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技术负责人劳动合同的模板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一般一个团队或公司负责一个项目,不止需要能付出劳动的工人,还需要聘请技术负责人,来负责教工人学习技术,一般技术负责人需要负责的板块非常专业,所以团队在聘请技术负责人的劳动合同里需要明确技术负责人的职责范围和对他的要求,那么技术负责人劳动合同究竟怎么写呢?我们来看看下面的模板。
  
  劳 动 合 同
  
  协议双方:
  
  龙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马鞍山分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
  
  技术负责人 ? ? ? ? ? ? ? ? ? ?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因现场施工及项目管理工作需要,现委派乙方担任项目部技术负责人,在甲方及项目部的统一领导下,抓好现场技术管理等工作。为明确双方的责、权、利关系,特立如下协议条款,供双方遵照执行。
  
  一、乙方职责范围及要求:
  
  1、在施工中严格执行现行国家建筑法律、法规、规范、强制规范和标准,严格按图施工。
  
  2、负责承建项目的各项技术交底工作,组织技术人员、工人学习贯彻技术规程、规范、质量标准,并随时检查执行情况。
  
  3、乙方负责做好同设计单位和有关工程技术人员的工作联系,避免施工过程中因技术失误造成的损失。
  
  4、负责承建项目的全面技术和质量管理工作(安全、质量、文明施工、计划及进度、材料节约、设备及施工用具等),以及现场签证、班组核算、施工技术资料编制与整理、竣工决算办理等。
  
  5、熟练掌握工程预决算,科学的管理工程,在确保工程质量的前提下,多提合理化建议,降低工程成本。
  
  6、模范执行公司及项目管理的各项规定;协助项目投资及承包人抓好整个项目全面工作。
  
  7、处罚:
  
  (1)因施工技术交底不到位及管理不规范、不严格,处理问题不果断、不及时,导致的安全质量事故或设备事故,返工或使甲方受到行业管理部门及业主的处罚,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及相应损失,同时甲方有权依法向乙方追偿。
  
  (2)、乙方无权代表甲方对外签订合同及出具欠材料款等有关条据,否则由乙方个人承担责任。因项目需要对外签订合同或者结算材料款等事项的,须得到甲方的局面授权,否则由乙方个人承担全部责任。
  
  8、乙方无权将项目上的材料、设备等外借他人或外运出现场之外。
  
  9、乙方有权对违反规定或不听指挥的班组或承包人进行适量的经济处罚;严禁放弃原则做老好人而损害甲方利益及甲方形象。
  
  10负责组织办理各种签证、项目经济索赔、造价调整等经营管理工作。 11、负责按合同条款及完成的工程进度,向建设单位催要工程进度款。
  
  12、因乙方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二、乙方待遇:管理 项目期间的待遇(基本工资 绩效工资)计算时间:自 年 月 日起至 工程完工。(自甲乙双方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至工程交工、决算及竣工资料办理完毕之日止)如有工作调整,待遇另订。
  
  1、 月/年 基本工资 元整。平时,乙方按月领取 元,余款及绩效奖励工资春节前一次性结清。
  
  2、对乙方绩效奖励工资:
  
  (1)年度无重大过失发生,年底一次性奖励 元;
  
  (2)为项目部提出施工工艺改进,并在不影响工程质量的情况有效降低施工成本,年底一次性奖励 元;
  
  (4)每月支付乙方手机费 元。 本条约定的工资中已经包含甲方应支付乙方的各项社会保险费。如上级劳动部门或有关政府部门,要求甲方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时,其保险费由乙方全部承担,并在乙方工资中代扣支付。
  
