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房屋租赁合同应当约定哪些内容?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一、房屋租赁合同应当约定哪些内容?
  
  《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七条 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依法订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双方约定,一般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房屋租赁当事人的姓名(名称)和住所;
  
  (二)房屋的坐落、面积、结构、附属设施,家具和家电等室内设施状况;
  
  (三)租金和押金数额、支付方式;
  
  (四)租赁用途和房屋使用要求;
  
  (五)房屋和室内设施的安全性能;
  
  (六)租赁期限;
  
  (七)房屋维修责任;
  
  (八)物业服务、水、电、燃气等相关费用的缴纳;
  
  (九)争议解决办法和违约责任;
  
  (十)其他约定。
  
  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在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房屋被征收或者拆迁时的处理办法。
  
  建设(房地产)管理部门可以会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制定房屋租赁合同示范文本,供当事人选用。
  
  二、房屋租赁合同的解除条件
  
  合同解除包括双方解除和单方解除。双方解除是当事人双方为了消灭原有的合同而订立的新合同,即解除合同。单方解除是指当事人一方通过行使法定解除权或者约定解除权而使合同的效力消灭。
  
  在租期较长的房屋租赁中,当事人都有可能发生不能继续履行合同的情况,为使当事人的利益平衡,有必要在合同中约定解除合同的条件。
  
  综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合同解除条件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不定期租赁合同,双方当事人随时可以解除合同;
  
  2、承租人擅自转租房屋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3、承租人擅自改变房屋租赁用途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4、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租金累计超过6个月以上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5、承租人无正当理由闲置公有住宅用房6个月以上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6、承租人利用租赁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或者故意毁坏租赁房屋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7、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赁房屋部分或者全部毁损,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8、租赁房屋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承租人可解除合同。
  
  房屋的租赁合同签署的时候,是一定需要包含出租方、租赁方的身份、租赁房屋的用途、租金等的内容,至于租赁期间的维修责任、违约情形后的处理办法等,可以包含,也可以不包含在租赁合同之中。
  
  
  
  
  
  
  
  


·签完房屋买卖合同不买了有哪些后果?
      我们都知道,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就代表双方关于房屋买卖内容约定事项的生效,不可随意更改。那当签完房屋买卖合同不买了的时候,也就代表合同的违约,由此都会带来哪些后果呢?请看由我们为我们带来的解答。 一、签订房产合同后不想买了法律后果 《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


·办理房产公证时有哪些注意事项
      生活中,很多时候可能都会需要对房产办理公证,尤其是在进行房产的买卖、赠与、继承的时候,而有些情况下办理公证是为了增强法律效力,但有的时候确实必须要有的程序了,实践中,办理房产公证也有需要注意的事项。那到底办理房产公证时有哪些注意事项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房产赠与公证应...


·离婚后房子如何分,房屋过户手续是怎样的?
      由于当今社会房价节节攀升,因此夫妻双方离婚时,房子的分割就成了大的问题,但是大多数人对此根本就不了解,就有很多人都问过我们,离婚之后房子到底该如何分了?这个问题,我们下文做了解答,希望您阅读之后,对您有所帮助。 一、离婚后房子该如何分 1、一方婚前已交纳全部房屋款项,即使婚姻...


·哪些质量问题可退房赔款
      在商品房交易中,开发商交付的房屋存在的质量问题有很多种,有的是漏水起皮等小问题,有的是沉降等结构性的大问题。对于不同的质量问题购房者可以选择的维权方式有所不同。那哪些质量问题可退房赔款?详细内容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哪些质量问题可退房赔款 (一)若业主经工程质量监督单...


·逾期支付购房款的违约金如何计算?
      通常在签购房合同的时候,为了保证房屋买卖交易能够顺利进行,一般会在合同上又约定迟延交付房款的违约金。如果你在约定的时间内没有及时去交钱的话,那么卖家就会要求你给逾期支付购房款的违约金。 其实,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对违约金的事通常是约定的,要是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


·集资房可以买卖吗 转让集资房的条件有哪些
      集资房其实算是我国的历史产物,虽然现在新增加的集资房已经很少了,但因为过去的一些原因导致遗留下来了不少集资房。对于集资房而言,此时产权可能是属于单位的,当然也有可能是单位与职工共有的,那么在这样的情况下,集资房可以买卖吗?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集资房可以买卖吗 ...


·分期付款买房需要什么手续
      分期付款买房就是针对有资金付购房款但是却不想一次性付清二采用的购房方式,分期付款卖方和按揭贷款买房是不一样的,那么分期付款买房需要什么手续?我们收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分期付款买房需要什么手续 买房所需手续如下: 单身:身份证,户口本...


·房屋漏水侵权责任违约责任规定什么?
      房屋漏水侵权责任违约责任规定什么?房子漏水是根据导致漏水的原因,按照不同的责任来进行一个划分。1、新工房或商品房渗漏主要出现在屋顶、窗台下沿、墙角和墙体开裂处。一般来说,新建房屋有一个建筑沉降期。北方的建筑物大多是平顶,如遇大风水天气,屋顶不易排放积水,再加上防水材料质量或施工不...


·一、年夫妻离婚房产贷款吗?
      一、年夫妻离婚房产贷款吗? 只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就能用房产贷款,房子贷款和夫妻有没有离婚没有任何的关系, 1、对于房产证抵押贷款条件来说,必须有抵押物才能贷款,并且贷款金额和贷款期间利息总和不能超过抵押物评估价值的1/2; 2、贷款人必须要具有长期稳定的足以支付每月贷款本息的...


·购买二手房产要注意哪些事项
      置业安家一向是中国老百姓关注的热门话题,新商品房听着上档次,看着很顺眼,对别人说起来也很场面。但对于居家过日子的老百姓来说,住就图个实在,图个安稳,图个节省。比起新商品房来,二手房有着许多天然的优势。那么,购买二手房产要注意哪些事项?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


·哪些情形下商品房能够预售
      哪些情形下商品房能够预售一、哪些情形下商品房能够预售 商品房预售,指房地产开发商将尚未开始建设或者是正在建设中的房屋预先出售给购房者,由购房者支付定金或房价款的行为,又称“楼花买卖”。在我国,涉及商品房预售的法律法规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