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最新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判刑标准是怎么样的?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量刑格】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税款数额1万元或使国家税款被骗取5000元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六个月;虚开的税款数额每增加3000元或实际被骗取的税款数额每增加15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税款数额不满1万元或使国家税款被骗取不满5000元的,情节严重的,可以本罪论处,基准刑为拘役刑。【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量刑格】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税款数额10万元或使国家税款被骗取5万元的,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三年;虚开的税款数额每增加6000元或实际被骗取的税款数额每增加30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十年以上有期徒刑量刑格】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税款数额50万元或使国家税款被骗取30万元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十年;虚开的税款数额每增加1万元或实际被骗取的税款数额每增加50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缓刑适用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缓刑:(一)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税款数额30万元以上或使国家税款被骗取25万元以上的;(二)曾因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被行政处罚或判刑的;(三)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累计5次以上的;(四)未按规定缴纳60%以上罚金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五条的规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是指有为他人虚开、为自己虚开、让他人为自己虚开、介绍他人虚开行为之一的,违反有关规范,使国家造成损失的行为。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是故意,而且一般具有牟利的目的。实践中,为他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一般都以收取高额的手续费为目的,为自己虚开、让他人为自己虚开,介绍他人虚开的单位和个人一般都是以收取高额的中介费、信息费为目的。但“以营利为目的”并不是本罪主观上的必要条件。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是为他人或者为自己进行虚开发票。已获得出口退税和抵押税款。这些都是欺骗国家的相关税务行为。对我国的税务管理制度和税收造成了非常严重的影响。获得金额较严重,很可能会判处的刑罚更加严重。
  
  
  


·绑架罪的犯罪形态如何界定
      司法实践中,对于绑架罪的既遂及未遂的认定标准,行为人在实施绑架过程中致被害人重伤或死亡是否以数罪并罚论处历来有分歧。针对这一问题,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详细解答有关绑架罪犯罪形态的内容,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一)绑架罪的既遂与未遂和中止 犯罪既遂是指某一行为符合刑法规定的具体犯罪...


·遗弃罪法院会判多少年?
      在一个法制健全、讲究人权的国家里,遗弃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明显是不被允许的。在我国公民的遗弃行为属于犯罪行为,作为有扶养义务者不得随意抛弃或拒绝扶养没有独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否则一经认定将被追究法律责任。那么遗弃罪法院会判多少年呢?又是如何认定的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详细解答,...


·刑法中关于非法邮寄爆炸物罪既遂的量刑规定是什么?
      刑法中关于非法邮寄爆炸物罪既遂的量刑规定是什么? 一、刑法中关于非法邮寄爆炸物罪既遂的量刑规定是什么? 刑法中关于非法邮寄爆炸物罪既遂的量刑规定,是根据《刑法》第一百二十五条 【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罪】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


·2023刑事诉讼办案流程期限表有吗?
      2018刑事诉讼办案流程期限表有吗? 是有的; 1、侦查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刑事拘留。对于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24小时以内进行讯问。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可以聘请律师为其提供代理申诉、控告。受委托的律师有权...


·犯遗弃罪的主体有哪些?
      为了防止他人实施违法行为,国家立法机关制定了刑事法律规范,对各种罪名及其处罚进行了规定,遗弃罪是其中的一个罪名。虽然遗弃行为在日常生活中是时有发生的,但是不少不了解相关法律规范的朋友对于犯遗弃罪的主体有哪些不甚明晰,故而我们为您整理了下列相关信息。 一、犯遗弃罪的主体有哪些? ...


·挪用资金罪和职务侵占罪该怎样区分
      挪用资金罪和职务侵占罪该怎样区分挪用资金罪和职务侵占罪都是一种职务犯罪,二者的主体都为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在司法实践中,对这两种犯罪的区分往往需要较强的专业性。那么什么是挪用资金罪,与此同时挪用资金罪和职务侵占罪又该怎样区分呢?下文中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一、什么是挪...


·犯罪未遂与犯罪中止的成立条件是什么
      犯罪未遂与犯罪中止的成立条件是什么 一、犯罪未遂与犯罪中止的成立条件是什么? 1、构成犯罪未遂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犯罪分子已着手实行犯罪; (2)犯罪未得逞; (3)犯罪未得逞是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 刑法规定, 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新刑法修正案九关于贪污受贿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随着新刑法修正案九的出台,关于贪污受贿罪的相关的规定也是发生了一定的变化,制定了一定的新的条款。那么,关于新刑法修正案九关于贪污受贿的法律法规有哪些呢?是如何进行量刑的呢?下面,我们会为您带来相关的法律知识的介绍。 新刑法修正案九关于贪污受贿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一、贪污罪 ...


·犯罪既遂四个类型有哪些犯罪行为
      犯罪既遂四个类型有哪些犯罪行为1、行为犯,指以危害行为的完成作为犯罪客观要件齐备标准的犯罪。只要行为人完成了刑法规定的犯罪行为,犯罪的客观方面即为完备,犯罪即成为既遂形态。它以行为是否实施完成为区分标志。2、举动犯,指按照法律规定,行为人已着手犯罪实行行为即构成既遂的犯罪。3、结...


·犯罪既遂的成立条件是什么?
      犯罪既遂的成立条件是什么? 一、犯罪既遂的成立条件是什么 1、行为人主观方面必须是直接故意。 不应将过失犯罪、间接故意犯罪的成立也称之为犯罪既遂。我们将犯罪既遂视为与犯罪未完成形态相对应的概念而使用。过失犯罪、间接故意犯罪不存在犯罪未完成形态,也就不应使用犯罪既遂这一概念,...


·容留他人吸毒犯罪构成是什么
      容留他人吸毒犯罪构成是什么(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的正常管理秩序和人们的身心健康。容留他人吸毒,主要指的是人们通常所说的开设他地下烟馆或变相烟馆的行为。但近几年来,某些宾馆、饭店、舞厅也成为吸毒的场所,导致吸毒人数上升,因此,必须对为他人吸毒提供场所的行为予以严厉惩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