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正常交通事故致人死亡会坐牢吗?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正常交通事故致人死亡会坐牢吗
  
  不会坐牢。开车撞死人判刑的条件是死亡一人以上,并且驾驶员违反了交通运输管理法规,相反如果机动车驾驶员在正常开车的情况下撞死人的,是不会被判刑的。所以关于开车撞死人会不会被判刑的关键在于,机动车驾驶员是否违法交通运输管理法规,比如交通肇事。
  
  二、交通事故判刑的情况有哪些
  
  (一)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1、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2、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二)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1、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2、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3、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4、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5、严重超载驾驶的;
  
  6、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三)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1、死亡二人以上或者重伤五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2、死亡六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六十万元以上的。
  
  发生交通事故或者交通肇事,不是必然要坐牢。关键还是要看实际情况是否达到了构成刑事犯罪的条件,是否符合对应刑事犯罪的立案标准。不过,事故之后就算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但民事赔偿责任往往都是不可避免的。除非能够证明,事故的发生完全是由对方的原因造成,驾驶人员对此次事故不承担一点责任。
  
  


·乘客坐客车出事故找谁赔偿
      乘客坐客车出事故找谁赔偿一、乘客坐客车出事故找谁赔偿 乘客乘坐客运车辆,因客运车辆发生意外事故或者与其他车辆之间发生交通事故,使乘客遭受损失。因客运车辆发生意外翻沉,与山体等撞击而发生事故的,乘客与营运人之间存在客运合同关系,应受《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调整,除...


·出车祸社保能报销吗
      在现实生活中,如果发生了被车撞了的事件,首先交警会现场进行处理,如果主要责任在于对方的话,自己的医疗费用是可以让肇事者赔偿的,这种情况下,自己是很难拿到自己社会保障卡里医疗保险的钱的,但是以下几种情况是可以得到自己社会保障里的医疗保险的一部分钱来支付自己的医疗费用的。下面律图小编...


·广州车船税怎么交?有哪些
      广州车船税怎么交?有哪些规定一、广州车船税怎么交 (1)《车船税纳税申报表》或《综合申报表》2 份。 (2)车船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车船登记证书或者行驶证原件及 复印件。 (3)不能提供车船登记证书、行驶证的车船,提供车船出厂合 格证明或者进口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4)车船的所有人...


·车祸全责应该怎么样赔偿伤者
      车祸认定为全责,根据赔偿数额,首先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限额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超出交强险限额的部分,负本次事故全部责任的承担100%的赔偿责任,此时,如果有商业险的,则由承保商业险的保险公司承担,若没有投保商业险,则由具体的车主或者直接责任人承担。《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受害人遭受...


·交通事故颅脑损伤多久才可以做伤残鉴定交通事故颅脑
      交通事故颅脑损伤多久才可以做伤残鉴定交通事故颅脑损伤一般是在医疗终结后三十日内提出申请伤残鉴定。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因伤致残,在治疗终结后,可向公安交通管理机关或者起诉后向法院申请伤残评定。法医可根据病情需要做进一步检查。如评定材料不足后未到评定时机不予受理。建议:骨折及轻、中度颅脑...


·如果单位员工车祸可以辞退吗
      如果单位员工车祸可以辞退吗?1、车祸误工期间是不能随意辞退员工的,劳动者在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即使在经济性裁员和企业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时,用人单位也不得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2、原劳动部在《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中具体规...


·车辆保险理赔需要注意些什么
      车辆保险理赔需要注意些什么第一、及时报案。发生交通事故后,车主应保护好现场,并在48小时内向保险公司报案,如实陈述事故发生经过,提供保险单,等待保险公司查勘人员到现场查勘,同时填写好《索赔申请书》。第二、了解拒赔范围和免责范围。第三、损失过小索赔不划算。因为在车险续保时,保险公司...


·醉酒驾驶撞车怎么处理
      醉酒驾驶撞车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醉酒驾驶机动车辆,吊销驾照,5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辆,吊销驾照,10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终生不得驾驶营运车辆,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刑...


·安徽省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规则是什么?
      在发生交通事故之后,交警往往会根据现场情况和相关证据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我们都知道《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将会在后期理赔中起到重要作用。那么,安徽省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规则是什么呢?今天,您就和我们一起来详细了解一下吧。 一、安徽省交通事故责任认定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是指公安...


·车位买卖协议书范本是怎样的?
      车位买卖协议书范本是怎样的?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


·交通肇事致人死亡的赔偿范围是怎样的
      交通肇事致人死亡的赔偿范围是怎样的 一、交通肇事致人死亡的赔偿范围是怎样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