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商标权归属怎么确定,商标权怎么取得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商标权归属怎么确定,商标权怎么取得
  
  每个人都可以申请商标注册,成为商标的所有权人,但是很多商标权人由于法律意识淡薄,对商标权归属不是很了解,经常给自己带来很大的损失。商标权归属怎么确定呢?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商标权归属怎么确定
  
  商标注册人获得商标主管机关依法授予商标所有权后,其注册商标受国家法律保护,可依法支配其注册商标并禁止他人侵害的权利,包括商标注册人对其注册商标的排他使用权、收益权、处分权、续展权和禁止他人侵害的权利。
  
  所以,商标权属于商标注册人。
  
  二、商标权怎么取得
  
  1、商标权的取得,是指根据什么原则和采取什么方法来获得商标权。
  
  2、商标权取得的原则有以下三种:
  
  (1)使用原则
  
  使用原则,即使用取得商标权原则,是指商标权因商标的使用而自然产生,商标权根据商标使用事实而得以成立。
  
  (2)注册原则
  
  注册原则,即注册取得商标权原则,是指商标权因注册事实而成立,只有注册商标才能取得商标权。
  
  (3)混合原则
  
  混合原则,即折衷原则,是指在确定商标权的成立时,兼顾使用与注册两种事实,商标权既可因注册而产生,也可因使用而成立。
  
  3、商标权取得的方式分为两种:
  
  (1)原始取得与继受取得。商标权的原始取得,也称为商标权的直接取得,是指商标权由创设而来,其产生并非基于他人既存之商标权,也不以他的意志为根据。
  
  (2)商标权的继受取得,也称为商标权的传来取得,是指以他人既存的商标权及他人意志为基础而取得商标权。
  
  三、商标权人的权利内容
  
  (一)专有使用权
  
  专有使用权是商标权最重要的内容,是商标权中最基本的核心权利。它的法律特征为,商标权人可在核定的商品上独占性地使用核准的商标,并通过使用获得其他合法权益。
  
  专有使用权具有相对性,只能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使用。我国《商标法》第 51条规定:"注册商标的专用权看,以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限。"即注册商标只能在注册时所核定的商品或者服务项目上使用,而不及于类似的商品或者服务项目;商标权人也不得擅自改变构成注册商标的标志,也不能使用与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
  
  (二)禁止权
  
  禁止权是指注册商标所有人有权禁止他人未经其许可,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或服务项目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商标权具有与财产所有权相同的属性,即不受他人干涉的排他性,其具体表现为禁止他人非法使用、印制注册商标及其他侵权行为。由此可见,专有使用权和禁止权是商标权的两个方面。
  
  使用权和禁止权的区别在于两者之间有着不同的效力范围。使用权涉及的是注册人使用注册商标的问题,禁止权涉及的是对抗他人未经其许可擅自使用注册商标的问题。根据我国《商标法》的规定,注册人的专有使用权以核准的注册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限。这就是说,注册人行使使用权时受到两方面限制:第一,只限于商标主管机关核定使用的商品,而不能用于其他类似的商品;第二,只限于商标主管机关核准注册的文字、图形,而不能超出核准范围使用近似的文字、图形。但是,禁止权的效力范围则不同,注册人对他人未经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均享有禁止权。这就是说,禁止权的效力涉及以下四种情形:第一,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相同的商标;第二,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近似商标;第三,在类似商品上使用相同商标;第四,在类似商品上使用近似商标。
  
  (三)许可权
  
  许可权是指注册商标所有人通过签订许可使用合同,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权利。许可使用是商标权人行使其权利的一种方式。许可人是注册商标所有人,被许可人根据合同约定,支付商标使用费后在合同约定的范围和时间内有权使用该注册商标。实质上,上办事与许可制度对于企业将发展横向联合,发挥优势,扩大名牌商品生产,活跃流通,满足消费者需要,提高社会经济效益,具有积极的意义。
  
  (四)转让权
  
  转让,是指注册商标所有人按照一定的条件,依法将其商标权转让给他人所有的行为。转让商标权是商标所有人行使其权利的一种方式,商标权转让后,受让人取得注册商标所有权,原来的商标权人丧失商标专用权,即商标权从一主体转移到另一主体。转让注册商标,应由双方当事人签订合同,并应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经商标局核准公告后方为有效。
  
