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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既遂如何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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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既遂如何判刑?
  
  一、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既遂如何判刑?
  
  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根据《刑法》第四百一十条 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违反土地管理法规,滥用职权,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或者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或者集体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的立案标准是怎么样的?
  
  
  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违反土地管理法规,滥用职权,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行为。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非法低价(包括无偿)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2公顷(30亩)以上,并且价格低于规定的最低价格的60%的;
  
  2.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数量虽未达到上述标准,但造成国有土地资产流失价值20万元以上或者植被遭到严重破坏的;
  
  3.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影响群众生产、生活,引起纠纷,造成恶劣影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三、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的客体要件有哪些内容?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国有土地使用管理的正常活动。
  
  我国《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对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批准权限、程序和要求等都作了明确具体的规定,这对于合理开发、利用、经营土地,加强土地管理,促进城市建设和经济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违反土地管理法规,滥用职权,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就直接侵犯了国家对国有土地的使用管理制度,破坏了国有土地使用管理的正常活动。
  
  综合上面所说的,国有土地的使用权是由拥有土地的人才可以获得,如果工作人员利用低价的方式而非法的出让此权利,那么完全违反了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只要造成严重的后果必定就需要承担刑事的责任,一般在处罚时就会按数量的大小来进行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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