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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间合同纠纷案件需要注意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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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居间合同纠纷案件需要注意什么 一、居间合同纠纷案件
  居间合同是中介常用到的一个合同,关系到了居间人和委托人的利益,因此签订时要注意以下事项: 如委托人需要保密要做出居间人的保密约定
  在签订居间合同时,若委托人要求居间人不得将其姓名或商号、名称告知对方。则应在居间合同中体现出来。此时,居间人就负有对委托人信息保密的义务。居间人在交易双方订立合同之中或之后都应履行保密的义务。居间人如违反该义务致使委托人受损害的,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只有当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时,居间人才能要求委托人支付报酬。
   二、居间活动费用承担的问题
  当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时,居间活动的费用由居间人来负担。但是,若居间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可以要求委托人支付从事居间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但不得要求委托人支付报酬。
   三、居间人损害委托人利益的后果
  居间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并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四、签订居间合同应注意
  1、居间人资质的查核,双方的权利义务;
  2、居间合同履行完标准(促成合同成立,还是牵线让买卖双方达成合同意向,或仅介绍买卖双方认识,或有其它协助义务);
  3、居间人与委托人约定的报酬及其支付方式;
  4、居间过程中出现的双方违约责任;
  5、不可抗力、意外事件造成居间不能,责任处理论;
  6、居间费用的标准计算等。
  那么审理居间合同案件纠纷应该注意是什么呢?
  审理居间合同必须公平确定双方责任:
  1、居间人在完成提供订立合同机遇和介绍人物以后,有权要求委托人支付酬金。
  2、委托人擅自变更或取消委托指示,造成居间人财产损失的应予赔偿并应适当承担违约责任。
  3、居间人必须忠实于委托人的利益,如果有意做出有利于与委托人缔结合同的第三人行为,则不能向委托人要求给报酬和费用,且应按前述原则偿付违约金,如果因此而造成委托人财产损失的违约金不足以补偿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由此,可以看到,在审理居间合同纠纷案件时,不应该只考虑委托人的利益,居间人的利益同样重要,所以您在审理居间合同纠纷案件时,一定要合理合法的进行,具体了解相关法律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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