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法院对过失提供不合格武器装备罪既遂一般会判几年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法院对过失提供不合格武器装备罪既遂一般会判几年
  
  一、法院对过失提供不合格武器装备罪既遂一般会判几年?
  
  过失提供不合格武器装备罪的判刑标准3到7年不等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七十条 【过失提供不合格武器装备、军事设施罪】过失犯前款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加重处罚事由 犯过失提供不合格武器装备、军事设施罪而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是本罪的加重处罚事由。这里的造成特别严重后果,是指造成多人重伤、死亡或者多件重要武器装备、多处重要军事设施报废的,造成特别重大经济损失的等。
  
  二、对过失提供不合格武器装备罪的审查起诉期限是多久?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七十二条 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
  
  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三、过失提供不合格武器装备罪的一审期限是怎么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零八条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
  
  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提供不合格武器装备罪包括故意犯罪和过失犯罪,对过失提供不合格武器装备的犯罪行为,判刑时还是要根据造成的后果确定的。对于生产制造武器装备的厂家来讲,武器装备的质量是必须要符合法定标准才能提供给军队的。
  
  


·刑法修正案九个人信息的相关规定
      刑法修正案九个人信息的相关规定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中关于个人信息安全的相关法律条例: 十六、在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中增加一款作为第三款:“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十七、将刑法第...


·假释和减刑的区别是什么
      一、假释和减刑的区别是什么 减刑与假释的区别主要有: (1)对象不同。假释适用于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而且执行了一定刑罚的犯罪分子;减刑适用于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而且在刑罚执行期间确有悔改或立功实施的犯罪分子。 (2)次数不同。假释只能适用一次,而且附有考...


·自首认罪被判无罪的意义如何?
      其实对于犯罪嫌疑人或者是罪犯来说,自首可以说的上是一条很光明的路。因为犯罪的行为确实是已经实施了,这个是没有办法更改的。所以行为人如果自首,国家机关还会根据情节从轻处罚。这无论从哪个方面来讲都是有利于行为人的。那么自首认罪被判无罪的意义如何? 一、自首认罪被判无罪的意义 事实...


·监视居住刑诉法法条有什么内容
      监视居住刑诉法法条有什么内容《刑事诉讼法》第七十四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 (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四)因为案...


·寻衅滋事罪立案能调解吗
      寻衅滋事罪立案能调解吗? 寻衅滋事罪属于刑法第六章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寻衅滋事罪不在适用和解程序的案件范围之内,因此寻衅滋事罪不能适用和解程序,更不能私了。因为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八条下列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


·犯罪嫌疑人涉黄是不是不能缓刑?
      犯罪嫌疑人涉黄是不是不能缓刑?根据涉黄犯罪的判决结果而定,符合条件的才可以适用于缓刑,缓刑适用于3年以下有期徒刑(数罪并罚时决定执行的有期徒刑刑期到中期的情况下,若其中一罪有判处缓刑的量刑,应附加吸收原则,使缓刑不再执行),中期和长期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累犯、犯罪集团首要分...


·职务侵占罪民事赔偿都有哪些规定?
      职务侵占在当今的社会上越来越多的出现了,主要表现为犯罪者理由手中的职权进行犯罪的情形。我国相关法律对这类案件的惩罚力度较为严厉。那职务侵占罪民事赔偿都有哪些规定呢,下面我们就这类以权谋私滥用职权的犯罪为您进行解释。职务侵占罪民事赔偿都有哪些规定责令退赔,涉案赃款予以追缴,并退还涉...


·在押期间因病保外的抵押刑期吗?
       一、在押期间因病保外的抵押刑期吗? 在押期间因病保外的,可以抵押刑期。对需要作保外就医病残鉴定的罪犯,由所在分监区召开全体民警会议,根据法律规定条件,集体讨论提出,报经监区长办公会审核同意后,报刑罚执行科。由刑罚执行科、生活卫生科和监察室各派一名民警组成保外就医前期工作小组...


·杀人犯罪多少年后不追责
      视情况而定。一般情况下,故意杀人的,追诉时效最长为二十年;过失杀人的,追诉时效最长为十年。不过,法律同时规定,无论什么样的刑事案件,如果犯罪案件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已经立案侦查,或者人民法院已经受理了案件,犯罪嫌疑人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中华人...


·敲诈勒索罪的量刑
      一、法定刑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幅度的量刑起点和基准刑
    1.敲诈勒索公私财物,犯罪数额达到“数额较大”起点二千元,或两年内敲诈勒索次数达三次,在四个月拘役至六个月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


·玩忽职守罪在客观方面的表现是什么?
      玩忽职守罪在客观方面的表现是什么?责任心是一个很重要的东西,不论在为人处世还是在生活工作中。但是,不能否认有些人缺乏责任心,对工作便是玩忽职守,但我们要知道玩忽职守也是一个犯罪的行为,那么,您一起来了解一下玩忽职守罪在客观方面的表现是什么吧。 玩忽职守罪的客观方面有哪些表现 1...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