  三、其他
  
  1、甲方为乙方在现场提供一间宿舍,乙方受聘期间,吃住在现场,以便对所负责的项目进行全天候的管理与监控。
  
  2、乙方工作时间及休息期间,不得酗酒、赌博、不得在外兼职其他工作、不得做老好人而损害甲方利益、必须跟班指挥与管理。
  
  3、乙方如在所负责的项目未交工的情况下,提出辞职,乙方工作期间的待遇,甲方只按基本工资结合工作天数支付,且必须待甲方人员到位后,交结手续办完后方可离开。
  
  4、乙方受聘期间每月工作时间不少于28天,在影响正常工作的情况可每月安排2天休息;少于28个工作日,每休一天扣100元工资。
  
  四、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 乙方: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项目承包人: 家庭住址: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技术负责人劳动合同的样式就是上面那样。从上面劳动合同可以看出,技术负责人的责任很明确,总的来说就是负责项目的技术和做完之后的监管工作,当然合同中也应提到,若技术负责人负责的地方如果出现问题,也会有相应的处罚。
  
  


·一、公司没给员工签劳动合同如何赔偿?
      一、公司没给员工签劳动合同如何赔偿?1、未签劳动合同需赔双倍工资。根据《劳动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因此企业在时应支付双倍工资。若未支付,职工可申请。2、如果未签合劳动同,劳动者可...


·劳动争议的受案范围是什么
      劳动争议的受案范围是什么 一、劳动争议的受案范围是什么 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3、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4、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5、因劳动报酬、工伤...


·确立劳动关系的年龄有限制吗?
      现如今,并不是只要具备了独立的行动能力就拥有了劳动能力,同时与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不只单单需要有劳动力就可行的。劳动者还需满足法定的劳动年龄范围,如果用人单位聘用的劳动者不在这个劳动年龄范围内,用人单位还需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那么,关于劳动关系的年龄有什么限制呢? 一、成立劳动关...


·转劳动关系异地工作有保障吗?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发展,我国经济水平不断的提高,中国企业越来越多。很多的企业扩大经营范围,在外地也开始投资建厂,拓展业务。所以,公司里的员工经常被调到其他的城市工作。那么,转劳动关系异地工作有保障吗?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转劳动关系异地工作有保障吗这个问题。? 一、...


·领导随意开除员工怎么赔偿?
      领导随意开除员工怎么赔偿? 领导随意开除员工怎么赔偿? ?公司开除员工,应按以下标准进行补偿: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


·有劳动合同不发工资怎么办?
      有劳动合同不发工资怎么办? 用在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情况下,农民工要先和用人单位协商,如果协商无法解决,则可以通过以下法律途径来解决: (1)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举报; (2)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需要注意的是,要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


·入职需要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吗?
      入职需要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吗,相信对于这个问题很多求职者是十分关系的一个问题,那么究竟是该怎样做,这个问题又在困扰着求职者,我们在进入接受一份新的工作之前是否应该对原来的劳动关系进行解除,我们若没有接触是不是就违反了劳动法的某一条内容,我们十分困惑,因此我们一起来解读一下。一、入职...


·新劳动法没签劳动合同怎么赔偿?
      新劳动法没签劳动合同怎么赔偿? 1、用人单位不签合同,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劳动者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六条、第七条规定,从未签合同满一个月的次日起补偿二倍工资,最多11个月,并补签合同。2、劳动者还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临时工劳动合同法条文
      在我们找工作的时候,是需要签订劳动合同的,而且,临时工一般也是需要签订的,来保障好双方的合法权益。那么,临时工劳动合同法全文都包含哪些条款呢?我们都需要注意些什么呢?下面,我们会为您带来相关的法律知识的介绍。 临时工劳动合同法全文 合同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社会劳动力的宏观管...


·未签劳动合同诉讼时效是多久
      社会上一个正常的招聘录用程序是面试录取成功后,公司会与个人签订一个合同条款,这对双方的一份约束。那么有的用人单位可能会以先入职再签合同为由暂不签合同,以至于劳动无合同保护。那么如果发生一些问题纷争,未签劳动合同诉讼时效是多久呢?让我们一起来探讨探讨。 诉讼时效 诉讼时效是指民事...


·用人单位免除与劳作者的劳作联系
      用人单位免除与劳作者的劳作联系,有必要要在法律规定的情况下才能免除,不然的话就归于不合法,需要对劳作者承当相应的补偿职责。如果您被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关系,您应该怎样去争取赔偿,得到什么样的赔偿,和本站我们一起来看一下吧。 那么非法解除劳动关系怎么进行赔偿: 1、对劳动者的经济补...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