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离婚后,户口怎么处理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一、诉讼离婚

  (1)离婚当事人可持原户口簿和法院的判决书或调解书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当地公安派出所应依据法院的判决或调解书,按照分户、立户的规定予以办理;

  (2)如一方当事人不愿交出原户口簿,经公安派出所动员说服无效的,可按判决或调解书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并在户口登记簿上注明分户日期和原因。

  二、协议离婚

  办理户口迁移,必须先落实后落户的地址,取得落户的地址同意迁入的证明,再到现在户籍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开具迁出证明,最后才由本人带着相关材料到落户地的公安机关办理迁入手续。


·婚前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婚前离婚财产如何分割?一、一般婚前财产有哪些? 1、婚前存款 婚前存款属于婚前财产,没有争议,证明难度也不大,一般来说,婚前存款均有银行记录,而且,这种记录公信力比较强,法官采信的程度高。但是,很多时候,一方将婚前存款用于婚后生活或购买婚后财产,这就将问题变得复杂了。 2、婚前房...


·遭受了家暴怎么办?受到家庭暴力如何处理
      遭受了家暴怎么办?受到家庭暴力如何处理家庭暴力直接作用于受害者身体,使受害者身体上或精神上感到痛苦,损害其身体健康和人格尊严。而且由于暴力行为发生在家庭成员之间,被害者很难得到救助,会导致一些严重的伤亡后果。那现实生活中,要是遭受了家暴怎么办才好?详细内容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


·诉讼离婚本人不到庭怎么办
      诉讼离婚也就是打离婚官司,这种情况下自然需要当事人双方都能够出庭,否则的话可能导致夫妻之间的事情无法说清楚,但现实中也有可能出现本人不到庭的情况,原告或者被告不到庭的情况都有。那此时要是诉讼离婚本人不到庭该怎么办?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诉讼离婚本人不到庭怎么办 离婚案件的...


·离婚诉讼中家庭暴力的认定
      1、家庭暴力是指行为人殴打、捆绑、残害、强制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家庭暴力应具备手段的残酷性、情节的恶劣性、后果的严重性、时间的连续性等法律特征。如果当事人仅一次因家务琐事打伤配偶面部,造成其软组织挫伤,构成轻微伤,从伤害...


·离婚要支付多少抚养费给孩子
      离婚要支付多少抚养费抚养费一般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7条规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对于抚养费的数额,双方本着最大程度有利于子...


·一、代保管父母财产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一、代保管父母财产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不算,《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入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是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没领结婚证办了酒席算结婚吗
      一、没领结婚证办了酒席算结婚吗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明确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结婚登记。”结婚登记是使婚姻合法有效的程序,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


·一、离婚以前的重婚罪如何处理?
      一、离婚以前的重婚罪如何处理?离婚以前的重婚罪可以由当事人直接到法院提起重婚罪的起诉,要求法院对于重婚罪进行处罚。根据法律规定重婚罪的可以离婚,两者并不互相影响,在提起重婚罪的同时,也可以进行民事方面的诉讼离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有配偶而...


·法定夫妻共同财产范围有哪些?
      法定夫妻共同财产范围有哪些? ?法定夫妻共同财产范围有哪些? 《民法典》及相关法律规定,夫妻共同财产具体主要指: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各项合法收入以及由该收入转化而成的各项财产和财产性权利。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自结婚登记之日起至离婚登记或离婚判决生效。具体的应包括: (一...


·离婚后发现有共同财产要如何处理
      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八条的规定:离婚后,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财产未处理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的,经审查该财产确属离婚时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分割。这为离婚时未处理财产提供了法律的依据。我国法律规定了两种离婚方式,一是登记离婚,二是诉讼离婚。我们可以从...


·一、农村离婚女方一个月付多少抚养费?
      一、农村离婚女方一个月付多少抚养费?夫妻离婚抚养孩子的一方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出发确定孩子的抚养费应该要多少:1、子女生活、就学、就医的实际需要;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数目一般可按照收入的20-30%,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收入的5...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