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土地出让年限到期怎么办,土地出让什么时候到期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土地出让年限到期怎么办,土地出让什么时候到期由于我国的土地所有权并不属于个人,个人拥有的只是土地的使用权,而且使用权也是有期限的。但是很多人都不知道这方面的相关知识,我们将在下文为您详细的介绍有关土地出让年限到期的问题。希望能帮助您解决遇到的问题。
  一、土地出让年限到期怎么办
  土地转让年限到期就是指土地使用权到期,根据我国的相关法律,土地使用权到期有两种处理的办法:1、土地使用者申请续期在一般情况下,政府应批准续期使用。按照《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21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期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政府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外,对申请续期的应当予以批准,经批准予以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按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2、政府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21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期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虽申请续期但未获得批准的,土地使用权由国家无偿收回。根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40条的规定,土地使用权期满,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由国家无偿取得。这就是说,国家在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同时,也无偿收回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所有权。
  二、土地使用权期限是多久
  土地使用年限最高70年 据市国土部门有关人士介绍,土地使用年限是从开发商取得该地块的土地使用证之日开始计算,即国家首次出让该地块的时间。根据1990年5月19日开始实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1、住宅用地(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商品房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2、工业用地(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工厂、工业区):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3、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4、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40年;5、综合或者其他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
  三、土地出让年限的确定
  1、通过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或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按变更后的土地用途、出让年限,以变更时的土地市场价格补交相应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具体操作时,可用居住用地
  70年期的市场评估价扣除原商业用地剩余年限的市场评估价,再按一定比例(一般为 40%)乘以其差价,从而确定出需补缴的土地出让金,使
  70年期土地使用权合法化。2、通过政府收购后重新出让方式确定
  70年期。因为这种情况一般属拆除地上建筑物后重新建设,尽管当事人已通过转让方式取得了剩余年期的土地使用权,也通过了规划审批,但并不等于出让方(土地管理部门)也同意其改变土地用途并变更土地出让合同。出让方可以采取先报经政府批准,再按市场价格(一般以评估价为准)收购其土地使用权,然后以招拍挂方式公开出让
  70年期的住宅用地使用权(原土地使用权人当然可以参与竞买),重新确定土地使用权人。我们在上文已经为您详细的介绍了土地年限到期的相关问题,首先是到期以后有两种办法:1、自动续期;2、无偿收回。其次是土地使用权年限分为不同的用途有不一样的年限。最后是土地出让年限的确定,我们整理了两种确定年限的办法。如果您在这方面还有任何的疑问,请您来电咨询,我们的律师将会根据您的具体情况为您详细解答。
  
  
  


·国有土地使用证出让金的缴纳标准
      国有土地使用证出让金的缴纳标准国有土地顾名思义就是国家的土地,国有土地出让金一般就是指国家将图的出让给某个人或者是某个企业,而这些企业和个人交纳的金钱就是出让金。而且每块出让出让时间不同,金额也是不同的,那么接下来我们就来看下,国有土地使用证出让金的缴纳标准是什么? 一、国有土地...


·企业征地补偿款的标准是多少
      企业征地补偿款的标准是多少您在生活当中不知道会遇到什么样的事情,有可能政府在建设规划的过程当中,说不定什么时候就会征用自家的土地。所以您在平时就要对国家的一些征地补偿款的政策及时的进行了解,以免在拆迁的时候自己的相关利益损失了您也不知道。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企业征地补偿款的标...


·土地使用权50年的规定年限是什么?
      土地使用权50年的规定年限是什么? 我们知道我国的土地是国家所有,我们很多人拥有的土地是拥有土地的使用权,任何组织任何人不得侵占,我国地大物博但是同时由于我国人口众多,所以平均到每个人身上的土地却很少。对于我国的土地,按照用途的不同规定了不同的土地使用年限,那土地使用权50年的...


·身份证掉了可以在外地补办吗
      在这个时代身份证这个证件是我们经常需要拿出来使用的,所以就会容易出现丢失这个问题,当我们缺少了他,我们在很多的地方都会面临一个或几个非常严重的问题,身份证掉了可以在外地补办吗,这个问题就会出现在我们的脑海里,接下来就由我们的律师来为您解答。 一、申领居民身份证    居民年满...


·行政确认与行政许可的区别在哪些地方
      行政确认与行政许可的区别在哪些地方1、行为对象不同。行政确认是指对行政相对人既有法律地位、权利义务的确定和认可,主要是指对身份、能力和事实的确认;行政许可的行为对象是许可行政相对人获得为某种行为的权利或资格。一般来说,前者是业已存在,而后者是许可之前不得为之。2、行为的法律效果不...


·在我国土地使用权有什么规定
      在我国土地使用权有什么规定在中国土地是非常紧缺的资源,所以国家政府对于土地的管理也是非常严格的,对于土地的管理国家有许多的法律规定,不过对于这些规定其实当前并没有多少人能够了解,所以很容易会触犯这些规定,导致给自身带来不必要的损失不必要的麻烦。那在我国土地使用权有什么规定呢? 土...


·土地承包纠纷找谁?
      土地承包纠纷找谁? 在农村的土地如果拥有使用权,那么是可以承包的,会与承包方签订承包合同,如果之后双发发生有关承包的纠纷,就可以向法院进行起诉,那么发生土地承包纠纷找谁处理呢,以及纠纷调解仲裁法法条是什么呢,下面由为您分享一下有关知识吧! 一、土地承包纠纷找谁 土地纠纷主要...


·国有土地使用证怎么贷款吗
      国有土地使用证怎么贷款吗国有土地证是可以抵押贷款的,但是涉及到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首先应该注意以下几个法律问题1.无偿取得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的不能直接抵押。 国营企业和集体企业由于历史原因,占有和使用城镇国有土地。上述企业对这类无偿划拨的土地只有使用权,没有处置权,更不能用划拨土...


·房地产开发资质要什么资料
      随着房地产市场的快速发展,不少企业涉足房地产开发领域。但是要想进行房地产的开发,就需要拥有房地产开发的资质。积极申请取得房地产开发的资质是进行房地产开发势在必行的事。那么申请房地产开发资质需要提供哪些材料呢?接下来,我们就和您一起讨论下取得房地产开发资质要什么资料。 一、房地产...


·农村宅基地流转将迎来政策拐点?
      传统的农村土地制度是造成农村经济与城市经济隔绝的重要壁垒,这一现状极大地限制了城市对农村的反哺。宅基地的流转若能设计、实施得当,将能促进农民福祉和农村经济的发展,并成为将来全面打破城乡二元结构的有效铺垫。 农村集体土地制度僵化,造成农业生产力落后,是农村经济近些年日渐衰退的根源...


·异地离婚怎么办理,有什么程序?
      您都知道,离婚有两种方式,一是双方协议离婚,还有就是诉讼离婚。对于夫妻双发在同一地区的办理离婚很简单,那么在异地的夫妻怎么办理离婚呢?今天整理了关于异地离婚怎么办理的资料,供您阅读了解。 一、异地离婚怎么办理 一般协议离婚的话,不管是否在同一个地区,都是同样的办理办法。双方协...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