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夫妻自愿离婚需要什么手续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在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并且自愿的情况下,如果同时对相关事项处理一致的话,那就可以协议离婚。而无论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那此时都需要夫妻办理相应的离婚手续才行。那通常夫妻自愿离婚需要什么手续呢?下文中我们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办理离婚手续需要什么材料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二、自愿离婚需要什么手续
  
  根据《婚姻法》第31条和《婚姻登记办法》的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程序是依法办理离婚登记。离婚登记是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必须程序。它是由婚姻登记机关依照行政程序办理的。
  
  办理离婚登记的机关,在农村是乡、镇人民政府,在城市是街道办事处或区人民政府,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男女双方自愿离婚,并对子女抚养和财产处理达成协议的,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登记的程序,可分为申请、审查和程序三个环节:
  
  1、申请
  
  要求离婚的男女双方,应持居民身份证或者户口证明和《结婚证》,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手续。双方任何一方,都不能委托他人代办离婚手续。双方要按照婚姻登记机关的要求,填写离婚申请书。
  
  2、审查
  
  婚姻登记机关的工作人员在接受当事人离婚申请时,应当把《婚姻法》中关于离婚的规定,向当事人讲清楚。双方当事人应当如实告诉有关情况;工作人员在审查中必须查明以下五个问题:
  
  (1)离婚申请人双方是否都有行为能力。如果发现双方或一方无行为能力,不予登记,告诉通过诉讼程序解决离婚问题。
  
  (2)离婚是否确实处于双方自愿。包括是否出于偶尔争执,一时气愤,是否一方或第三者欺骗或者胁迫他方而取得的表面同意;是否双方为了达到规避法律或者政策的目的,而虚伪离婚等。
  
  (3)对子女问题是否已适当处理。包括子女归哪一方抚养;抚养费的负担是否合理;抚养费给付办法是否妥当;双方协议的内容是否有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
  
  (4)对财产问题是否已有适当处理。包括对双方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是否合理;双方对个人财产有无纠葛;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是否已经清偿,如果共同财产不足清偿;那么今后如何清偿。
  
  (5)如果一方生活确有实际困难,双方是否就经济帮助问题达成协议,其给付办法是否妥当。
  
  3、登记
  
  登记是离婚登记工作的最后环节。婚姻登记机关只有在查明双方确实在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才能发给《离婚证》,收回《结婚证》,作为婚姻关系已经合法解除的根据。如果查明离婚并非出自于双方自愿,或在子女和财产问题还有争执,无法达成协议时,应当不予办理离婚登记,同时告知当事人可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自愿离婚的手续与诉讼离婚的手续要求不同,但不管是哪种方式下的离婚,要是夫妻不满足离婚条件,那此时自然是不能顺利解除婚姻关系。要是在这方面还有什么不清楚的地方,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离婚案件子女抚养原则有哪些?
      离婚案件子女抚养原则有哪些? 很多时候离婚夫妻都会在孩子抚养问题上面产生争议,此时可能就抚养权无法确定归属,这样的情况下自然就不能再协议离婚了,不过可以考虑通过诉讼方式来解除婚姻关系,同时法官也会对孩子抚养问题进行处理。那通常离婚案件子女抚养原则有哪些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离婚财产分割起诉书范文
      离婚财产分割起诉书范文 原告: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日,住址,身份证号。 被告: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日,住址,身份证号。 诉讼请求 一、依法分割离婚时遗漏的共同财产; 二、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原告与被告经人介绍相识相恋,于____年____月____...


·夫妻离婚小孩抚养费是多少
      夫妻双方离婚后,为了给子女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没有抚养子女的一方应定期支付孩子的抚养费。然而对于子女的抚养费,有时候拥有子女抚养权的一方却会狮子大开口,要求支付巨大金额。那么,通常情况下离婚小孩抚养费是多少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离婚小孩抚养费是多少 我国婚姻...


·男人外遇离婚财产分割是怎样的
      现实中,有不少夫妻因为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过错行为从而导致双方离婚,其中比较常见的过错情况就是一方有过错行为,但无论因为什么原因离婚导致离婚都是需要对财产做出分割,那要是男人外遇离婚财产分割该怎么进行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如何认定过错? 过错在法法律上的规定是:1...


·广东省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随着我国对计划生育政策做出的调整,各省市也在国家的号召下,对当地的计划生育内容进行修改。其中,关于广东省对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的修改,相信是很多人都想了解的。那到底广东省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是怎么规定的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2017广东省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 广东新计生条...


·离婚财产分割是男女平等的吗?
      离婚财产分割是男女平等的吗? ?男女平等是我国《民法典》的基本原则之一,体现在离婚时的共同财产分割问题上,就是夫妻双方享有平等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一个家庭中,夫妻两方的收入比例大多是有区别的,一般表现为男方经济收入高于女方。但在分割共同财产时,双方应有平等的权利,不能因为女方经...


·一、根据法律规定抑郁症可以抚养孩子吗?
      一、根据法律规定抑郁症可以抚养孩子吗?这个要看具体的严重程度了,轻微的话不会过多的影响。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一方或双方的情况或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均可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一般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如协议不成,可通过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变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离婚共同财产是平分吗?
      离婚共同财产是平分吗? 一、离婚共同财产是平分吗? 1、离婚共同财产并不一定是平分,根据《民法典》(2021.01.01生效)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事实婚姻如何财产分割
      生活中有很多男女未经结婚登记,便开始同居生活。他们有些是非法同居关系,有些符合事实婚姻的构成要件,属于事实婚姻关系。当双方感情破裂,可以依法解除。那解除事实婚姻如何财产分割?现在,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解除事实婚姻如何财产分割 对于事实婚姻的财产分割,也是将事实...


·离婚自愿放弃孩子抚养费合法吗?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在夫妻双方办理离婚手续之前是需要协商孩子的抚养权等债权债务关系的,一般来说,在离婚后,一方拥有孩子的抚养权,另一方拥有孩子的探视权,有孩子探视权的一方需要按照约定的方式支付孩子的抚养费,但是有时有孩子抚养权的一方为了断绝与另一方的关系,会自愿放弃孩子的抚养...


·关于离婚后女方需要承担多少抚养费?
      在离婚后,很多人首先想到的问题就是关于抚养费怎么支付的问题,父母对孩子是负有抚养的义务,不管夫妻双方离婚是为了什么,都需要给予孩子相应的生活费抚养费,他毕竟是你的孩子,你都应该有义务去抚养他。下面就让来看看关于离婚后女方需要承担多少抚养费的问题?一、离婚后需要承担抚养费是怎样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