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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代理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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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销售代理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目前,我国的大部分生产企业的产品销售都是代理销售的模式,将国内市场分为若干个区域,每个区域设立一级代理商,让后逐级发展代理分销商,这样能迅速铺开销售网络,构建分销渠道,打开和占有地区市场,但在销售代理合同的签订中,还是要提前做好损失和风险预防控制,那么,销售代理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呢?销售代理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主要是关于调价补差、窜货、冲货、协销、返利、等等问题。1、压仓促销法:是指产品的消费旺季将至,批零商对销量预期值较高时,企业以更低的价格和其它优惠要求批零商大批吃进,积压仓库。利润方面降价与量大相冲后持平,市场占有率提升。(当然,对于一个不考虑培养自己名牌,专事为他人贴牌生产的企业,可以不计算市场占有率)同时注意不是把货压下去就可以,要配合宣传,帮助批零商加快出货速度,做好事后价格维护,照顾事前进货商的不良反应。2、销量返利:批零商拿货达到累计量时,企业返还一笔现金。属于一种变相降价。3、合作返利:代理商坚持销售满一年时,企业给予累计货款3‰的回款奖励,半途而废者没有。4、窜货:代理商不按区域销售,造成自己的产品和自己的产品打架。(如果真有同时销售两省市的能力也罢,大多情况是跑到人家费了老大的劲宣传、促销、铺货打开的市场,卖一批货就不管了,然后回自己区域安心做自己的生意,却不知此举极易伤害被窜区域代理商的销售积极性) 利用产品编码防止区域窜货,处理窜货要查清是由于非本区代理商跨区低于约定批发价倾销,还是由于本地代理商因为畅销提高批发价导致零售商跨区进货。游戏规则要制定,代理商和零售商的利益要兼顾,处理不好,不管谁吃亏了、最终吃亏的是企业。5、冲货:代理商用低于出厂价销售,危害极大。常发生在市场打开后,企业要换新代理商、原代理商自身财务危机、过份压货导致价格崩溃、代理商与同行恶性竞争、厂方降价但不执行调价补差时。冲货发生后,绝大多数批零商都不会同意按原价进货,按冲货价销售只会销越多就亏越多,不按冲货价就从这片市场出局。当厂家开始“清盘”时,有些经销商就会冲货,让第二家也做不成,精明的厂家要换人时会不露声色,当你手头没货时,再结束合作。6、调价补差:为保障代理商利益,企业在调价前会提前通知商家,以便商家尽快处理库存,在调价后退还前一段时间进货款的价格差,一般为15天。产品和价格是带来利润的主要来源,因此,在合同中尤其要注意压仓价格、销量返利价格、合作返利价格以及调价补差,争取享受更优惠的价格,同时,要坚决防止和杜绝串货、冲货等情况,保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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