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国有企业并购应重点关注那些问题及对策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国有企业并购应重点关注那些问题及对策
  
  企业并购在我国有横向并购和纵向并购,也就是同行业间的并购或者企业为了扩展业务而进行的市场经营活动,虽然企业间的并购是一种市场行为,但政府的宏观指导作用不能忽视,今天的我们就来给您介绍一下国有企业并购应重点关注哪些问题及对策。
  
  一、国有企业并购中存在的问题
  
  国企并购是已经成为国企扩展业务,实现增值的重要手段,然而,国企并购的效果却并不尽如人意,据调查,半数以上的国企并购后并没有实现预期的效益,总结起来,造成国企并购效益不高的主要问题有以下几个:
  
  1、产权不清晰
  
  产权不清晰是阻碍国有企业并购的重要因素,一方面,国有企业的产权不清晰会成为并购的障碍,是并购难以完成,另一方面,也会造成国有资产的流失.众所周知,我国的国有企业的产权所有人是一个集合概念,及全体人民,由于这样的产权结构缺少可操作性,政府就成为了国有资产的代理人,享有实际的剩余控制权与剩余索取权.在实践中,由于政府级别的划分,企业的控制权与索取权也按行政区划被分割,对盈利的企业,地方政府为了维护其自身的利益,不愿意丧失企业的控制权,想尽一切办法阻止企业的并购;另一方面,对于不能盈利的企业,私人企业通过贿赂手段促使政府官员用权力寻租的方式降低国有资产的估值,造成国有资产的流失.
  
  2、中介机构发育不健全
  
  由于信息的不对称,中介机构在企业并购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比如资产评估、寻找交易对象等,在国外,中介职能主要由投资银行、资产评估机构、会计所、律所来担当;中介机构的存在大大降低了并购过程中的交易成本,增大了并购的效益,可谓是资产界的红娘.然而,由于一定的历史因素,我国奇缺有质量的中介机构,由于司法环境问题,律师从业人员相对较少;而注册会计师由于其资格获取难度较高,考试周期较长,就是的注册会计师队伍同样面临人手不足的困境;没有好的法律援助,没有可靠的资产评估导致了我国国企并购交易成本大大提升.另外,投资银行的缺失也是中介不足的重要因素.
  
  3、法律规范不完善、法制不健全
  
  我国企业并购起步较晚,相关的法律法规也并不健全,不能满足现有的社会需求,尽管我国已经制订了《公司企业法》和《破产法》,但由于我国国有企业的特殊形态,相关抽象的法律执行力明显不足.或者执行成本太高.
  
  4、政府行为不规范--主题错位误区
  
  虽然企业的并购是一种市场行为,但政府的宏观指导作用不能忽视,首先,市场本身就有盲目性,需要政府站在高处进行有效的协调,另一方面,政府作为国有资产的代理人,也有义务在国有资产并购中发挥宏观指导作用,保持国有资产的价值,以维护资产所有人的利益最大化.然而,现实中政府在其产并购中不够规范,对资产的并购太过随意.政府为了追求政绩,大搞“拉郎配”,不注重市场行情的分析.
  
  二、促进国有企业并购的对策
  
  1、国有企业的并购要注重紧密关联
  
  资本的有效并购,倡导双赢模式关联资本的并购,顾名思义,就是上文谈到纵向并购,纵向并购的优势在于双方都算行业内的人,只是在行业运行的不同阶段而已,对于被并购的企业来说,纵向并购可以大大降低交易成本.而并购后,收购企业可以实现生产的立体化,还能使其拓展业务,降低其生产成本,从而实现双方企业的双赢.过期的并购不仅要实现一方的利益最大化,更要实现社会利益的最大化.
  
  2、完善中介市场,完善以投资银行为首的中介机构
  
  中介机构包括律师事务所、注册会计事务所、投资银行、资产评估机构等,一方面,改善司法环境、建立青年律师补助基金,扩大律师队伍;另一方面,投资银行的建立可以为并购踢空可靠的信息,所以,中介机构的建立有赖于相关金融体系的建立.应该建立灵活、高效的金融体系,以便于并购效率的提高.
  
  3、健全完善法律体系,创建专门的并购法律
  
  我国有关企业并购的法律相对较少,而且执行力明显不足,所以当务之急是制定统一的企业并购法及相关的实施细则,在制定的过程中,首先要深刻分析我国企业的现状,特别是分析我国过期的特殊性;另一方面,还要充分利用比较法学的原理,与其他国家作对照,特别是借鉴新加坡的国企模式.
  
