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债权转让不通知债务人行吗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债权转让不通知债务人行吗 一、债权转让不通知债务人
  债权转让不通知债务人是不可以的,法律规定,应当通知债务人。具体法律规定如下:
  《合同法》第八十条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只要对债务人履行了通知义务即可(通知的义务履行的方式可以是书面的,也可以是口头的),不必要征得债务人的同意。债务人的同意并不是这种转让行为发生法律效力的前提。
   二、债权转让
  1、概念:债权转让又称“债权让与”,是指在不改变合同内容的合同转让,债权人通过与第三人订立合同将债权的全部或部分转移于第三人。债权全部让与第三人,第三人取代原债权人成为原合同关系的新的债权人,原合同债权人因合同转让而丧失合同债权人权利,债权部分让与第三人,第三人成为合同债权人加入到原合同关系之中,成为新的债权人,合同中的债权关系由一人变数人或由数人变更多人。新加入合同的债权人与原债权人共同分享债权,并共享连带债权。
  2、让与人与受让人
  让与人即债权人;受让人即第三人。
  3、转让方式
  自由转让、同意转让、通知转让等方式,合同采用通知转让。
  4、限制
  ①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如抚养费等
  ②双方当时约定权利不能转让
  ③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5、类型
  根据转让理由的不同,可以将债权转让划分为以下类型:
  支付转让型
  企业在采购时,用持有的第三方的债权作为货款支付给销货方,销货方销售货物收到的是应收账款,但是对方债务人不是购货方,而是第三方即原来与购货方有债权债务关系的一方。
  债务重组型
  持有债权债务的各方通过协议或者其他途径协商债权转让的行为。与上一种类型不同的是,发生债权债务的交易活动在重组前已经完成,或者债权转让时并不同时发生交易行为,进一步说,重组后发生的交易仅仅是执行重组的结果,比如以非货币性资产偿还债务等。这样转让的会计处理,可以比照《债务重组准则》进行处理。
  非货币型
  企业进行以非货币性资产交换非货币性资产的交易中,含有部分应收款项,此时,应当计算应收账款占非货币性资产的比例,以便确认是非货币性交易还是货币性交易。
  有负债型
  转让应收账款时,转让方对未来应收账款的实现与否负有连带责任的转让行为。比如,用应收账款作抵押而进行的融资,表面上应收账款转让给了贷款方,但是,应收款项到期是否能够收回,在融资时是不确定的,所以,对于转让方而言,是一项或有负债。
  6、权利效力
  《合同法》第八十条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只要对债务人履行了通知义务即可(通知的义务履行的方式可以是书面的,也可以是口头的),不必要征得债务人的同意。债务人的同意并不是这种转让行为发生法律效力的前提。债权转让,又称债权让与或合同权利的转让,是指债权人通过协议将其债权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的行为。债权在全部让与时,受让人取代原债权人成为合同关系的新债权人,原债权人脱离合同关系;在部分让与时,受让人作为第三人将参加到原合同关系之中,与原债权人共同享有债权。此时,合同权利人一方已由一人变成数人,合同之债成为多数人之债。
  债权转让必须具备以下条件才能有效:
  (一)必须有有效存在的债权;
  (二)债权的转让人与受让人必须就债权让与达成合意;
  (三)转让的债权必须具有可让与性;
  (四)必须有转让通知。
  我国《合同法》第80条第1款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从该条规定可以看出,合同法对债权转让的生效要件采用通知主义原则。从审判实践看,如果严格限定债权转让履行通知义务的主体为转让人,那么转让人与受让人就债权转让合意达成后,转让人怠于履行通知义务时,受让人有可能错失行使债权的时机,进而遭受损失。从诉讼角度来看,如果双方的债权债务事实客观存在,债权转移也没有损害债务人的利益,为了减少诉累,节约司法资源,即使通知的行为存在瑕疵,也应当认定该转让行为有效,这样更有利于客观、及时、高效地维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因此,通知的行为既可由债权转让人直接通知债务人,也可以由受让人持其与债权人达成的债权转让协议或债权人出具的债权转让凭证进行通知,两种通知的法律效果应同等。
   债权转让不通知债务人是不可以的。我们已在文中为您做了详细解答。另外,我们还在文中为您介绍了债权转让的相关知识,债权转让的概念、让与人与受让人、转让方式、类型、权利效力等,希望可以带给您有用的帮助。


