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离婚财产可以捐赠吗 ?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离婚财产可以捐赠吗
  
  ?一、离婚财产可以捐赠吗
  
  《慈善法》
  
  第三十六条规定:“捐赠人捐赠的财产应当是其有权处分的合法财产。捐赠财产包括货币、实物、房屋、有价证券、股权、知识产权等有形和无形财产。捐赠人捐赠的实物应当具有使用价值,符合安全、卫生、环保等标准。捐赠人捐赠本企业产品的,应当依法承担产品质量责任和义务。”这意味着,捐赠人捐赠的财产形式是多样的,可以是资金,也可以是实物、房屋,还可以是有价证券、股权、知识产权等;可以是有形财产,也可以是无形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十七条
  
  (一)夫或妻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上的权利是平等的。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决定。
  
  (二)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他人有理由相信其为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另一方不得以不同意或不知道为由对抗善意第三人的规定,夫或妻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作出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
  
  二、转移离婚财产的标准是什么
  
  认证标准:
  
  (一)一般离婚案件中恶意转移财产的情形有:
  
  1、转移已有存款;
  
  2、收入不存入夫妻名下的存折;
  
  3、私自出售房屋;
  
  4、私自出售其他夫妻共同财产;
  
  5、私自无偿转让或赠与夫妻共同财产等。
  
  (二)恶意负债的情形一般有:
  
  1、制作虚假的欠条;
  
  2、虚报开支;
  
  3、在法院打虚假债务官司;
  
  4、利用关联企业负债等。
  
  三、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是什么
  
  根据《婚姻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以下简称《财产分割意见》)的规定,结合司法实践,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1、男女平等原则。
  
  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
  
  3、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
  
  4、权利不得滥用原则。
  
  5、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予补偿。
  
  夫妻双方进行共同财产分割可以选择在离婚协议中进行约定财产的分割比例,如果双方无法协商确定的,就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由人民法院依据相关的分割原则进行,但是如果是一方出轨、家暴或者是存在其它过错的,另一方就有权请求对方进行精神损害赔偿。
  
  


·离婚时公积金算共同财产么
      离婚时公积金算共同财产么 一、离婚时公积金算共同财产么? 夫妻存续期间,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公积金为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可依法要求分割。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执行)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


·离婚后再复婚财产怎么算的?
      离婚后再复婚财产怎么算的?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只要是在结婚证登记日之前的财产,无论是初婚登记,还是复婚登记,都属于婚前财产。而离婚后所分得的财产,即使是复婚,也属于个人财产。二、离婚后财产怎么分确定夫妻财产的范围,应分清夫妻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和家庭共同财产,既要保护婚姻...


·一、离婚时女方如何获得更多财产?
      一、离婚时女方如何获得更多财产? 离婚时女方若想获得更多财产就必须要拿出证明男方在婚姻关系中存在过错的证据,虽然说签订婚前协议是一种很势利的做法,可谁都不能保证未来会发生什么,即使结婚时两个人的感情看似牢不可破,但是时间如流水,没有人能对未来打包票。如果你在婚前的收入很高的话...


·重婚有什么法律后果,有哪些法律责任
      重婚者不仅破坏了婚姻家庭关系,而且还会受到刑法的调整和规制。那么我国关于重婚者法律规定有哪些呢?重婚者又需要承担哪些法律责任呢?也就是重婚的法律后果有哪些?对于这两个问题的解答,我们马上为您介绍。 一、重婚罪法律规定有哪些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利用婚姻诈骗怎样写起诉书?
      利用婚姻诈骗怎样写起诉书? 一、利用婚姻诈骗怎样写起诉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规定,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


·诉讼离婚还是协议离婚好
      法律中规定的离婚方式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对于一些有离婚打算的人来讲,可能此时就不知道应该选择哪种方式来离婚。当然,每个人都是希望选择一个好的离婚方式,这样不仅可以顺利的解除婚姻关系,同时也能争取更多的利益。那究竟诉讼离婚还是协议离婚好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诉讼...


·婚姻双方离婚签字就可以了吗?
      婚姻双方离婚签字就可以了吗 可以了,毕竟两个人离婚前肯定都把该分的财产以及孩子的抚养权都安排好了,写在离婚协议上了,这时只要双方都没有意见的话就可以签字了。双方签署离婚协议之后必须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也就是领取离婚证,才算双方离婚。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实施) ...


·起诉离婚能获得离婚证吗,诉讼离婚需要哪些材料?
      夫妻在感情破裂之后,往往会选择离婚。而此时如果无法协议离婚的话,就只能诉讼离婚了。那么起诉离婚能获得离婚证吗?这是很多人都想了解的内容,接下来,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起诉离婚能获得离婚证吗 判决生效后,任何一方当事人均可单独拿判决书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只有在民政局办...


·公告离婚的手续是什么?
      通常在离婚的时候,如果有一方的当事人在法院审判的过程中自己躲起来不参与出庭,人民法院有权通过发布公告从而宣布双方离婚,这种情况通常被称之为公告离婚。许多人对此有个疑问“公告离婚的手续是什么?”接下来让我们在下文中为您解答。 一、公告离婚的手续 公告离婚其实质仍是通过诉讼方式...


·一、离婚后可以变更孩子抚养权吗?
      一、离婚后可以变更孩子抚养权吗根据我国相关的法律规定,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孩子抚养权都是可以变更的。因为在确定离婚子女的抚养权归属时,要遵循“有利于子女的身心健康,有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的原则,充分考虑父母双方的经济情况或家庭环境等等因素。如果有抚养权的一...


·协议离婚手续如何办理根据《婚姻法》第31条和《婚
      协议离婚手续如何办理根据《婚姻法》第31条和《婚姻登记办法》的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程序是依法办理离婚登记。离婚登记是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必须程序。它是由婚姻登记机关依照行政程序办理的。办理离婚登记的机关,在农村是乡、镇人民政府,在城市是街道办事处或区人民政府,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