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商标注册证和著作权登记证有什么区别?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商标注册证和著作权登记证有什么区别?商标注册证和著作权登记证的区别具体如下:1、申请机构不同版权登记的主管单位是国家版权局,商标注册的管理单位是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2、保护对象不同商标权保护的对象是文字、图形或者其组合构成的注册商标,版权主要保护是作者所所创的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3、保护期限不同商标注册的有限期是10年,有限期满后可以续展注册;版权的保护期限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50年。4、保护的目的不同商标注册保护的目的是为了促进生产者保证商品质量和维护商标信誉,保障消费者的利益;版权则保护的目的是鼓励有益于社会的作品创作和传播,促进社会文化和科学事业的发展和繁荣。二、获得商标注册证的流程商标注册业务的流程主要分为商标设计、商标查询、商标注册提交申请、商标局受理申请、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初审公告和注册公告等程序。1、商标设计,主要是根据商标设计及商标取名原则,严格按照规定进行,没有经验的申请人可以委托办理设计服务;2、商标查询,商标注册查询是商标注册申请前最重要的一项工作,主要是为了查询商标是否存在相同或这近似,商标查询的最主要作用就是能够直接影响商标注册申请的成功率,准确的商标查询工作可以提高注册成功率;3、商标注册提交申请,上述商标设计与商标查询等工作完毕之后,就需要把相关商标注册申请文件提交给国家商标局进行办理,申请材料包括商标图样文件和个人、企业的证明文件;4、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因为我国商标注册采用的是商标申请在先原则,商标注册申请在先原则即是谁先申请该商标属于谁,形式审查就是商标局收到商标申请书对于符合形式要件进行审查,符合要求的发放商标受理通知书;实质审查是商标局对于商标注册申请是否符合商标法规定的要求进行审查,主要审查的内容包括资料检索、分析对比、调查研究等等;5、初审公告是商标注册申请经过审查后,对于符合规定和要求的,允许其注册的决定。初步审定公告之日起三个月没有人提出异议,该商标予以注册。商标注册证和著作权登记证都需要由国家机关来颁发,任何想要获得此类知识产权证书的单位或者是个人,都必须要带着足够的材料,按照既定的流程提出证书的办理请求,不得因为想要获得知识产权就擅自去伪造这些证书。
  
  
  


·注册人转让商标多少
      注册人转让商标多少钱? 商标转让费用一般包括两部分: 1、商标转让受理费:申请转让一件商标的费用为1000元,受理费直接缴入国家商标局,国家商标局收取官费1000元; 2、商标转让代理费:若委托代理机构,则还需另行支付一定的代理费。 商标转让如何办理 1、商标转让流程包括:...


·抢注国外知名品牌商标是否合法
       一、抢注国外知名品牌商标是否合法? 国内抢注外国商标在法律层面上是不犯法的,但是国外商标所有人会采取一系列行动拿回商标权,这个过程最好双方协商能够达成一致圆满解决。 商标法的空间效力范围是中国(港澳台除外),因此在“国内”注册商标,只需要考虑国内现有商标情况下的可注册性...


·注册商标异议抢注怎么写申请书
      注册商标异议抢注怎么写申请书 一、注册商标异议抢注怎么写申请书? 商 标 异 议 申 请 书 被异议商标: 类别: 初步审定号: 初步审定公告期: 初步审定公告日期: 被异议人名称: 被异议人地址: 邮政编码: 被异议人代理组织名称: 异议人名称: 异议...


·出口货物商标侵权怎么处理?
      出口货物商标侵权怎么处理?1、如果出口的产品侵犯的是专利权的,被侵权人可以依据专利法的规定,向专利行政管理部门投诉,要求专利管理部门责令侵权人停止侵权的行为,并且赔偿损失。2、专利侵权的一般是依据造成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进行赔偿的,如果实际损失或者获得的利益难以统计的,...


·合作作品著作权的行使办法是什么?
      合作作品著作权的行使办法是什么?1、合作作品的著作权通常由合作作者共同享有。不管是可以分割的著作权,还是不可分割的著作权,合作作者对整体的合作作品都享有同一个著作权。2、不可分割的合作作品,著作权由其合作作者共同享有,通过协商一致行使权利。不可分割的合作作品,因作品的不可分割性,...


·抢注刚成立里年的公司商标不算抢注
      抢注刚成立里年的公司商标不算抢注 抢注刚成立里年的公司商标不算抢注? 算,构成“恶意抢注”的要件有以下几点: (一)申请人为了谋取不正当利益,这是主观要件 “恶意抢注”申请人是把他人已经使用的商标作为自己的商标提出申请,这种行为的本身,就已经侵占了他人的劳动成果,如果注册...


·可以要求停止专利侵害的情况是什么?
      可以要求停止专利侵害的情况是什么? 一、可以要求停止专利侵害的情况是什么 对于停止侵害这种民事责任形式而言,其构成要件只有一条,那就是:行为人违反法律实施了侵害专利权的行为,而且该行为仍在继续。 二、侵害专利权的条件 所谓侵害专利权的行为,根据我国专利法第五十七条规定,是...


·哪些情况不能授予专利权
      哪些情况不能授予专利权按照专利法规定,一项发明创造只要具备了取得专利的实质条件,就可以获得专利权。但是,为了保护国家、社会和公众的利益,促进国民经济的发展,我国专利法根据专利保护的特点和我国经济、技术发展状况,对一些主题作了不能取得专利权的例外规定。我国专利法规定,不授予专利权的...


·注册商标的保护范围怎么确定
      注册商标的保护范围怎么确定注册商标及时受到了法律的保护,但是也是有一定的范围的,并不是全方位的对注册进行保护。那么您知道我国规定的注册商标的保护范围是怎样确定的吗?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注册商标的保护范围是怎样的 《商标法》第五十一条规定:“注册商标的专用权,...


·书籍著作权保护规定是怎么样的?
      书籍著作权保护规定是怎么样的?书籍著作权保护规定是包括预防著作权侵权措施和著作权认证方法,(一)预防著作权侵权措施著作权也可以采取预防侵权措施,在选择行业协会等第三方平台登记备案,特别是各种草根版权资源选择包括并不限于数字指纹技术 数字水印技术,反盗载技术,融合可信时间戳技术 公...


·恶意抢注商标投诉索赔有什么规定?
      恶意抢注商标投诉索赔有什么规定?《商标法》第63条规定:“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商标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根据我国《商标法》...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