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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遇工伤,劳动者能获得哪些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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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八)因工死亡职工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一)停工留薪期工资福利;(二)难以安排工作的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用人单位补贴劳动者外出旅游,劳动者发生交通事故死亡的,能否被认定为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


·下班去同事家聚餐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可以认定工伤吗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六条“对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下列情形为‘上下班途中’的,人民...


·意外伤害险与工伤保险的区别?
      (1)目的不同 工伤保险以工伤职工的权益为根本宗旨,以社会效益最大化为原则,不具有营利目的;意外伤害险可以弥补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伤者经济损失,但以营利为目的。 (2)性质不同 工伤保险是法定强制的社会保险,是职工享有的一项基本权利,如果企业不依法参保,将承担法律责任;意外伤害...


·用人单位注册地与生产经营地不一致的,职工发生工伤应在哪里申请?
      用人单位注册地与生产经营地不在同一统筹地区的,原则上应在注册地为职工参加工伤保险;未在注册地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可由用人单位在生产经营地为其参加工伤保险。 职工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后,在参保地进行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并按照参保地的规定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未...


·离退休人员受聘到新单位工作,在工作时间内因工受伤是否适用《工伤保险条例》?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中央统战部、人事科技部、劳动保障部、解放军总政治部、中国科协关于进一步发挥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作用的意见》(中办发〔2005〕9号文件)中曾规定,“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受聘工作期间,因工作发生职业伤害的,应由聘用单位参照工伤...


·伤残津贴如何支付?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38条、39条规定,1-6级伤残的工伤职工按月领取伤残津贴。第40条规定工伤职工符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的,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从该规定可知,用人单位在工伤发生前为劳动者缴纳了社保,工伤职工在达到退休年龄后如能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将...


·非法用工单位人员伤亡,是否可以认定为工伤?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六条第一款规定:“无营业执照或者未经依法登记、备案的单位以及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或者撤销登记、备案的单位的职工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由该单位向伤残职工或者死亡职工的近亲属给予一次性赔偿,赔偿标准不得低于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具体办法由国务院社会保...


·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的,是否可以再次享受停工留薪期?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本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和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工伤待遇。” 最高院公报关于职工工伤复发,经确认需治疗的,可重新享受《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停工留薪期待遇 因此,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的,在其已经享受的停工留薪期的基...


·劳动出工伤了怎么处理?
      劳动工伤处理办法:发生工伤后应当申请工伤认定,其次应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在完成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程序后,可确定具体的赔偿标准。工伤职工可与用人单位协商工伤赔偿事宜;若协商不成,可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劳动者在工作期间发生交通事故能按工伤处理。只要是在...


·上班第一天就受伤,单位是否承担工伤赔偿责任
      上班第一天受伤,用工企业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即便劳动者尚未与用工企业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并不影响双方劳动关系的认定。劳动合同关系自用工之日起成立。无论是上班第一天或是在试用期,自劳动者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开始,二者之间的劳动关系即已建立。...


·停工留薪期工资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关于工伤职工取得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40号)第一条规定,对工伤职工及其近亲属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586号)规定取得的工伤保险待遇,免征个人所得税。 《工伤保险条例》将停工留薪期工资纳入工伤保险待遇的范畴,停工留薪期工资不是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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