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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安排怀孕女职工从事哪些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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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女职工要是确诊怀孕的话,那么在工作过程中就要小心谨慎了,不然生出来的孩子可能会有先天的缺陷,严重的甚至还会导致流产。同时,法律规定单位不能安排怀孕女职工从事一些禁忌的劳动。那么法律规定的不能安排怀孕女职工从事哪些劳动呢?我们一起从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怀孕女职工禁忌从事哪些劳动
  (一)作业场所空气中铅及其化合物、汞及其化合物、苯、镉、铍、砷、氰化物、氮氧化物、一氧化碳、二硫化碳、氯、已内酰胺、氯丁二烯、氯乙烯、环氧乙烷、苯胺、甲醛等有毒物质浓度超过国家卫生标准的作业;
  (二)制药行业中从事抗癌药物及烯雌酚生产的作业;
  (三)作业场所放射物质超过《放射防护规定》中规定剂量的作业;
  (四)人力进行的土方和石方作业;
  (五)《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标准中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
  (六)伴有全身强烈振动的作业,如风钻、捣固机、锻造等作业,以及拖拉机驾驶等;
  (七)工作中需要频繁弯腰、攀高、下蹲的作业,如焊接作业;(8)《高处作业分级》标准所规定的高处作业。
   二、怀孕期间女职工有工资吗
  怀孕期间女职工即使不工作也是有工作的,这是法律对女职工的保护,假设女职工固定月薪为3000元,浮动月薪为2000元,过去12个月的平均工资为4800元,怀孕期间究竟该按什么标准支付,公司希望按3000元,员工希望按5000元,仲裁结果可能是4800元,企业该如何控制用人成本?以下是计算的标准:
  (一)如果是产假,当然是三个月,按底薪算。计件按过去三个月的平均工资算。
  (二)如果是病假,所有月薪工人以月薪为计算基准,所有计件工人则以其过去三个月的平均工资为计算基准。但工人所有之工资不低于最低工资的80%,如果低于此标准的,以最低工资的80%计发。
  不仅是在女职工怀孕期间,法律规定在女职工的三期内,单位也是不能安排女职工从事一些禁忌的劳动。至于单位不能安排怀孕女职工从事哪些劳动,我们已经在上文中作出了讲解。而在怀孕期间,即使女职工请了产假,此时单位也是要支付其一定工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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