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中国对诱骗投资者买卖期货合约罪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中国对诱骗投资者买卖期货合约罪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一、中国对诱骗投资者买卖期货合约罪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诱骗投资者买卖期货合约罪的量刑标准是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八十一条规定: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金。
  
  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二、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期货合约罪构成要件有哪些?
  
  
  1、客体要件
  
  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包括证券、期货市场正常的交易管理秩序和其他投资者的利益。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故意提供虚假信息或者伪造、变造、销毁交易记录,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期货合约,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所谓提供,是指将虚假的有关证券发行,证券、期货交易的虚假信息故意传播或扩散。既可以提供给个人,又可以提供给单位;既可以是当面口头提供,又可以不面对他人而采用书面、影视、计算机等方式提供;既可以单个地提供,又可以成群成批地提供。但无论其方式如何,其所提供的必须与证券发行,证券、期货交易相关且必为虚假的信息。如果与证券发行,证券、期货交易无关或者所提供的不是虚假的信息,则不构成本罪。至于虚假信息的来源,既可以是自己编造的,又可以是他人编造的,但来源如何都不会影响本罪成立。
  
  所谓伪造,在这里是指按照证券、期货交易记录的特征包括形式特征如式样、格式、形状等内容特征,采用印刷、复印、描绘、拓印、石印等各种方法,制作假交易记录冒充真交易记录的行为。
  
  所谓变造,是指在真实交易记录的基础上,通过涂改、剪接、挖补、拼凑等加工方法,从而使原交易记录改变其内容的行为。
  
  所谓销毁,是指将证券、期货交易记录采用诸如撕裂、火烧、水浸、丢弃等各种方法予以毁灭。
  
  所谓诱骗,是指采取提供虚假的信息或将交易记录加以销毁的方式,以对投资者进行欺骗、引诱、误导,从而骗取投资者信任使投资者买卖证券、期货合约的行为。
  
  本罪为结果犯,只有因行为人的故意提供虚假信息或伪造、变造、销毁交易记录,诱骗投资者的行为造成了实际的严重后果才能构成本罪。否则,即使有上述行为,但没有造成实际损害后果或者虽有实际损害后果但不是严重的后果,都不能构成本罪。
  
  3、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只有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的从业人员,证券业协会、期货业协会或者证券期货监督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及单位,才能构成本罪。非上述人员、单位不能构成本罪而成为本罪主体。
  
  4、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即明知为虚假信息而故意提供或者明知是证券、期货交易记录仍决意伪造、变造或者销毁,并且具有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期货合约的目的。过失不能构成本罪。
  
  综合上面所说的,诱骗投资者买卖期货合约就是属于利用虚假的方式而欺骗他人进行期货合约,这种行为是会导致他人的利益受到重大的损失,一般只要构成犯罪必定就需要承担刑事的责任,在进行处罚时也会按造成的后果来进行判决,不仅要被判有期徒刑而且还要承担罚金。
  
  
  


·一般的侮辱罪属于亲告罪吗
      一般的侮辱罪属于亲告罪吗 一、一般的侮辱罪属于亲告罪吗? 一般的侮辱罪属于亲告罪,亲告罪包括: 1、侮辱罪(侮辱行为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2、诽谤罪(诽谤行为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3、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该暴力行为导致被害人死亡的除外);...


·扒窃累计多少次构成犯罪?
      扒窃累计多少次构成犯罪? 一、扒窃累计多少次构成犯罪? 扒窃累计1次构成犯罪,刑法修正案(八),明确将扒窃以列举的方式成为盗窃罪的罪状之一,是行为犯罪,只要实施了扒窃行为,就构成犯罪,不论窃得财物多少。对于一年内在公共场所扒窃几次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多次盗窃”,以盗窃罪定罪处...


·我们知道,醉驾是一种违法行为,醉驾当事人会承担刑事责任,并被
      我们知道,醉驾是一种违法行为,醉驾当事人会承担刑事责任,并被吊销驾照,五年内不得再考取驾照。醉驾的行为对于自己以及他人的生命安全有着极大的威胁。教师的职责是教书育人,但实践中会有一些教师醉驾。那威海教师醉驾是否会被撤销教师资格?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威海教师醉驾是否会被撤销教师...


·无证驾驶撞人找人顶替骗保险有罪吗
      无证驾驶撞人找人顶替骗保险有罪吗 一、无证驾驶撞人找人顶替骗保险有罪吗? 无证驾驶撞人找人顶替骗保险是有罪的,对于数额较大的情况会判定为保险诈骗罪。 二、保险诈骗罪怎么判刑? 第一百九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保险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万...


·如何认定集资诈骗罪
      如何认定集资诈骗罪集资诈骗罪实际上是一种特殊的诈骗罪,因此它既有一般诈骗罪所具有的共性,也具有一般诈骗罪所不具有的特殊性。那么,在司法实践中,我们该如何认定集资诈骗罪呢?本文马上就这个问题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如何认定集资诈骗罪 (一)区分集资诈骗罪与非罪的界限 1、行为人主观上...


·轻微事故逃逸被拘留会判刑吗
      轻微事故逃逸被拘留会判刑吗轻微交通事故不会涉及人身损害的情况,一般只涉及相关财产的损失。但是还有有些司机在发生轻微交通事故后逃逸,这是会受到拘留的处罚。那么轻微事故逃逸被拘留会判刑吗?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轻微事故逃逸被拘留会判刑吗轻微事故逃逸被拘留...


·中国刑法强奸罪的处罚标准是什么?
      随着经济的日益发展,我们国家的法律制度也越来越完善,经常在电视新闻或者是各种软件的新闻频道看到强奸事件的发生,俨然这些人是以身试法,那么关于强奸我国的处罚标准是什么呢? 一、中国刑法强奸罪的处罚标准是什么? 《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


·刑事案件补充侦查的条件有哪些
      一、刑事案件补充侦查的条件有哪些? (一)原认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不够充分的 (二)在补充侦查过程中,发现新的同案犯或者新的罪行,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68条、第140条和第165条的规定,补充侦查在程序上有三种,即审查批捕阶段的补充侦查、审查起诉阶段的补...


·生产伪劣兽药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具体有哪些?
      生产伪劣兽药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具体有哪些? 一、生产伪劣兽药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具体有哪些?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农用生产资料质量的监督管理制度和农业生产。农药、兽药、化肥、种子等是重要农业生产资料,国家为了加强对农用生产资料的生产和销售,制定了一系列法律和...


·报复陷害罪与诬告陷害罪的区别有哪些
      你知道什么是诬告陷害罪吗?此罪与刑法中规定的另一个犯罪,报复陷害罪是有很多地方存在相似之处的。但他们之间也有一些区别。那到底报复陷害罪与诬告陷害罪的区别有哪些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什么是诬告陷害罪? 诬告陷害罪,是指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刑...


·毁坏公私财物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社会中的所有正常活动都是有规律的,并且针对于社会中的一些公共财产,我国法律是不允许认为的进行破坏的。如果有这种行为的话,就有可能触犯我国的毁坏公共财产罪,是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的。这应该是我国公民具有的基本法律常识。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毁坏公私财物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一、毁坏公私财...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