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交通肇事逃逸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交通肇事逃逸的构成要件有哪些交通事故发生以后,很多肇事者为了逃避赔偿责任以及法律责任会选择逃逸,根据法律的相关规定,交通事故逃逸会对肇事者加重处罚。因此对于交通事故逃逸有一个正确的认识十分重要,那么交通肇事逃逸的构成要件有哪些呢?请您跟随我们一起阅读下面这篇文章,了解这方面的知识。
  交通肇事逃逸的构成要件:
  
  一、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以行为人构成交通肇事罪为前提条件
  《解释》中“本解释第二条第一款规定和第二款第(一)至(五)项规定的情形之一”指的是构成交通肇事罪的情形,是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的前提条件。如果行为人的行为发生了交通事故,但情节轻微,或负次要责任、同等责任、无人员伤亡、无重大财产损失等,则不构成交通肇事罪。这种情况下,行为人若主观上认为后果严重,自己已构成犯罪,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不应认定为“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因为刑法仅处罚那些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的行为,对于客观上未造成严重的社会危害或威胁的行为,不宜以刑法的方法定罪处罚。
  二、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以行为人为逃避法律追究为主观目的条件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七条规定:发生交通事故的车辆必须立即停车,当事人必须保护现场,抢救伤者和财产(必须移动时应当标明位置),并迅速报告公安机关或者执勤的交通警察,听候处理;过往车辆驾驶人员和行人应当予以协助。第二十条规定:当事人逃逸或者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全部责任。这说明行为人的先行行为即交通肇事行为产生以下五方面的行政义务:(一)停车义务;(二)保护现场;(三)抢救伤者和财产;(四)报警;(五)听候处理。这五种义务属于行政法规规定的行政义务。其中抢救伤者和财产亦是刑事义务。《解释》中“为逃避法律追究”是行为人逃逸行为的主观目的,法律追究不仅包括刑事法律追究,也应包括民事法律追究、行政法律追究,即包括:1、民事人身、财产损害赔偿义务;2、五项行政义务;3、抢救伤者和财产的刑事义务。所以交通运输肇事后,行为人负有上述三类义务,为逃避任何一类义务,在主观上都具备了应受刑法加重追究刑事责任的主观要件,都是逃避法律追究。
  三、行为人有逃跑行为
  什么是逃跑,词义是为躲避不利于自己的环境或事物而离开。在这里笔者认为应界定为,行为人交通肇事后,在人身未受到控制时,为逃避承担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而使自己的人身不受被害人及其亲属、群众、事故处理人员控制而离开的行为。要与脱逃区别开来。脱逃词义是脱身逃走。在刑法意义上,构成脱逃罪的脱逃是指依法被关押的罪犯、被告人、犯罪嫌疑人从看守所、监狱、劳动改造管教队、少年犯管教所、拘役所逃跑的或在押解途中逃跑。所以脱逃首先要有人身受到有效控制后而脱离。逃跑是人身尚未受到有效控制而逃跑。如果行为人交通肇事后,已被事故处理机关采取关押或押解途中而脱逃,对行为人的脱逃行为,应认定为脱逃罪,另行定罪处罚,而不是以交通运输肇事逃逸作为交通肇事罪加重处罚。
  四、“逃跑”的时间、地点条件
  依据《解释》规定逃跑的时间是在发生交通肇事后。那么如何理解“在发生交通肇事后”,笔者认为不能笼统认为是事故发生后的无限长的时间段。这个时间段应界定为在事故发生后的当时至行为人被事故处理机关关押或押解途中前的这段时间。行为人在这个时间段逃跑的,属于《解释》规定的“逃跑”行为,在被关押或押解途中脱逃的,属脱逃罪,而非定本罪。逃跑的地点,笔者认为,并不限于当场。行为人在被事故处理机关带去谈话尚未采取关押措施时,趁人不背离开的,仍应认定为《解释》中的逃跑。总之,应对交通肇事逃逸的构成是一个复杂的过程,实践证明,由具备一定法律知识和工作经验的律师来处理,既可以防范法律纠纷,也可以更好地解决法律纠纷,最大限度地避免或降低经济损失,有效地保障您的合法权益。为了更好地帮您解决交通肇事逃逸的构成问题,防止陷入法律误区,您可以通过委托当地有经验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使您的合法权益得到最大限度的保护。
  
