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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走私并贩卖武器罪既遂判刑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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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合伙走私并贩卖武器罪既遂判刑标准是如何规定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走私武器、弹药、核材料或者伪造的货币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走私国家禁止出口的文物、黄金、白银和其他贵重金属或者国家禁止进出口的珍贵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走私珍稀植物及其制品等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其他货物、物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本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条各款的规定处罚。二.合伙犯罪是怎么规定的?如果和他人合伙犯了走私罪,要看在犯罪中起到的作用,据此承担相应的责任,会有不同的刑罚,我国《刑法》明确规定了共同犯罪的概念,根据《刑法》第二十五条,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刑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了从犯的概念,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根据在犯罪中起到的作用会有主犯和从犯之分,要承担的责任不同。另外, 与走私罪犯通谋,为其提供贷款、资金、帐号、发票、证明,或者为其提供运输、保管、邮寄或者其他方便的,以走私罪的共犯论处。 武装掩护走私的,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以暴力、威胁方法抗拒缉私的,以走私罪和本法第二百七十七条规定的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罪,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三.走私并贩卖武器既遂的标准是什么?首先要区分犯罪未遂和犯罪既遂,我国《刑法》第二十三条规定了犯罪未遂的标准,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犯罪既遂就是犯罪实施达到犯罪人的犯罪目的,即犯罪的完成形态。合伙走私并贩卖武器根据《刑法》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话可能被判无期徒刑加上没收财产,如果情节较轻,并未造成重大社会影响,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和他人合伙犯罪,如果在犯罪中起主要作用,则会被判定为主犯,并承担较重的责任,如果是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属于从犯,根据法律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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