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单位可以只签试用期合同吗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不可以。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试用期是指用人单位对新招收的员工进行思想品德、劳动态度、实际工作能力、身体情况等进行进一步考察的时间期限。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但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煤炭公路运输合同的范本是怎样的
      煤炭公路运输合同的范本是怎样的 煤炭公路的运输合同,是在我国法律的允许下,双方符合国家有关货物运输管理的规定下签订的交易合同。其中还包括对于包装等等的要求。双方是以互惠共利为目的合作。那么煤炭公路运输合同的范本是什么呢? 煤炭公路运输合同的范本 甲方: 乙方: 根据国家...


·哪些属于合同诈骗罪的构成要件
      哪些属于合同诈骗罪的构成要件根据国家工商局统计,合同欺诈有逐年增多的趋势。合同履约率已由20世纪90年代的70%下降到50%。在没有履行的合同中,相当一部分是利用合同进行诈骗,严重侵犯了合同管理秩序和公私财产所有权,严重的话构成犯罪。那么具体来说哪些属于合同诈骗罪的构成要件?本文...


·信托受益权质押合同
      信托受益权质押合同 信托受益权质押合同 出质人(以下称甲方):__________ 质权人(以下称乙方):__________ 为确保甲、乙双方签订的______年__________字第__________号合同的履行,甲方以在__________投资的信托受益权作质押,经双...


·先履行抗辩权解除合同是否可以
      先履行抗辩权解除合同是否可以合同签订以后,只要合同的主体是符合法律规定的,那么该份合同就是双方维权的重要凭证。发生合同违约以后,也不一定所有的情况下,违约方都必须要承担法律责任。因为,国家规定在履行合同的时候,其实合同双方都负有一定的抗辩权。下面我们为您介绍的是先履行抗辩权解除合...


·入职一个月没签合同可以得到的补偿
      您都在忙于工作,新入职的员工也在埋头苦干,但有的新入职朋友遇到了入职一个月没签合同,自己也不清楚原因,不知道为什么不签订劳动合同。入职一个月不签合同的不在少数,不签合同意味着自己的权益得不到合法的保障。对于入职不签合同该如何是好,可以到下文来了解一下。 一、入职一个月没签合同可...


·合同违约金累计计算的概念是什么
       合同违约金累计计算的概念 1、法定违约金 由法律直接规定的违约金为法定违约金。法定违约金是在一些法规(如《工矿产品购销合同条例》、《农副产品购销合同条例》等)中,明文规定的违约金比例。合同对违约金作了原则性规定,且有关条例规定了违约金比例,适用法定违约金。在此情况下,由...


·合同解除权由谁享有,解除合同的程序是怎样的
      合同解除权由谁享有,解除合同的程序是怎样的 一、合同解除权由谁享有 因约定的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解除合同和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任何一方均可通知对方解除自不待言;因一方声明不履行或一方违约,对方有权通知一方解除合同亦无疑义。 问题是违约方可否根据第94条第(2)、(3)、(4)项请...


·合同法关于附随义务指的是什么?
      合同法关于附随义务指的是什么?附随义务是指在法律无明文规定、当事人之间亦无明确约定的情况下,为了确保合同目的的实现并维护对方当事人的利益———主要是人身和财产利益,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依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所承担的作为或不作为的义务。二、附随义务与其他义务的区别债之关系的核...


·协商解除合同规定有什么
      协商解除合同规定有什么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只有一个,那就是双方协商一致。由于签订劳动合同的一项重要原则是平等自愿,所以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解除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关系是很正常的。 虽然协商的结果可能是和平...


·合同权利不能转让的情形是什么
      合同权利不能转让的情形是什么合同转让本质是一种交易行为,从鼓励交易,搞活经济的角度出发,应当允许大多数的合同权利可以被转让。但是并非所有合同债权都可以被转让。基于社会公共利益以及社会合同相对性的考虑,下列合同债权不得转让:(1)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的合同债权。有些合同是基于当事人...


·一、营业执照无偿变更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一、营业执照无偿变更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第五十四条规定,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