  
  


·民事诉讼15天内上诉要交费吗?
      民事诉讼15天内上诉要交费吗 缴费标准是怎样的 一、民事诉讼15天上诉要交费吗 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的,要向二审费用交纳第二审案件受理费,即上诉费,按照不服一审判决部分的上诉请求数额交纳。见:《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七条,案件受理费包括: (一)第一审案件受理费; (二)...


·商业车险订过了退保是否可以?
      商业车险订过了退保是否可以? 一、商业车险退保条件 保险合同生效后可以退保,但是需要条件的。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由于保险合同订立过程中的特殊形式与内容 ,使之在合同的性质、合同的成立与生效上存在许多不同观点。也正是由于这些相异观点 ,对于保险理...


·一、车检过期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会有影响吗?
      一、车检过期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会有影响吗?车检过期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是会有一定的影响,未按时参加年审的车辆,造成的一切交通事故,由当事人负全部或主要责任,保险公司将不负任何责任。因为保险单上标注拒赔对象,包括了年检过期的车辆,所以年检过期汽车一旦出现交通事故,所有责任由当事人负责,保...


·交通肇事罪的构成特征是怎样的
      简单来说刑事犯罪的构成特征,其实也就是此罪的构成要件内容,一般在对相关行为作出认定的时候,就需要充分考虑到法律中关于此罪的构成要件内容。那对于交通肇事罪这种比较常见的犯罪来说,您知道交通肇事罪的构成特征是怎样的吗?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交通肇事罪的构成特征是怎样的 交...


·驾驶员开车时玩手机扣分吗
      驾驶员开车时玩手机扣分吗?开车玩手机记2分,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 驾驶机动车不得有下列行为:(一)在车门、车厢没有关好时行车;(二)在机动车驾驶室的前后窗范围内悬挂、放置妨碍驾驶人视线的物品;(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


·交通肇事刮蹭逃逸怎么处罚
      交通肇事刮蹭逃逸怎么处罚?交通事故后逃逸,不构成犯罪的;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


·交警一般对酒驾醉驾扣车多久?
      交警一般对酒驾醉驾扣车多久?1、单纯酒后驾驶,一般扣10日,最长15日。驾驶员缴纳罚款,车主就可以领回车辆。如果驾驶员和车主一致。只能等拘留后取回车辆。依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28条“对扣留的车辆,当事人接受处理或者提供、补办的相关证明或者手续经核实后,公安机关...


·怎样才构成交通事故五级伤残
      交通事故中的五级伤残,属于评级中中等的损害程度,此时需要根据五级伤残的赔偿标准来对伤者作出赔偿。那么您知道实践中怎样才构成交通事故五级伤残吗?详细内容,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1、颅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致: (1)中度智力缺损或精神障碍,日常生活能力明显受限,需要...


·一、出租车剐蹭找我要误工费需要赔偿吗?
      一、出租车剐蹭找我要误工费需要赔偿吗? 出租车剐蹭找我要误工费需要赔偿,一旦跟出租车撞了,就意味着对方不仅仅要修理车子,还要因为修理车子而耽误上工,出租车司机在维修车子的期间就意味着没有了收入若是全责的话,不仅仅要承担对方车辆的维修费用,还要是停运费和司机师傅的误工费。 而且...


·山东省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内容是什么?
      交通事故是生活中比较常见的事故,交通事故发生后,不仅要总结分析原因,还需要对受害者及其家属做出一定的补偿。为了更好地处理交通事故,稳定各方情绪。山东省出台了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那么山东省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内容是什么呢? 山东省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 第一条 为正确处理道路交...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有几次复核?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有几次复核? 交通事故的发生,可能是双方平分责任,可能是某一方的全部责任,可能双方均无责任等等。因此,在交通事故发生之后,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往往需要根据交通法对交通事故进行责任认定。如果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持有异议,可以申请复核。那么,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有...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