  商标权归属于商标注册人,在取得商标权后,商标权人享有许多权利,最显著的是专有使用权,也就是排他性。但实践中经常出现侵权的现象,给商标权人带来了巨大的损失。如需要法律帮助,我们建议登录平台咨询在线专业律师。
  
  


·计算机软件版权登记合同的签订流程,申请材料有哪些
      计算机软件版权登记合同的签订流程,申请材料有哪些? 随着计算机网络的普及,软件抄袭问题层出不穷,常会遇到一些未经著作人许可的商家传播和售卖作者的作品,而致使作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为规范计算机软件的应用和传播,防止侵权行为的发生,国家版权保护中心协同相关部门呼吁市民进行计算机软...


·商标复审材料要哪些
      商标复审材料要哪些 一、商标复审提交什么材料 1、商标驳回通知书或商标异议结案通知书 2、商标复审申请书; 3、商标明确的请求理由和事实依据,并附有关证据材料; 4、委托代理组织,并提交商标复审委托书; 5、注册人的营业执照或身份证复印件。 二、商标复审的程序是怎样的 商标...


·专利侵权要什么证据
      专利侵权要什么证据有的专利权人总是觉得对方的行为是对自己专利权的侵犯,虽然知道此时需要用证据证明,却不清楚证明专利侵权要什么证据。其实这并不难的,可以从三方面入手分析,下面我们就来为你做详细介绍。 一、证明专利侵权要什么证据 专利权人要收集的证据,大致有如下几个方面: 1、...


·专利申请的具体程序是怎样的
      专利申请的具体程序是怎样的 公民要想获得专利权,那么就必须要按照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申请进行专利申请。此时有一定的程序要求,需要一步一步的来申请办理。那么专利申请的具体程序是什么呢?可能很多人并不是很了解,下面就让我们告诉你具体答案吧。 (1)受理阶段 专利局收到专利申请后...


·商标变更不予核准行政复议申请需要哪些材料 商标在依法注册核
      商标变更不予核准行政复议申请需要哪些材料 商标在依法注册核准以后,如果因为其他的注册事项发生变更的话,当事人必须向当地的商标局申请对商标进行变更。绝大多数情况下,符合法律规定并且材料全部都提交齐全之下,工商局会依法对商标进行变更的。如果工商局办案程序有错,或者不予核准的话,当事...


·著作权保护的对象是作者的作品吗?
      著作权保护的对象是作者的作品吗? 一、著作权保护的对象是作者的作品吗? 著作权保护的对象是作者的作品,具体来说保护的是作品的内容,受著作权保护对象主要有以下几种: 1、文字作品; 2、口述作品; 3、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 4、美术、建筑作品; 5、...


·著作权中的死者权利保护期限是多久?
      著作权中的死者权利保护期限是多久?根据著作权法的规定,著作权的保护期限为自然人的著作权,保护期为自然人终生及其死亡后50年;作品是合作开发的,截止于最后死亡的自然人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著作权,保护期为作品首次发表之后50年,但作品自开发完成之日起50年...


·有商标受理书侵权诉讼法院是否会受理
      有商标受理书侵权诉讼法院是否会受理?1、有商标受理书侵权诉讼法院是不会受理的,商标正在申请注册被侵权一般是不可以起诉的,因为《商标受理通知书》仅仅表明商标局已经收到了申请人的申请,但是还没有开始审查,并不代表商标已通过审查。2、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对申请注...


·申请商标续展应提供哪些材料
      申请商标续展应提供哪些材料申请续展注册商标递交相应的申请文件和缴纳相应的规费应提交的申请书件为:(1)《商标续展注册申请书》(2) 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3) 委托代理的提交《代理委托书》,直接在受理大厅办理的提交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4) 注册证复印件(5) 申请文件...


·商标的保护期限是好久,商标可以保护多长时间
      商标的保护期限是好久,商标可以保护多长时间 注册商标之后,商标保护是有一定期限的,商标权人必须注意商标保护期限,期限届满可续展。那么,商标的保护期限是好久呢,如果商标权受到侵害之后,商标权人可以采取什么措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我们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商标的保护期限...


·什么是商标权侵权行为?
      什么是商标权侵权行为? 一、什么是商标权侵权行为? 行为人未经商标权人许可,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或者其他干涉、妨碍商标权人使用其注册商标,损害商标权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行为人销售明知或应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商标专用权被侵权的自然人或者法人...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