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摩托车飙车是否违法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犯法,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的,处二千元罚款,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情节严重时,将构成危险驾驶罪,处于罚金及拘役的刑罚;如果飙车致使人员重伤、死亡及公私财物重大损失的,还将构成交通肇事罪,将会处于拘役或有期徒刑的刑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
  
  
  


·一、摩托车醉驾交通肇事怎样处罚?
      一、摩托车醉驾交通肇事怎样处罚?摩托车醉驾交通肇事涉嫌危险驾驶罪,处拘役1-6个月,取得受害人谅解,对量刑有影响。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这是由公安交警部门作出的,而一般在对交通事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这是由公安交警部门作出的,而一般在对交通事故进行处理的时候,需要先对事故现场进行了勘验、检查,并且了解了双方的情况之后,才会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认定书,其中主要对双方需要承担的责任作出划分。那一般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多久能下来呢?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交通事故责...


·出车祸伤者出院不结案怎么办
      先与对方协商,告诉对方,交通事故属于意外事故,该承担的责任会承担,如果对方依然不愿意结案,找交警出面调解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三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


·特殊交通事故的赔偿主体是谁
      一般情况下,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通常是由车主承担赔偿责任。但实践中,可能出现一些比较特殊的情况,此时实际驾驶机动车的不一定就是车主,那么在特殊情况下,交通事故的赔偿主体是谁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盗窃驾驶情形下的损害赔偿诉讼主体 驾驶盗窃车辆的情形下,肇事人为民事赔...


·机动车违章是否可以异地处理
      机动车违章是否可以异地处理当今社会,随着车辆的增多,车辆违章也出现的越来越频繁,即使在异地开车也会出现违章的情况,但是异地毕竟不同于本地,一旦出现违章,很多车主由于不了解当地的情况,就想要知道如果机动车违章是否可以异地处理呢,如果可以,处理的方式有哪些呢?下面我们就为您详细介绍。...


·商业车险二次费改费率是多少
      商业车险二次费改费率是多少?目前我国小汽车保有量非常大,老百姓买到车后要上一些商业保险。车险是非常重要的一个险种,也是在不断改革。在二次费用改革中,车险费率进行了下调,这会影响到千家万户,很多车主因此得到了实惠。那么商业车险二次费改费率是多少?下面我们就给广大车主普及下相关知识吧...


·汾阳交通事故伤残补助标准是怎样的
      汾阳交通事故伤残补助标准是怎样的 伤残的等级从一级到十级的划分标准;伤残等级作为赔偿标准的系数,即一至十级对应百分比系数分别为100%至10%,具体计算方式如下: 一级伤残为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乘以二十年再乘以100%,二级伤残则乘以90%...


·公司交社保会从工资里扣吗?
      公司交社保会从工资里扣吗? 社会保险是单位交一部分,职工自己交一部分的,扣工资的公司的做法是违法的。 1、单位是必须要给员工缴纳社保的。这是单位的义务,你们单位一直不给你们交社保,你们可以要求单位补交社保。 2、单位变卦说要从你们自己从工资里扣除全部的社保费用,这是不合法不...


·交通肇事后逃逸”的认定标准如下:
      交通肇事后逃逸”的认定标准如下: 1、首先,交通肇事逃逸的前提条件是“为逃避法律追究” 2、其次,交通肇事逃逸并没有时间和场所的限定,不应仅理解为“逃离事故现场”,对于肇事后未逃离(或未能逃离)事故现场,而是在将伤者送至医院后或者等待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时候逃跑的,也应视为“交...


·交通肇事致人死亡的冒名顶替罪怎么处罚
      在我国,每年都有很多起交通事故的发生,这是由于车辆的增加,驾驶人自身的原因以及道路交通规划的不合理等等。当遇到交通肇事致人死亡的时候,肇事者为了逃避责任,可能会选择由别人来进行冒名顶替。那么,交通肇事致人死亡的冒名顶替罪怎么处罚呢?一起来看一下吧。 一、交通肇事后找人顶罪的行为...


·当交通事故死亡赔偿超过保险额度时,费用谁承担?
      当交通事故致人死亡发生后,保险公司要根据保险合同进行理赔。在实际生活中,经常会发生交通事故死亡赔偿超过保险额度的情况。那么这种情况下,超出部分应该由谁承担?我们通过下文做了简单介绍。 一、交通事故死亡赔偿超过保险额度,超出部分责任承担是谁? (1)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