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中介居间合同违约20%法律保护吗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中介居间合同违约20%法律保护吗 一、中介居间合同违约20%法律保护
  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的规定,违约金过高的比较标准为守约方的实际损失,如上所述,实际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履行利益损失。《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的规定,以调整到实际损失的130%为原则,以体现违约金的惩罚性。法律对于违约金的最高限度并没有明确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百二十一条规定“当事人约定的定金数额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百分之二十的,超过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二、《合同法解释二》关于违约金规定
  在我国的司法理论和实践中,认为根据合法的诚实信用原则和公平原则,违约金的性质应当以补偿性为主,以惩罚性为辅。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基础上《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对违约金的调整做出了详尽而更具有操作性的规定。现笔者根据自己的办案经验简要解读如下:
  第二十七条 当事人通过反诉或者抗辩的方式,请求人民法院依照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调整违约金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本条是关于提请违约金调整方式的规定。这两种方式无论是违约方还是非违约方都可以运用。如非违约方作为原告诉至法院,违约方可以作为被告提起反诉或抗辩的方式请求减少违约金。如违约方首先提起诉讼,非违约方作为被告可以反诉或抗辩的方式要求增加违约金。因此,本条并不是仅仅针对违约方提请减少违约金而规定的方式。
  第二十八条 当事人依照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请求人民法院增加违约金的,增加后的违约金数额以不超过实际损失额为限。增加违约金以后,当事人又请求对方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本条是关于增加违约金限额的规定。合同赔偿责任是以填补被违约方所遭受的实际损失为原则。实际损失是指非违约方因违约方的违约行为使其已经遭受的损失,将来要遭受的损失即预期利益损失不包括在内。这里讲的实际损失与直接损失并非同一概念。实际损失包括直接损失,但直接损失有时范围等于或小于实际损失。
  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主张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请求予以适当减少的,人民法院应当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予以衡量,并作出裁决。
  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认定为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
  本条第1款是关于违约金调整具体规则和基本原则的规定。具体规则:(1)以实际损失为基础;(2)兼顾合同履行情况;(3)当事人的过错;(4)合同履行的预期效益。基本原则: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这是调整违约金所应遵循的,也是衡量违约金调整是否正确最终最高的判断标准。如果违约金调整后违背了该两条原则,其裁判结果都是错误的。毕竟具体规则必须要在基本原则的指导下适用。
  本条第2款是关于违约金是否过高的判断标准。此规定也属于具体规则的范畴,也应在基本原则的指导下适用。在适用时不能拘泥、僵化,以为凡是超过损失30%的,都认为是过分高于所造成的损失。这点从本款用语“一般可以认定”可以看出司法解释制定者的用意。
  合同违约责任是对合同双方的一种保护,当一方出现了违约责任必然会导致另一方利益损失,因此有了合同违约金的说法,合同违约都是不想看到的,但是往往经常都有出现合同违约的情况,合同双方的当事人应该尽量避免触犯了合同的违约条款。以上就是中介居间合同违约20%法律保护吗的有关内容,如果还有其他问题可以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合同继续履行的判决书的内容有哪些?
      合同继续履行的判决书的内容有哪些? 标题 一、法院名称:法院全称,宋体二号字 二、“民事判决书”:宋体一号字 三、案号、正文一律仿宋三号字 四、案号:与标题之间空一行,连接正文,并与正文右侧相差一个字符 第一部分:首 部 一、当事人 1、当事人称谓“原告”、“被告...


·合同到期怎么续签,有哪些注意事项
      合同到期怎么续签,有哪些注意事项一、员工签订劳动合同需要注意的事项 (一)劳动合同签订的时间 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即可。否则用人单位须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年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双方已经形成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二)劳动合同的期限...


·合同诈骗罪的从犯怎么认定,具体行为有哪些?
      在一般的合同诈骗罪中,主犯的认定您或许有比较清晰的了解,但是大多数合同诈骗案件都是共同犯罪。那么关于合同诈骗的从犯应该怎么认定量刑呢?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这方面的知识,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一、合同诈骗罪的从犯如何认定 《刑法》第二十七条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


·承包荒山合同到期了怎么办?
      承包荒山合同到期了怎么办? 我们知道,依照我国的有关法律规定犁地的承揽期是三十年,草地的承揽期是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揽期为30—70年。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同意能够延伸。你承揽荒山应当按造上述的规则应当合同期限,假如你承揽该荒山用以开发林木期限是为30—70年甚至是更长...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应承担什么责任?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应承担什么责任?合同签订以后,当事人双方就应该按照合同的约定,各自行使合同中约定的权利和义务。如果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将会导致合同不能按约定有效的进行,造成合同违约。那么,当事人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应当承担什么责任?一、一方不履行合同时要承担什...


·合同诈骗罪的合同效力怎么认定?
      合同诈骗罪是与合同密切相关的,如果存在合同诈骗的行为,那么合同诈骗罪的合同效力怎么认定?这在实践中存在很大的争议,也有很多的观点,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第一种观点认为,构成合同诈骗罪,其合同有效。理由为:合同诈骗罪和合同的效力问题系两个截然不同的法律问...


·合同约定不可抗力如何签订
      合同约定不可抗力如何签订 不可抗力是客观情况,不在我们的控制内。法律有相关规定,合同履行过程中遭遇不可抗力的因素,可以部分或者全部免责。那么在签订合同的时候不可抗力如何约定呢?今天整理了关于合同约定不可抗力如何签订的资料,供您阅读了解。 一、合同约定不可抗力如何签订 合同中...


·一般经济合同违约诉讼如何进行?
      一般经济合同违约诉讼如何进行?一般经济合同违约诉讼需要当事人自己向法院提出诉状,接受法院的询问调查,参加开庭审理阶段,最后等待判决。经济合同纠纷属于民事案件,经济合同纠纷是当事人双方在依法签订经济合同之后,履行义务的过程中所产生的意见分歧或争议。经济合同一旦发生纠纷,当事人首先应...


·非要式合同有哪些
      非要式合同有哪些成立条件? 一、什么是非要式合同? 非要式合同,是指合同只需要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即可成立的合同,法律没有限定合同的具体形式要求。如买卖合同,可以是书面形式,也可以是口头形式。居间合同、家政服务合同、赠予合同、雇佣合同等都是非要式合同。 二、非要式合同有哪些成...


·合同法中撤销权的种类
      合同法中撤销权的种类 一、合同法中撤销权的种类 合同法中撤销权的4大种类: 纵观合同法对撤销权行使的规定,有以下几种情况: 1、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善意相对人在合同被追认之前可以行使撤销权。 2、无权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善意相对人在合同被追认之前可以行使撤...


·一、买卖不破租赁三方合同范文是怎么样的?
      一、买卖不破租赁三方合同范文是怎么样的? 出租人: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人: (以下简称乙方) 居间人: (以下简称丙方) 甲乙双方通过丙方的居间服务,本着平等、互利、自愿、诚实信用原则,经友好协商,双方就房屋租赁有关事宜达成一致,特订立此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 ...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