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无过责任险保险条款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无过责任险保险条款我们生活中的各种保险总是琳琅满目,多不胜数。有的很容易理解,但有的却不清楚其具体保险条款是什么,例如无过责任险保险条款。关于这个保险,很多人不太了解,我们今天就来给您详细讲解一下。
  
  无过责任险保险条款
  
  一、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公司无过失责任险条款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无过失责任险条款无过失责任险是第三者责任险的附加险,必须在投保第三者责任险的基础上才能投保无过失责任险。(1)保险车辆与非机动车辆或行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对方的人身伤亡或财产直接损毁,保险车辆方无过失,且被保险人拒绝赔偿未果,对被保险人已经支付给对方而无法追回的费用,保险人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和出险当地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规定标准,在责任限额内计算赔偿。每次赔偿实行20%的免赔率。(2)责任限额由投保人和保险人在5万元以内协商确定。
  二、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无过失责任险条款
  (1)保险责任。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合格驾驶员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因与非机动车辆、行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对方人员伤亡,保险车辆一方无过失时,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的规定,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10%的经济赔偿外,对于10%以上的经济赔偿部分,在事故责任认定前已由被保险人垫付的医药费用、抢救费用及丧葬费用,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或人民法院裁定由被保险人承担时,保险人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规定的标准按本保险合同的偿限额内负责赔偿。(2)赔偿限额。投保人在投保时与保险人按第三者责任险规定的确定。(3)赔偿处理。①本保险每次赔偿均实行20%的绝对免赔率。②保险人承担的赔偿责任与免赔额之和,最高不超过本保险的赔偿限额。
  三、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无过错责任险条款
  (1)保险责任。保险车辆在使用过程中,因与第三者(仅限于非机动车辆、行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第三者人身伤亡,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法裁决,应由第三者自己承担,而由被保险人垫付的合理的抢救医疗费、丧葬费,由于第三者确定无偿还能力,裁决后一个多月内第i者仍未能偿还的保险人负责赔偿。(2)赔偿限额。本保险的最高赔偿金额以第三者责任险赔偿限额为限。(3)责任免除。被保险人放弃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或过错致使保险人不能行使代位追偿权利的,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或相应扣减保险赔偿金。(4)赔偿处理。保险人确认索赔单、证齐全有效后,由被保险人签具权益转让书,赔偿结案,但被保险人有义务协助保险人向第三者追偿。以上,我们写明了无过责任险的概念,方便您理解,关于保险条款,每个保险公司的都有细微的不同,我们在这里列出了三个,希望对无过责任险保险条款这个问题有所帮助。以上就是我们的解答,如果您在生活中遇到了一些法律问题,不妨来咨询我们网站的律师。
  
  
  


·无抵押无担保贷款利息怎么那么高?
      无抵押无担保贷款利息怎么那么高?无抵押无担保贷款的利率高与不高,要看跟谁比。无抵押无担保贷款是给贫困人群的贷款。他们很难拿到商业贷款。虽然商业利率较低,但对他们来说是可望而不可及的。 高利贷才是他们唯一有可能借到的钱。如果与农村的高利贷相比,无抵押无担保贷款的利率并不高。人们认为...


·盗伐林木罪罚款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盗伐林木罪罚款的法律依据是什么?滥伐林木罪,是指违反森林法的规定,未经有关部门批准并核发采伐许可证,或者虽持有采伐许可证,但违背采伐证所规定的地点、数量、树种、方式而任意采伐本单位所有或管理的,以及本人自留山上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行为。《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第二款...


·附认股权证公司债券有哪几种
      附认股权证公司债券有哪几种对于现在这个经济发达的社会,物价也随之上涨,很多人的生活也常因此入不敷出,慢慢的更容易将自己的资金投向利用率比较高的债券市场,这是一种相比把钱存在银行利息更高的方法,那么附认股权证公司债券有哪几种呢,下面我们整理相关资料为您简单的介绍一下。 一、附认证股...


·债权转让后承担连带责任有哪些
      债权转让后承担连带责任有哪些一、债权转让后承担连带责任有哪些债权转让(CreditAssignment)债权转让又称“债权让与”,是指在不改变合同内容的合同转让,债权人通过债权转让第三人订立合同将债权的全部或部分转移于第三人。债权全部让与第三人,第三人取代原债权人成为原合同关系的...


·银行放款他项权证归谁?
      房产是固定资产的一种,日常生活中,人们需要资金开公司的,可以将名下的房产抵押出去。通常,办房产抵押会到银行,在房产抵押中,涉及到一些证件,比如房产证,还有他项权证。房管局发放他项权证,那么,银行放款他项权证归谁?下面我们来听听我们是怎么说的。 一、银行放款他项权证归谁? 房产的他...


·抵押物的价值是否必须超过被担保债权的数额
      抵押物的价值是否必须超过被担保债权的数额抵押物的价值是否必须超过被担保债权的数额抵押人所担保的债权不得超过其抵押物的价值。财产抵押后,该财产的价值大于所担保债权的余额部分,可以再次抵押,但不得超过其余额部分。当事人在设定抵押时,应保障抵押物的价值大于或等于其所担保的债权数额,否则...


·有信用卡逾期记录还能申请银行贷款吗
      有信用卡逾期记录还能申请银行贷款吗一、有信用卡逾期记录还能申请银行贷款吗 1、信用卡两年逾期超六次,不能办理公积金贷款 个人信用卡或者贷款逾期连续三个月,或者在两年之内累计逾期超过六次,这样的情况就无法申请公积金贷款。目前一般银行或者公积金在办理信贷业务时,主要依据贷款人最近2年...


·他人欠债不还应该怎么办
      他人欠债不还应该怎么办 一、他人欠债不还应该怎么办 一般情况下,债务人不清偿债务,债权人只能向法院起诉,以合法的方式来强制债务人清偿债务。 二、哪些情形下债权人可以扣押财产? 通常情况下债权人是不能直接行使强制权的,包括扣押财产的行为。但这也不是绝对的,在法律许可的情况下,...


·债权人代位权管辖权争议是什么?
      债权人代位权管辖权争议是什么?代位权的行使主体是债权人,债务人的各个债权人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下均可行使代位权。债权人在行使代位权的过程中,是以自己的名义而不是以债务人的名义。债权人行使代位权只能以诉讼的方式。代位权诉讼的当事人包括原告(债权人)、被告(次债务人,即债务人的债务人...


·公司债券能不能流通?
      公司债券能不能流通? 一、公司债券可以依法流通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公司债券可以流通,流通价格由转让人与受让人约定。公司债券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按照证券交易所的交易规则转让。 公司依法发行的公司债券与股票等其他有价证券一样,具有流通性,可以转让。依法转让公司债券是债券持有人享...


·最高额抵押担保债权确定的情形有哪些?
      最高额抵押担保债权确定的情形有哪些?(一)约定的债权确定期间届满。债权确定期间是指确定最高额抵押权所担保的债权实际数额的时间。实践中,最高额抵押权人为了防止抵押人任意行使确定债权额的请求权,而使自己处于不利地位;抵押人为了防止自己的抵押物所担保的债权长期处于不稳定的状态,一般都愿...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