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外遇和别人有孩子算不算重婚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外遇和别人有孩子算不算重婚
  
  一、外遇和别人有孩子算不算重婚
  
  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与他人同居生子算不算是重婚,要依据同居对象是否结婚而定,如果已经结婚的,并且以夫妻名义同居的,就会构成重婚罪。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五十八条 【重婚罪】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第二百五十九条 【破坏军婚罪】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利用职权、从属关系,以胁迫手段奸淫现役军人的妻子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重婚行为的认定
  
  构成重婚有两类人,第一类是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或者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第二类是明知他人已有配偶的人,又与之登记结婚,或者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第二类人构成重婚要求是“明知他人已有配偶”,事先知道,或者事后知道而继续保持婚姻关系,则属于“明知”。反之,不知道、受欺骗,则不构成重婚。
  
  认定重婚,关键要看是否构成另一夫妻关系。依据有关司法解释,重婚有两种情况:
  
  一是法律上重婚,指有配偶的人与他人登记结婚;二是事实上重婚,即有配偶的人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视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
  
  1、有配偶的人与他人举行结婚仪式的;
  
  2、有配偶的人虽未与他人举行结婚仪式,但以夫妻相称或者对外以夫妻自居的。以夫妻相称,除当事人间承认、日常生活间的称呼外,当事人同居生活,女方生病时男方以丈夫的名义签名、陪侍,女方生育孩子男方以父亲的名义在医院签字,当事人以父母的名义为子女庆祝满月等,也可以作为认定以夫妻相称的辅助证据。
  
  若配偶一方与第三人共同生活照顾孩子,对外以夫妻相称,甚至因此而不再回到本来的家庭,消极履行原本婚姻内的义务,急急忙忙与原配偶离婚,那么就很有可能构成重婚行为。
  
  
  
  
  
  
  
  


·怎样举证离婚损害赔偿
      在离婚的过程中,无过错方可以要求过错方进行离婚损害赔偿,但此时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据证明是因为对方具有法定的过错行为导致夫妻离婚的。也就是我们说的就离婚损害赔偿进行举证。那么实践中该怎样举证离婚损害赔偿?以下是具体介绍。 一、怎样举证离婚损害赔偿 在对离婚损害进行赔偿的时候,少不...


·一、 一方没离婚重婚罪的后果会怎样?
      一、 一方没离婚重婚罪的后果会怎样?一方没离婚重婚罪的后果,是根据《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 【重婚罪】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所谓有配偶,是指男人有妻、女人有夫,而且...


·怀孕期间怎么办理离婚?
      怀孕期间怎么办理离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所以在女方怀孕和分娩后的一年之内,男方是不可以提出离婚的。怀孕期间一般是不可以离婚的,如果怀孕期间签订离婚协议书而女方不...


·7旬老人离婚财产怎么分有哪些原则
      7旬老人离婚财产怎么分有哪些原则1、男女平等。夫妻双方对其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和平等分割的权利。2、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既不能损害女方和子女的合法权益,还要看情况对女方和子女给予必要的照顾。3、照顾无过错方。《民法典》明确规定,对离婚有过错的一方,在...


·家庭暴力需要哪些证据?
      家庭暴力需要哪些证据一旦遭受家庭暴力,作为受害者应当尽早的收集和保存相关的证据,在发生家庭暴力的时候,是收集证据的最佳时机。如果时间过长,没有及时保存相关证据,就可能导致证据的灭失,这对于事后的权益的保护和救济都很不利。从自己的工作当中可以总结出如下的几点供您参考:第一、证人证言...


·发现丈夫同性恋离婚可以索赔吗
      一、发现丈夫同性恋离婚可以索赔吗法院判决是否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彻底破裂。虽然同性恋严重影响了夫妻感情,但未必一定导致感情彻底破裂。在我国,因为一方是同性恋,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尚无判决离婚的先例。同时,如果女方要求男方进行赔偿,而在《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


·一日夫妻百日恩在现代的婚姻关系当中好像这句话显得
      一日夫妻百日恩在现代的婚姻关系当中好像这句话显得有些太过于微不足道了,但是在男女早就平等的时代女方也没有必要觉得自己的老公提出起诉离婚了,就是一件多么见不得人的事情。关键是一定要知道生活中老公起诉离婚怎么应诉?毕竟将来在法庭立案以后自己提前做好了应诉的准备,才不至于参加庭审的时候...


·判决放弃抚养费反悔可不可以
      一般情况下离婚纠纷都是由于抚养权纠纷和财产纠纷所导致,其中抚养权纠纷的处理方式法院是会遵循一定原则的,而且抚养费是可以双反进行协定的,起初可能会因为自身的原因不需要对方给予抚养费,后续又开始无法承担的话,判决放弃抚养费反悔可不可以呢? 判决放弃抚养费反悔可以吗?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


·怀孕未婚抚养费的标准是什么
      女方要是怀孕了但此时却没有与男方办理结婚登记的话,这样生下的孩子就是属于非婚生子女,但我国对非婚生子女的合法权益也是进行了保护。作为孩子的父母有义务对孩子进行抚养,那此时怀孕未婚抚养费标准是什么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怀孕未婚抚养费标准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


·婚前调查机构是什么样的?
      婚前调查机构是什么样的?现在很多人在结婚后,发现自己的另外一半在婚前多多少少都有一些事情对自己有所隐瞒,比如财产,交友等很多的情况,随着社会的发展,年轻人们思想越来越开放,对传统观念变得淡漠,由于婚前没有对彼此有很好的了解,致使离婚率变得非常高,油然而生出婚前调查机构,下面就为您...


·未成年子女抚养权的变更条件有哪些
      夫妻在离婚后,一方或双方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均可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要求。但是变更子女的抚养权也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那法律中规定的,未成年子女抚养权的变更条件有哪些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未成年子女抚养权的变更条件有哪些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