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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见代理是指代理人虽无代理权,但相对人客观上有充分理由相信行为人具有代理权而与其从事民事法律行为。表见代理在实质上属于无权代理。表见代理是无权代理不发生效力的例外情况。法律承认表见代理对被代理人发生效力,是为了保护善意相对人的利益和交易安全。
因此,表见代理的成立,要求相对人必须是善意且无过失的。所谓善意,是指相对人不知道或者不应当知道行为人实际上无权代理;所谓无过失,是指相对人的这种不知道不是因为其大意造成的,没有主观上的过失。如果相对人明知或者理应知道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已终止,而仍与行为人签订合同,则不构成表见代理,合同相对人不能受到保护。
·保证期间的种类
保证期间按形成方式可分为约定保证期间和法定保证期间,按保证的性质又可分为一般保证的保证期间和连带责任的保证期间。
一、约定保证期间和法定保证期间
约定保证期...
·委托代订合同的法律责任
委托代订合同有如下法律责任:第一,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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