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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非法占用土地罪的构成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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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什么是非法占用土地罪的构成要件?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土地管理制度。本罪的对象是土地资源。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农用地改作他用,数量较大,造成农用地大量毁坏的行为。非法占用土地,是指未经法定程序审批、登记、核发证书、确认土地使用权,而占用土地的行为。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单位。自然人非法占用土地,主要是指凡年满16周岁,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实施了非法占用土地行为的自然人。单位非法占用土地,主要是指单位在国家建设用地、本单位发展建设和乡(镇)村建设用地过程中,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土地改作他用,数量较大,造成土地大量毁坏的行为。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明知占用土地改作他用的行为违反土地管理法规,而且对于占用土地改作他用会造成大量农用地被毁坏的结果也是明知的。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仍然希望或者放任结果的发生,在主观上为故意。行为人非法占用土地的动机多种多样,但不影响本罪的成立。二、非法占用土地的行为的表现形式一是未经批准擅自占用土地的行为;二是采取各种欺骗手段骗取批准而非法占用土地的行为;三是超过批准的数量多占土地的行为;四是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宅基地面积标准多占土地的行为。根据法律规定,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占用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非法占用土地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第342条追究刑事责任。作为国有资产的土地资源,对其的使用的流转均需要国家相关部门审批,个人和单位不得随意操作,否则将会受到法律的制裁。作为中国公民,每个人都要保护土地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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