  4、国有企业资产重组要坚持市场原则,发挥政府的宏观调控作用企业并购是一种市场行为,并不是传统意义上的行政行为,所以政府在并购过程中应当充分尊重市场规律,不能以提高整机为目的高拉郎配.政府的作用是宏观指导,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维护国有资产产权人的利益最大化,促进市场经济发展,实现社会利益的最大化.政府应该充分洞察市场信息,充分考虑各方面利益,实现整个社会利益的最大化。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条 【公司的合并】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
  
  第一百七十三条 【公司合并的程序】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以上就是今天我们带给您的有关国有企业并购应重点关注哪些问题的一些解答以及根据国有企业并购中产权不清晰、中介机构发育不健全、法律规范不完善、法制不健全、政府行为不规范等问题作出的一些促进国有企业并购的对策,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更多相关问题国有企业改革的的问题欢迎前来咨询律师!
  
  
  


·开公司可以注册几个股东?
      开公司可以注册几个股东?注册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符合法定人数即由1个以上50个以下股东共同出资设立。注册股份有限公司,由2人及以上,200人以下为发起人。在刚开始注册的时候,工商注册的股东人数一定不能过多,必须要限制在合理的范围内,而且是比较少的人数范围内。如果注册登记的股东人数过...


·国有公司、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罪刑事处罚是什么?
      国有公司、事业单位人员在岗期间本职工作严重失职或则发生滥用职权的情况就会被判处国有公司、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罪,国有公司、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罪刑事处罚根据所犯情节的大小刑期通常在三到七年之间波动,可以说是很严重了。 一、国有公司、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罪刑事处罚 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


·外贸公司注册流程
      外贸公司注册流程及费用 外贸公司其实和普通公司一样,都是现代企业的一种。只不过和普通的企业有区别的是外贸公司所经营的地域范围不一样,一般的公司只能在国内做相关的贸易而外贸公司不一样,它可以和国外的其他公司做贸易,从而赚的更多的资金。今天我们为您收集了外贸公司注册流程及费用的知识...


·公司注册的条件及费用是什么
      公司注册的条件及费用是什么 一、公司注册的条件是什么 注册公司的条件有很多,主要有公司股东、监事、董事、公司名称、经营范围、注册资本、注册地址、公司章程、法定代表人等。 1、公司股东 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公司注册时必须有一位股东(投资者),一位股东投资成立的公...


·集体企业股权转让程序是怎样的?
      集体企业股权转让程序是怎样的?集体企业股权转让程序 根据《公司法》第七十一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


·疫情期间公司降薪通知怎么写
      写清事实即可,但需要跟劳动者约定一致之后才可以。企业适度降薪是有法可依的,法律并未对劳动合同履行中的调岗降薪做出过多限制性规定,只要求劳资双方协商一致。值得提出的是,用人单位做出调整之后,劳动者默示、实际履行的也视为协商一致。人社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


·外资企业设立分公司流程是怎样的
      外资企业设立分公司流程是怎样的 现在很多企业做的都很成功,有很多外资企业甚至都有了分公司,一个企业经营到了一定的顶峰,都会想开分公司得到更多的利润,那么外资企业设立分公司流程是怎么样的?今天我们给您详细说明一下。 一、外资企业设立分公司流程 1、办理企业名称核准 咨询后领...


·疫情期间公司可以裁员吗?
      疫情期间公司可以裁员吗?疫情期间公司不可以裁员,国家出台了相关规定,明确要求在疫情期间,劳动合同到期的,分别顺延至职工医疗期期满、医学观察期期满、隔离期期满或者政府采取的紧急措施结束。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


·辞职公司要求违约金吗?
      辞职公司要求违约金吗? 一、辞职公司要求违约金吗? 辞职一般不需要支付违约金。除了“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劳动者违...


·分公司可以作为合同的主体吗
      可以,根据公司法规定分公司能签订合同的,分公司可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分公司可以自己的名义对外开展业务,当然也包括了签订合同这样重大、不可或缺的环节。分公司在签订合同时,只要加盖分公司的印章就可以了,没有必要每个合同都要到总公司加盖总公司的印章。《公司法》第十四条公司可以设立...


·公司刚注册变更股权要收费吗
      收,根据转让涉及到的主体的不同,转让过程中产生的费用也会有所不同。一般来说,股权转让会涉及到股权转让时发生的工商登记费、资产评估费、验资费用、印花税、所得税等等。我国对于不同类型个人所得税的缴纳税率有着相对来说严格的规定,在进行股权转让时,需要缴纳的税率一般为20%。《中华人民共...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