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决水罪的认定是怎样的,如何认定决水罪?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一、罪与非罪的区分
  在日常生活中,特别是在农村,常常会发生一些村组的村民之间,在生产大忙季节或干旱的情况下,或者因水利纠纷,为争水灌溉,互不相让而发生水源纠纷,有的甚至为报复对方而擅自扒开水渠放水,致使水流漫溢,冲坏集体或者个人作物,造成一定损失。对此,不能一概都认定为犯罪。区分这种行为是否构成决水罪的关键是要看行为人的行为是否危及公共安全,即是否造成或可能造成不特定多数人的伤亡或重大公私财产的毁损,如果没有造成也不可能造成不特定多数人的伤亡和重大公私财产的毁损,即不危及公共安全的,则行为人的行为不构成决水罪,不能以犯罪论处。对于一般的决水行为,主要是依靠民事的或行政的方法加以解决。
   二、决水罪与破坏生产经营罪的区分
  破坏生产经营罪是指故意毁坏机器设备、残害耕畜或者以其他方法破坏生产经营的行为。在现实中,决水行为既能影响农田灌溉,也能使工农业生产因缺水而停产,从而构成破坏生产经营罪。但二者有明显区别:
  (1)侵犯的客体不同。决水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破坏生产经营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产所有权和生产经营秩序。破坏生产经营罪虽然使生产经营秩序受到破坏,造成犯罪对象即与生产经营密切相关的物品、工具的毁坏,但尚不属于危害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而决水罪则危害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
  (2)犯罪客观方面不同。决水罪的决水属于危险方法,既可以使大范围的工农业等生产经营活动受到影响,更重要的是使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安全受到危害,使大片农田被淹,重大公私财物受损害;而破坏生产经营罪所决的水,不属危险方法,只能使大量的水流失,或使小范围的农田被淹,或使工农业等生产经营活动受到破坏,其在损害的严重程度上不及决水罪。而且,从水量上看,决水罪所决的水,一般要大于破坏生产经营罪所决的水。
  (3)犯罪主观故意的内容不同。决水罪的行为人明知其行为会危害公共安全,而希望或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破坏生产经营罪的行为人明知其行为会破坏生产经营秩序和侵犯公私财产所有权,而希望或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由此可见,基于破坏生产经营故意而决水,因而危害公共安全的,又构成决水罪,属于想象竞合犯,应按从一重罪的原则处断即按决水罪处断。
   三、区分决水罪未遂与既遂的界限
  划分犯罪既遂和未遂应以是否符合法定构成要件为标准。本条对决水罪的规定并未将发生危害公共安全的严重结果作为法定构成要件,行为人只须实施决水行为并足以危害公共安全,即危及多人的生命、健康或者有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现实危险,就视为决水罪构成要件齐备,即构成犯罪既遂。至于认定足以危害公共安全,一般应以决水后水流开始冲溢为标准。因为水流具有巨大的冲刷力,水势一旦失控,往往借助于冲刷力愈冲愈烈,从而构成对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重大公私财产安全的严重威胁。如果行为人刚着手破坏水利设施,或者在破坏过程中,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未致使所决之水流开始冲溢,即为决水罪未遂。
  上文中通过对决水罪罪与非罪、既遂未遂以及与破坏生产经营罪的区分,为您仔细的认定了一下此罪,相信日后您一定能够准确的判断出此罪。希望这些内容对你有所帮助,您如有不明白的地方,可以咨询网站相关律师,他们会根据您的情况,为您解决实际问题。
  
  
  


·累犯可以适用缓刑吗,累犯是否适用缓刑
      累犯是一种再犯罪的事实,对累犯从严惩处,是当今世界各国重要的刑罚裁量制度之一。一般而言累犯者所犯罪行得到的刑罚会比一般的犯罪要重,并且要是被认定构成累犯的话,那么在服刑期间是不能被假释的。不过在判刑的时候,累犯可以适用缓刑吗?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累犯一般会怎么判刑...


·诈骗罪会抓配偶吗
      刑事犯罪由犯罪分子承担刑事责任,所以老公进行诈骗活动的,如果配偶并不知情,没有参考诈骗活动的,是不需要承担责任的。犯罪是个人行为,不会连累亲属。《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


·自诉案件不能刑事和解吗?
      自诉案件不能刑事和解吗?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六条之规定,人民法院对自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本法第二百零四条第三项规定的案件不适用调解。而《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规定的自诉案件包括:(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二)被害...


·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罪量刑幅度是什么?
      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罪量刑幅度是什么?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罪量刑幅度,是根据《刑法》第二百零八条 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购买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购买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又虚开...


·生产假药罪罚金有哪些法律规定
      生产假药罪罚金有哪些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四十一条【生产、销售假药罪】生产、销售假药,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量刑是多少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量刑是多少 根据《最高院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量刑指导意见》 从以下方面来看该犯罪的量刑。构成该罪的,首先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1)如果犯罪情节一般的,就是说没有造成他人重大伤害严重影响社会秩序的,可以考虑在三个月拘...


·犯罪与终止的规定是什么?
      犯罪与终止的规定是什么?犯罪与终止的规定是犯罪终止指的是犯罪玩具的完结。犯罪过程当中的终止和犯罪中止的不同:1、两者法律效力不同:中止只是暂时终结了本次程序,并不是对案件的终结,相反,终止后,当事人申请执行权利的消灭。2、结果不同:中止可以再次申请执行,不受申请执行期限的限制。终...


·故意伤害罪的认定标准是怎样的
      故意伤害罪的伤害行为必须是针对他人来实行,除军人在战时为逃避军事义务而自伤身体构成战时自伤罪之外,公民自己伤害自己身体的行为不构成犯罪。那么,在法律实践中,故意伤害罪的认定标准是什么?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故意伤害罪的认定标准 (一)本罪与非罪的界限 1、...


·故意伤人都构成犯罪吗
      故意伤人都构成犯罪吗?要从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造成的后果去看,如果故意伤人行为造成的伤害达到轻伤以上,就会构成故意伤害罪。针对这个问题,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故意伤人都构成犯罪吗 从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客观情况看,伤害的结果可能有轻微伤、轻伤、重伤和伤害致人死亡...


·抢劫罪和持枪抢劫罪有什么不同
      犯罪分子抢劫他人财物的时候,有可能是徒手进行抢劫的,也有可能是持枪抢劫的,既然都是抢劫财物的行为,那么持枪抢劫和一般的抢劫到底有什么不同了?我们在下文做了详细介绍,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一、抢劫罪和持枪抢劫罪有什么不同 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


·行贿罪罪司法解释是什么?
      一、行贿罪司法解释是什么?行贿罪是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集体经济组织工作人员或者其他从事公务的人员以财物的行为。按中国刑法属于罪。本罪主要特征:(1)行为人主观上出于故意,目的是利用国家工作人员、集体经济组织工作人员或者其他从事公务的人员职务上的便利为自己谋取私利。...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