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怎么样赔偿?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怎么样赔偿?劳动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是职场上常有的情况,也是工作者身为员工最有可能遇到的问题,那么应该怎么样赔偿呢?在不同的情形下,有不同的赔偿方式,我们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详细的解答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怎么样赔这个问题。
   一、是否可以要求赔偿
  首先,毫无疑问的是,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的,应该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如果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14条的情况下要求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话,用人单位拒绝续签违法,应该支付劳动者赔偿金,工作1年支付2个月工资。
   二、如何要求赔偿
  实践操作中一直有两种观点,一种认为从员工进入单位开始满一年补一个月工资;第二种认为从2008年1月1日起满一年补一个月工资。
  通常普遍采用的是第二种观点,理由如下,员工在单位工作的时间应该分为两个部分计算,2008年1月1日之前的应该适用原《劳动法》,而原来的劳动法规定,合同自然期满的,无需进行经济补偿;第二部分是2008年1月1日之后的,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需要进行经济补偿。既然《劳动合同法》无溯及力,则其对2008年1月1日之前的期限无法律效力。因此,我们认为第二种观点是正确的。
  从2008年1月1日起满一年补一个月工资,根据劳动者合同期满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以拿到手的工资为准。
  综上所述,除了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仍然不续签这种情况以外,单位需要对员工对员工进行经济补偿,补偿的数额为从2008年1月1日起满一年补一个月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从上述条文来看,除非在劳动合同到期后,公司以原条件或更好的条件要求与员工续约但员工不续约,无其他情况下公司都应给予员工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的金额应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因劳动合同期满给予员工的经济补偿,起算年限为:自2008年1月1日起计算其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其依据在于《劳动合同法》第97条: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在本法施行后解除或者终止,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经济补偿年限自本法施行之日起计算;本法施行前按照当时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按照当时有关规定执行。
  综上可知,劳动合同除了确认双方权利和责任外,重要的一个目的就是为了保障劳动者的权益,我们希望在“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怎么样赔偿?”这一问题为您提供指导性的建议,当您在面临这个情况时,能够用好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正当权益。
  
  
  


·北京成立分公司流程是什么
      北京成立分公司流程是什么为了扩大公司的规模,一般情况下,一些公司会选择以成立分公司的形式。分公司的设立并非易事,其在设立上必须要满足我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同时,在成立流程上也要严格按照规定走。那么,就北京而言,北京成立分公司流程是什么呢?今天,我们就该问题给您做了以下流程分析...


·公司法人代表可以不是股东吗
      公司法人代表可以不是股东吗在您准备开创一家公司的时候,都会产生疑问,公司法人代表是不是必须是股东?那么我们就要明白法人代表跟股东的概念以及之间的区别,接下来我们就带您做一个详细了解!一、公司法人代表可以不是股东吗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不是必须为股东。首先明确告诉您,依据《公司法》第十三...


·中小企业融资利率是多少?
      中小企业融资利率是多少?中小企业是我国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们在发展过程中经常会面临资金短缺的情况。在众多的融资渠道中,银行贷款是最主要的一个。相对于大型国有企业而言,中小企业面融资方面存在困难,即便是去银行贷款,它们承担的利息成本也会高些。那么中小企业融资利率是多少?下面我...


·股权转让公司法有哪些规定?
       公司法是指为了维持公司的稳健经营,促进公司的经济发展,维护公司安全而设立的法律条文。股权转让是指公司股东由于自己的原因或者公司内部决定,将自己的股份转让给他人。股权转让对于公司而言是一件很重要的事情,决定着公司日后是否可以继续经营下去,我们今天来看一下股权转让公司法有哪些规定?...


·民营企业人员行贿的判罚是什么?
      一、民营企业人员行贿的判罚是什么? 根据《刑法》第三百九十条:对犯行贿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情节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


·非公司法人国有企业是哪一种?
      非公司法人国有企业是哪一种?在法律层面上,法人是和自然人对立的一种组织。一般来说,公司都是法人,这也是最常见的法人类型。但是,在一些情况下,公司也可以是非法人组织。国企是市场经济的重要参与者,包括国有合资公司、国有独资公司等。那么非公司法人国有企业是哪一种?下面我们就给您做个解释...


·股东解散公司程序是怎样的
      股东解散公司程序是怎样的?企业在经过法定程序设立之后,非法定缘由不得解散,公司作为企业的一种,也是不能随意解散的,只有在满足解散的条件后,才能有股东按照股东解散公司程序进行解散事宜。虽然在市场经济中,存在各种类型的企业,但是解散的程序几乎是一样的。 一、股东解散公司程序 公司股东...


·2023年变更公司法人要钱吗?
      变更法人的费用:变更法人的费用高低分为两种:其一法人不占股份:变更费用千八百的就可以搞定了;其二法人占有股份:如果法人占有公司股份,则会牵扯到股权问题,需要做股权转让,就工本费这一块有两个大头: 一个是印花税,照注册资金的万分之五收费,再一个就是个人所得税,它有两种收费方式,如果...


·注册公司法人和总经理的区别
      注册公司法人和总经理的区别是什么? 相信很多人对于一个公司或者是企业的法人以及负责人的理解有点错误,有些人认为这二者是等同的,法人就是公司的负责人,但是其实二者并不是等同的,是有一定的区别的。法人它是一个组织,团体,而负责人是一个自然人。那么注册公司法人和总经理的区别是什么? ...


·私募基金公司跑路怎么办?
      私募基金公司跑路怎么办? 一、私募基金跑路的维权 1、综述 投资者购买了失联、跑路的私募公司产品时,该如何追讨、维权?浙江和义观达律师事务所王向宇律师从几个方面进行了分析,王律师表示,谈到维权,投资者需要先明确自己的权益是不是真的受到了侵害?基金业协会发布的《关于失联私募机...


·外资合资公司注册流程是什么
      外资合资公司注册流程是什么 一、外资企业的类型 1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简称合营企业,是指外国合营者(外国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依照我国法律,经批准同中国合营者(我国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经 济组织)在我国境内共同投资举办的股权式经营企业。这种企业由中外双方投资者按照出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