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医疗事故的处理程序是怎样的?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医疗事故的处理程序是怎样的?
  
  ?一、医疗事故的处理程序
  
  1、一旦发生医疗纠纷,病员及其家属有权在发生事故或事件不良后果发生后1年之内提出医疗事故或者事件的鉴定。
  
  2、病员死亡的,其家属应当在病员死亡后或收到尸检报告单后15天内提出医疗事故或者事件的鉴定。其中尸检的申请,则应当在病员死亡后48小时内提出,由所在地卫生局指定的病理解剖部门进行。
  
  3、医疗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接到鉴定结论书之日起15日内,向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申请鉴定。对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接到鉴定结论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4、双方当事人对鉴定结论没有异议的,可以就处理方案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区、县或医科大学申请处理。对该处理决定不服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接到处理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向所在省、自治区或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复议,亦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对所在省、自治区或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所作的处理决定或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理决定或复议决定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二、医疗机构不存在医疗过错的情形
  
  1、损害结果属于医疗意外。医疗意外是指医疗机构无法预料的原因造成的损害后果或医疗机构确实无法避免医疗损害结果;
  
  2、出现了难以预料的并发症。这种“并发症”必须是难以预料和难以避免时,才可以成为免责的条件;
  
  3、病员及其家属不配合治疗。如果病员及其家属不配合治疗是造成损害后果的全部原因,则可以免除医疗机构的赔偿责任;如果病员及其家属不配合治疗只是损害后果的出现的原因之一,医疗机构也有过失时,应依过失相抵的原则,由双方分担责任。
  
  


·卫生法律怎样解决医患纠纷?
      卫生法律怎样解决医患纠纷? 一、解决医患纠纷的手段有哪些? 医疗纠纷有关的法律,主要有《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试行)、《处方管理办法》(试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解...


·作为医疗器械公司法人有什么要求
      作为医疗器械公司法人有什么要求公司法人是一个公司一个企业在创办时需要考虑的问题,拥有完备的法律理论和法理知识的人往往可以更为完善的处理公司事宜,那么作为医疗器械公司法人有什么要求呢?需要什么样的条件才能作为医疗器械公司法人呢?请看我们为您整理的相关法律知识。一、作为医疗器械公司法...


·医院临时工管理办法的内容是什么?
      医院临时工管理办法的内容是什么 医院临时工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 为了适应劳动制度改革的需要,加强对临时工队伍的管理,规范临时工管理制度,提高临时工队伍素质,利于卫生院教学科研和后勤服务工作的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省、市各级劳动行政部门对临时工管理的有关...


·医院入股合作协议怎么写
      医院入股合作协议怎么写 医院入股合作协议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码: 医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和 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就共同投资建设 项目事宜(以下简称:项目), 签订以下协议: 第一条 双方同意以甲方作为代表与 医院签订相关合作协议。 第二条 此项目投资额预计为:...


·合法医疗纠纷解决途径是什么?
      合法医疗纠纷解决途径是什么? 社会上医疗机构的繁杂,医疗相关人员的素质高低以及我们人民对于医疗人员的不理解等因素,导致社会上经常出现医疗纠纷。从而也导致我们医患之间的关系,逐渐紧张。国家为了改变这种社会现象,就制定了相应的解决办法。那么,合法医疗纠纷解决途径是什么? 一、合法...


·怎样成功解决医患纠纷问题?
      怎样成功解决医患纠纷问题? 近几年来,医患关系成为了社会关注的焦点,人们常抱怨,在中国医院看病难;医闹的胡搅蛮缠和某些换着或家属的无知;某些医生种种不负责任的行为让患者也不能理解,由此看来,中国医患关系如此紧张,怎样成功解决医患纠纷问题,今天我们来为您讲解。 一、怎样成功解...


·员工医疗期
      员工医疗期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需注意: 1、医疗期满后不能直接辞退,需要判断是否从事原工作; 2、如果不能从事原工作,需要另行安排工作; 3、员工也不能从事另行安排的工作,才能辞退。 二...


·河北省医疗纠纷司法鉴定可以私人申请吗
      河北省医疗纠纷司法鉴定可以私人申请吗? 处理民事纠纷的过程中司法鉴定是否非常重要的环节,可以说大部分的民事纠纷处理都涉及到司法鉴定的内容,特别是赔偿的纠纷问题,一般都是由司法鉴定机构对事故的程度进行鉴定,然后根据结果定级判定赔偿的金额,对于司法鉴定很多人不知道个人能不能进行鉴定...


·保外就医的适用条件有哪些
      一、保外就医的适用条件有哪些 (一) 罪犯在服刑改造期间,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亲属又有抚养条件的可以准许保外就医: 1、身患严重疾病,短期内有死亡危险的; 2、年龄在60岁以上,身体多病,已失去危害社会可能的; 3、身体多病或残疾,生活难以自理的,适用保外就医不致再危害社会...


·医疗纠纷法律法规主要有哪些
      医疗纠纷法律法规主要有哪些? 一、关于医疗纠纷方面的法律法规主要有哪些? 1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2002年9月1日起施行) 2、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2002年9月1日起施行) 3、医疗事故分级标准(试行)(2002年9月1日起施行)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参照《医疗事故处...


·医疗事故责任追究不力会受到什么处罚?
      医疗事故责任追究不力会受到什么处罚?近年来,我国医患关系日趋紧张。为了有效的解决医疗纠纷,国家相关部门制定了医疗纠纷责任追究制度。得益于该制度的有效实施,医疗机构与患者之间的紧张关系得以缓解。对于那些医疗事故责任追究不力的工作人员会受到什么处罚?现在就来一起了解下吧。 一、医疗...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