·债权债务的诉讼中需要什么证据在线咨询 >不管是什么?
      债权债务的诉讼中需要什么证据不管是什么类型的纠纷,当事人要想成功维权,就必须要准备好相关的证据资料,以便能够证明自己的诉讼事实和理由。那么在债权债务关系中,在债权债务的诉讼中需要什么证据呢?如果债权债务当事人要打债务纠纷官司,那么这个债务纠纷官司怎么打才行呢?对于这些问题的具体答...


·债权债务的区别是什么?
      债权债务的区别是什么?我国民法通则规定,“债是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法律的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和义务的关系。享有权利的人是债权人,负有义务的人是债务人。债权人享有的权利称为债权,债务人负有的义务称为债务。 一、概念 债权人 债的关系中有权利要求另一方(债务人)为或不...


·农业银行贷款利息是多少
      农业银行贷款利息是多少?怎么算?农业银行贷款利息是多少怎么算 可以通过以下渠道查询人民币贷款利率: 1.农业银行个人掌银APP,首页“全部→贷款→贷款服务→贷款利率”。 2.农业银行门户网站(www.abchina.com),首页“在线办理及费率→费率信息→贷款利率→人民币贷款利...


·借钱不还应该如何维权?
      日常生活中,亲朋好友之间经常会发生资金往来,很多人碍于面子,不会签署借款合同。大部分借款人都会及时还款,但是也有的人赖账不还。遇到这种情况,人们应该通过正当途径追偿,不得超过法律的底线。那么,借钱不还应该如何维权?下面我们一起跟随我们了解下。 一、借钱不还应该如何维权? 根据我国...


·股权质押贷款风险有哪些?
      股权质押贷款风险有哪些? 股权质押贷款风险: 1、质押物选择的风险 目前国内对股权质押, 在政策上还没有完全放开。作为出质物的股权包括股份有限公司流通股和非流通股股权以及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上市股份公司法人股由于企业运作相对规范、信息透明度高、场监管严格,并且在权利转让上有...


·贷款诈骗行为具体有哪些
      贷款诈骗行为具体有哪些 一、贷款诈骗行为具体有哪些 司法实践中,行为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认定其行为属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 (1)贷款后携带贷款潜逃的; (2)未将贷款按用途使用而是挥霍致使贷款无法偿还的; (3)使用贷款进行违法犯罪活动,...


·婚内夫妻共同债务条文中包括的范围有哪些?
      婚内夫妻共同债务条文中包括的范围有哪些? 一、婚内夫妻共同债务条文中包括的范围有哪些? 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 (二)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三)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


·执行到期债权要注意什么
      执行到期债权要注意什么一、执行到期债权的注意事项 (一)通知书的制作适用问题 执行到期债权,一经立案,即应向第三人发出代为履行债务通知书,这是法定程序。值得注意的是,该第三人不是该案的当事人,而是该案的案外人。人民法院在通知第三人向申请执行人或人民法院履行债务时,必须明确第三...


·债权债务关系的转移分别需要什么条件
      债权债务关系的转移分别需要什么条件我们只有弄清楚债权债务关系的转移需要什么条件,才可以更好的去实施,两者关系虽然当事人都可以进行转移的,但是并不是所有的债权债务关系都能转移,这就需要去了解满足条件的法律规定才可以。那么债权债务关系的转移分别需要满足怎样的条件呢?请跟着我们往下看吧...


·打官司赢了欠钱不还怎么办?
      打官司赢了欠钱不还怎么办? 一、打官司赢了欠钱不还怎么办? 申请强制执行。《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四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


·夫妻离婚时债务应如何清偿
      一.离婚时债务应如何清偿《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清偿。所谓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为共同生活、履行抚养、赡养义务、为生产经营等的需要而负的债务。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夫妻的共同财产...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