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股权并购贷款是什么意思?国家有何规定?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股权并购贷款是什么意思?国家有何规定? 一、并购贷款
  所谓并购贷款,即商业银行向并购方企业或并购方控股子公司发放的,用于支付并购股权对价款项的本外币贷款。是针对境内优势客户在改制、改组过程中,有偿兼并、收购国内其他企事业法人、已建成项目及进行资产、债务重组中产生的融资需求而发放的贷款。并购贷款是一种特殊形式的项目贷款。普通贷款在债务还款顺序上是最优的,但如果贷款用于并购股权,则通常只能以股权分红来偿还债务。
   二、相关规定
  去年12 月9 日中国银监会发布《商业银行并购贷款风险管理指引》。这是并购贷款开闸后,中国银行界首次推出并购贷款。银监会规定并购贷款的基本原则是,既要在最大程度上满足市场需求,又要有利于商业银行控制贷款风险。
  《指引》所规范的并购贷款是用于支持我国境内并购方企业通过受让现有股权、认购新增股权,或收购资标企业的并购交易。据银监会有关要求,银行贷款支持的并购交易首先要合法合规,涉及国家产业政策、行业准入、反垄断、国有资产转让等事项的,应按适用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取得有关方面批准,履行相关手续等。此外,银监会鼓励商业银行在现阶段开展并购贷款业务时主要支持战略性的并购,以更好地支持我国企业通过并购提高核心竞争能力,推动行业重组。产、承接债务等方式以实现合并或实际控制已设立并持续经营的目
  为了保障贷款的安全性,此前我国的商业银行贷款禁止投入股权领域,1996年央行制定的《贷款通则》规定,商业银行不许提供并购贷款。
  目前,我国并购融资制度十分不完善。《贷款通则》等法规规章实际上禁止金融机构为股权交易的并购活动提供资金;对企业债的发债主体也有着严格的限制,同时,债券的发行还有年度总额度的控制,利率水平的管制和用途的限制;权益融资方面,我国由于公开发行需要通过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的核准,效率较低。
  我们通过上文大体了解了国家关于股权并购贷款的一些政策制度。这些制度的有效落实有利于解决企业收购股权的资金问题,也为商业银行开辟了新的业务领域。如果您想了解关于这方面的更多知识,可以咨询的沈阳律师。
  
  
  


·挪用公款100万判几年
      挪用公款罪。需要按其情节的轻重处罚,以及公款的用处来进行处罚,该种挪用公款刑法上有明确的处罚。根据《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


·借钱方不承认借条怎么办?
      借钱方不承认借条怎么办? 一、借钱方不承认借条怎么办? 借钱方不承认借条可以和对方协商并且拿出相应的证据,或者直接到法院进行起诉即可,只要借条上有借钱人的亲笔签字盖章或者手印,那他就抵赖不了,直接拿借条去法院起诉他,不过还得通过些请他证据,比如转账记录、其他知情人的证言等,如...


·债务人在合同履行中代位权的行使要件是什么?
      债务人在合同履行中代位权的行使要件是什么 一、合同履行中代位权的行使要件 1、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要有合法的债权债务存在; 2、债务人要享有对第三人的到期的债权,且必须是非专属于债务人本身的权利; 3、债务人怠于行使自己的权利,即债务人到期能够并且应当行使自己的权利而不行使; 4...


·夫妻共同债务一方去世怎么分割
      夫妻共同债务一方去世怎么分割不需要分割,夫或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当对婚烟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夫妻债务的连带清偿责任是无条件的,它并不以死亡一方有无遗产或夫妻双方婚后有无共同财产为条件,也就是说,不管死者有无遗产,只要是夫妻共同债务,生存的夫或妻一方都有义务...


·欠钱不还网贷公司会法院起诉吗
      欠钱不还网贷公司会法院起诉吗? 在最近,网络贷款迅速在众多贷款中占领一席之地,他也是民事借贷的一种,最主要的原因是它贷款条件低,方便,放款速度快,得到了很多大学生及青年的青睐。有些人为了满足一时的欲望,却没有偿还能力,在这种情况下很容易发生借钱不还的现象,那么欠钱不还网贷公司会...


·福利费算债权债务吗
      很多企业再给员工发放福利的时候总是在纳税这方面存在疑惑,对债券和债务类的科目也不是很了解,也不知道发放福利费应不应该算作债权债务,首先我们要知道应付福利费这个科目属于债务类科目,所以会发生在债务不会发生在债权,知道了债权债务的归属问题后,我们要了解下那些属于员工应发福利,这样也可...


·熟人借钱不还有哪些
      熟人借钱不还有哪些追债方法 一、熟人借钱不还有哪些追债方法 从法律角度讲,民间借贷最好是要签订借款合同或者写欠条,防止日后发生纠纷无法举证,因为在司法实践中,口头约定是很难证明债务关系的,如果债权人拿不出有效地的证据证明债权债务关系的存在,那么债权人将有可能承担败诉后果。 生活...


·欠条的诉讼时效为多久,过了诉讼期怎么办?
      欠条的诉讼时效为多久,过了诉讼期怎么办?不管是欠条还是借条,债权人债追讨债务的时候都要注意诉讼时效问题。那要是欠条不小心过了诉讼期该怎么办呢?这些问题都是债权人需要了解的。接下来,就让我们为您详细解答。 一、欠条的诉讼时效为多久? 对欠条而言,如果其成因是基于借贷,如果欠条成因基...


·公司转让债权债务清理有哪些
      公司转让债权债务清理有哪些方式?公司在日常经营中少不了和其他公司发生债权债务关系,按照规定,公司可以转让这些债权债务给第三方的,那么公司转让债权债务清理有几种方式?有哪些注意事项?我们整理了相关法律知识,下面我们一起来看一看。 一、公司转让后债权债务如何处理? 1、尽职调查、协议...


·罚款通知单格式是怎样的
      罚款通知单格式是怎样的 一、罚款通知单格式是怎样的 罚款通知单属于通知中的事务性通知,它是上级有关部门就某一个人或一群人在做出违反相关制度后,以上级部门做出的罚款决定以及相关的告诫为内容而形成的一种知照性公文。既然罚款通知属于通知的一种,那么罚款通知单的写作方法就应该参照通知...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可以取保候审吗
      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可以取保候审吗涉嫌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符合《刑事诉讼法》第67条规定情形的,可以依法申请取保候审,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公安机关依法决定。我国刑事诉讼中,取保候审的适用条件是:(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