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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死亡亲属抚恤金是怎么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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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您所知,供养亲属抚恤金是我国工伤保险费里的一项补偿金,该抚恤金主要提供给死亡职工生前直接供养的亲属,那么,供养亲属抚恤金具体怎么回事?哪些亲属可以获得工伤死亡亲属抚恤金?我们马上为您介绍。
  
  一、工伤死亡亲属抚恤金是怎么回事 ? ?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可以依法从工伤保险基金中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二、哪些亲属可以获得工伤死亡亲属抚恤金 ?
  
  
  《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规定》规定,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是指该职工的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其中,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包括遗腹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抚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一)可以领取供养亲属抚恤金的情况 ?
  
  
  上述亲属中,依靠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按规定申请供养亲属抚恤金:
  
  1、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工亡职工配偶男年满6O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
  
  2、工亡职工父母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
  
  3、工亡职工子女未满18周岁的;
  
  4、工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其祖父、外祖父年满60周岁,祖母、外祖母年满55周岁的;工亡职工子女已经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孙子女、外孙子女未满18周岁的;
  
  5、工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兄弟姐妹未满18周岁的。
  
  (二)停止享受抚恤金待遇的情况 ?
  
  
  领取抚恤金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抚恤金待遇:
  
  1、年满18周岁且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就业或参军的;
  
  2、工亡职工配偶再婚的;
  
  3、被他人或组织收养的;死亡的。
  
  4、领取抚恤金的人员,在被判刑收监执行期间,停止享受抚恤金待遇。刑满释放仍符合领取抚恤金资格的,按规定的标准享受抚恤金。
  
  以上内容就是我们关于工伤死亡亲属抚恤金是怎么回事的法律解答,相信您在阅读过上文后,对供养亲属抚恤金一定有了些许新的认识,法律对于享受抚恤金待遇以及领取抚恤金的条件都有具体的规定,如果不满足法定的条件就将失去享受抚恤金待遇的资格。如果您在这方面遇到了难题,请您联系的在线律师,我们的律师将尽快为您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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