理委托书

    商 标 评 审 代 理 委 托 书      
    (样式)



      

    委托人:                            



      

    受托人:江苏德本律师事务所                            



      

     委托人是  国家/地区的公民/法人,现委托上述受托人代理对第  类 第    号     商标进行如下“√”评审事宜:



      

     □驳回商标注册申请复审案       □商标异议复审案



      

     □撤销注册商标复审案        □注册商标争议裁定案



      

     受托人代理上述评审事宜的权限为:参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及其《实施条例》和《商标评审规则》规定的本案有关评审活动。委托人特别声明包括下列第        项权限:



      

    ① 承认对方评审请求
    ② 放弃或者变更评审请求
    ③ 撤回商标评审申请



      

     



      

    委托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填写本委托书时请认真阅读背面的说明。



      

    附:
    商标代理组织名称:江苏德本律师事务所
    地址:南京市江东北路91号典雅大厦20楼
    电话:025-84110110
    网址:www.njLawyer.cn 



      

     



      

    说明:
    1.   商标评审代理委托书须由委托人签名或盖章,并注明委托事项和权限后方有效。
    2.   委托授权的商标评审代理权限未经特别声明的均为一般代理,即不包括商标代理组织代为①承认对方评审请求;②放弃或者变更评审请求;③撤回商标评审申请。如包括前述某项或多项权限,应在指定的空格内填写上述权限的相应序号;否则,视为不包括上述权限。
    3.   商标评审代理权限发生变更或者解除商标代理关系的,委托人应当书面告知商标评审委员会。
    4.   此委托书一式二份,一份由委托人存查,一份由委托人交由受委托的商标代理组织提交给商标评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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