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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工伤认定复议一般结果会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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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工作中我们有时候会受到伤害,那么这种情况下,我们可以到相关具备资格的医院去进行工伤鉴定。医院会根据你的实际情况作出评定书。那么你只要拿着这个判订书去找公司进行赔偿就好。但是公司申请复议怎么办呢?就以朝阳工伤认定复议为例了解一下。
  一般情况下工伤认定决定书上的诊断结论是不会出现错误的,如果真的错了你可以带上工伤认定决定书和你当时提交的首次医疗病历到认定你为工伤的部门让他们进行重新认定(不过这个时间可能就有点麻烦了,必竟都两年多了,就算申请行政复议时间都过了),个人认为是你当时的受伤引起了相关的后遗症,而对后遗症这块又不能根据工伤认定决定书进行认定,建议你还是到认定你为工伤的部门让他们帮你出一份与疾病相关联的鉴定申请或直接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做一次与你当时受伤相关联的鉴定,那样应该就没问题了。工伤认定无须变更,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八条 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另外,工伤认定只是判断是否属于工伤,与伤残鉴定结论没有因果联系。条例》第五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一)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的决定不服的;(二)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工伤认定结论是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的行政行为,用人单位或者工伤职工及其近亲属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提前行政诉讼。根据《行政复议法》第九条规定,用人单位、或者工伤职工及其近亲属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工伤认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上一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二十六条、第四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或者工伤职工及其近亲属对经过行政复议的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应当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为被告。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二十六条、四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或者工伤职工及其近亲属对工伤认定结论部分,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收到工伤认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直接提出诉讼的,作出工伤认定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为被告。劳动仲裁裁决后,当事人不服仲裁裁决的,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不是申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五十条 当事人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以上就是关于朝阳工伤认定复议的相关的程序以及所依据的法律。其实一般经过医院判定的工伤诊断书是不会错的,复议的时候也会根据诊断书来进行判定,但是可能有的时候会叫你到另一家医院进行再次的诊断,这个时候可能会存在一定偏差,但总体上是不会相差很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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