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什么是商标权?商标权的保护要件包括?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什么是商标权?商标权的保护要件包括?
  
  商标权的保护要件其实您想问的是商标权的保护,商标作为人们日常生活中随处可见的商品标志。其必然会得到国家的重点保护,那么商标权是如何保护的呢?
  
  一、商标的构成要件
  
  1、应当具备法定的构成要素。
  
  在我国能够作为商标之构成要素的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和颜色组合,以及上述要素的任意组合。国外允许的声音商标和气味商标在我国均不能作为商标进行注册的。
  
  2、商标应当具有显著特征。作为商标的标志必须能够将此商品或服务与他人提供的商品与服务区别开来。欠缺显著性特征的标志可以使用,但不能注册。(最重要的要件)
  
  3、不得侵犯他人的在先权利或合法利益。
  
  ①、不得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与已注册或申请在先的商标相同或近似。
  
  ②、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
  
  ③、不得侵犯他人的其他受法律保护的权利,如外观设计专利权、著作权、姓名权、肖像权、商号权、特殊标志专用权、知名商品特有名称、包装、装潢专用权等。
  
  4、商标中有商品的地理标志,而该商品并非来源于该标志所标示的地区,误导公众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但是,已经善意取得注册的继续有效。
  
  所以商标权的保护要保护的也正是这些。
  
  二、商标侵权行为
  
  商标侵权行为,是指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
  
  根据我国《商标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1、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
  
  2、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3、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4、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
  
  5、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三、商标侵权行为的法律责任
  
  1、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政责任
  
  行为人实施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也可以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专门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 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并可以处以罚款。进行处理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根据当事人的请求,可以就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为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或者被侵权人在被侵权期间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包括被侵权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2、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刑事责任
  
  以下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构成犯罪的,除赔偿被侵权人的损失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
  
  2、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
  
  3、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
  
  四、驰名商标的法律保护
  
  驰名商标是指在广大公众中享有较高声誉,有较高知名度的商标。
  
  (一)认定驰名商标的标准
  
  1、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
  
  2、该商标使用的持续时间;
  
  3、该商标使用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
  
  4、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
  
  5、该商标驰名的其他因素;
  
  (二)驰名商标的保护措施
  
  1、驰名商标的国际保护措施
  
  《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第6条之2规定,如果另一商标系复制、伪造、或翻译他人的驰名商标并用于相同或类似的商品上,易于造成混乱时,成员国应依职 权,在本国法律允许的条件下,或应当事人的请求,拒绝或取消该另一商标的注册,并禁止使用。商标的主要部分抄袭驰名商标或者导致造成混乱的仿造者,也适用 此规定。自注册之日起至少5年内,应允许提出取消该商标的要求。允许提出禁止使用的期限,可由本同盟各成员国规定。对于以不诚实的手段取得注册或使用的商 标提出取消注册或禁止使用的要求的,不应规定时间限制。
  
  《知识产权协议》第16条第三款也规定::“巴黎公约(1967)第6条之2的规定应准用于与已注册的商标的商品和服务不相似的其他商品和服务,其条件是 与这些商品或服务相关的商标的使用应能够表示出这些商品或服务与已注册商标所有者之间的关系,而且已注册商标所有者的利益有可能因这样的使用而受到损 害。”
  
  2、驰名商标的国内保护措施
  
  我国《商标法》第13条规定:
  
  (1)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2)就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商标权的保护就是通过对商标侵权行为的惩罚来达到保护的目的,商标构成的要件正是为了保护其他商标权,也是商标权需要保护的东西。以上是我们为您整理的关于商标权的保护的知识,如果您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地方可以致电咨询.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需要什么?
      在信息爆炸和信息共享的时代,技术变得更加容易获得。因此当开发和床在了一个新技术时,应该进行软件著作权申请,确保自己的劳动成果不被盗用。那么,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需要什么?我们下面为您详细介绍软件著作权需要的资料。 一、申请软件著作权登记的,应当向中国版权保护中心提交以下材料: 1...


·专利权转让程序须知事项
      现今我国关于知识产权的保护越来越完善了,专利权作为知识产权当中非常重要的一种,它的注册以及转让以及消灭都有着非常严格的法律规定。在专利权的转让合同当中也有一些法律规定的注意试一下,那么在专利权的转让合同当中,这种特殊的技术转让的合同有着什么特殊的规定呢?如果想要转让自己专利权或者...


·哪些行为不属于侵犯著作权的行为
      哪些行为不属于侵犯著作权的行为 究竟哪些行为不属于侵犯著作权的行为?其实我国相关法律中,并没有具体规定哪些行为不属于侵犯著作权的行为,而是对侵犯著作权的行为进行了列举,下面就让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 哪些行为不属于侵犯著作权的行为 《著作权法》第四十六条和第四十七条对于侵犯...


·企业没有注册商标,怎么使用企业名才不会侵权商标
      已经核准的公司与商标同名虽然不存在侵权,但违法使用商标构成侵权,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二)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


·市场监督局查到商标侵权处罚多少钱?
      市场监督局查到商标侵权处罚多少钱?市场监督局查到商标侵权处罚几千元到几万元都是可能的,因为具体的处罚的罚款金额应当根据违法金额的所得数额来进行一个计算,比如说违法的金额数额已经达到了5万元以上的话,是可以除以这种违法金额5倍以下的罚款的。工商局商标侵权会先被判处支付一定数额的经济...


·著作权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内容是什么
      著作权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内容是什么?《著作权法》第十六条是关于职务作品的著作权归属问题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六条 公民为完成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工作任务所创作的作品是职务作品,除本条第二款的规定以外,著作权由作者享有,但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在其业务范围内优先使用。作品完...


·商标侵权案件能否撤回投诉
      要看情况,如果商标的侵权案件已经开始处理当中,就不可以撤回投诉。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二)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三)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


·商标注册公告信息无效宣告是由谁发出的?
       一、商标注册公告信息无效宣告是由谁发出的? 由商标管理部门发出,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本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的,或者是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由商标局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 商标局做出宣告...


·到期商标可以自己续展吗?
      到期商标可以自己续展吗?商标是可以自己续展的,商标续展的次数及续展有效期:续展注册商标有效期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其有效期仍为10年。商标权人可以办理无数次商标续展,即一直使用该商标。二、续展申请被驳回怎么办续展商标注册申请经过商标局的审查核准后,原《商标注册证》被加...


·商号权与商标权的区别,商号权的特征是什么?
      商号权与商标权的区别,商号权的特征是什么? 当我们第一次听说商号权时,肯定会与商标权弄混淆,这是很多人都会犯的一个错误,我们将在这里为您解析商号权与商标权的区别是什么?商号权的特征是什么?请您仔细阅读。 ? 一、商号权与商标权的区别是什么 1,客体不同:商标权的客体为申请...


·我国商标行政复议接收方有哪些
      我国商标行政复议接收方有哪些? 随着无形资产价值的逐步上升,当今社会出现的许多商标问题。问题虽然多但人们对自己无形资产的维权途径却不是很了解。总所周知,商标是一个公司或者企业的无形资产,但绝大部分的人对我国商标行政复议的相关问题并不了解,缺乏最基本的维权常识。如:商标行政复议接...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