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居间服务合同房产方注意事项有哪些?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居间服务合同房产方注意事项有哪些? 居间服务合同房产方注意事项
   1、居间服务内容要明确
  规范的居间合同会写明中介会提供给购房者怎样的居间服务,具体的服务内容有哪些等等,但是一些不法中介也会利用售房者对居间服务内容不了解的缺陷,而在合同中做手脚,比如少写一些服务内容,或者服务内容不明确等,从而损害购房者的权益。为了避免出现这样的的情况,房产方需要提前了解中介的居间服务内容大概有哪些,以免被蒙骗。
   2、中介的违约责任要明确
  很多时候,居间合同只会对买卖双方的违约责任进行约定,比如如果买卖双方瞒着中介私下交易,便构成了违约,需要向中介方赔偿损失等,但对于中介方的违约责任,常常是不约定或者约定不清,这就让一些中介有了可以推脱责任的借口。因此,购房者为了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应该要坚持在居间合同中明确约定中介方的违约责任。
   3、中介费的支付要明确
  居间合同中要明确中介费的数额以及支付方式,如果约定不清,那就很有可能产生纠纷。一般来说,售房者绝对不能采取一次性付完中介费的方式,因为这样很可能出现中介拿了钱却不认真提供服务的情况出现,所以我们建议,购房者最好与中介约定将中介费的支付与工作进度相结合,完成一部分的工作就支付一部分的中介费,这样就可以保证交易的顺利进行。
   4、签约日期条款要明确
  明确签约日期的意义在于,购房者可以在居间合同中与中介约定,“必须在签约日期的多少日之后便签订正式的房屋买卖合同,若超过该日期,中介须赔偿购房者的损失”等等类似的条款,这样就可以防止中介收了钱之后就不再为购房者提供后续服务的情况出现,而且也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购房者的买房风险。
   5、终止条款或解除条款要明确
  房产交易的时间比较长,手续比较复杂,而在此过程中,售房者可能会由于一些不可抗拒的原因而无法进行交易,所以最好提前在合同中约定好解除条款,这样就可以避免造成违约行为,也不需要赔付对方损失。
  以上就是居间服务合同房产方需要注意的事项,二手房房产方将房子托付给中介让中介帮忙卖房,那么其中中介帮忙售楼的时候需要负责的内容和负责的范围必须明确清楚,还有中介费用,占售房金额的百分比还是其它的计款方式,在合同中都要清楚的列出条款,以免日后双方有争执。


·离婚房子还在按揭怎么办
      现在大多数人买房基本都是婚前付了首付,婚后由夫妻双方共同还贷的,这种房产在实际生活当中的情况是比较多的。因此离婚的时候,由于涉及到房子还在还贷的问题,这种情况下的房产分割就比较复杂了,如果双方不能协商出一个结果的话,只能通过法院解决。那么,离婚房子还在按揭怎么办? 离婚房子还在按...


·一、租房网签备案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一、租房网签备案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1、房屋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产权证上所有产权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3、所有承租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网签信息包括购房者最关心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信息。如企业资质及证书号、银行信用等级、获奖情况、企业地址、法定代表人姓...


·离婚时没取得房产证的房子如何分
      离婚时没取得房产证的房子如何分一、如果在离婚时没拿到房产证的,法院在离婚判决时将会对房产不予处理。 按照目前的情况,要是在离婚时还没取得房产证的大部分是由于现在房子还在还贷中,因此还没拿得房产证。这种情况下,离婚时想要分割房产的话,不管是夫妻一方婚前付了部分房款,婚后共同还贷,或...


·女方陪嫁婚房属于共同财产吗
      女方陪嫁婚房属于共同财产吗 一、女方陪嫁婚房属于共同财产吗? 陪嫁婚房是否属于共同财产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分析,认定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主要看是否在婚后取得的,是否明确夫妻赠与一方或者双方是否有约定等情况而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执行) 第一千零六...


·房屋无偿使用合同范本简单包含哪些内容?
      房屋无偿使用合同范本简单包含哪些内容? 一、房屋无偿使用合同范本简单包含哪些内容? 房屋无偿使用合同简单范本包含的内容主要有:双方的基本信息、租赁房屋的类型、出现争端之后的解决方法等,根据房产税相关规定,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免纳房产税。无租使用其他单位房产的应税单位和个人...


·一、买房子认筹需要注意什么?
      一、买房子认筹需要注意什么?首先要问清楚开盘的时间,开盘方式比如说是排号还是摇号,还是用手机抢号。再者就是认筹金没有选号,能不能退一般都是能退的多长时间退回来。到时候如果选到了房子认筹金抵多少价款。是自动转成定金还是还需要交,最重要的就是一定要分清是认筹金还是定金,如果是定金的话...


·房产证借款抵押借条规定是什么?
      根据法律规定借款方如何写借条?房产证借款抵押借条规定是需要在欠条上面书写借款人的姓名和借款的原因,借款的金额,借款日期以及担保的状况。借条借款人 :姓名____,性别____,民族____,出生年月日______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有时间限制吗?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有时间限制吗? 一、关于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法律法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五条: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


·怎样办理房产继承手续
      由于过去法律意识比较淡薄,房屋所有权关系也比较明晰,因此在继承房屋时,往往不办理手续。但实质上,房产继承引起了房屋所有权转移的法律效果,因此,同房产买卖一样,房产继承也需要办理相关的房屋所有权转移手续。那么怎样办理房产继承手续?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怎样办理房产继...


·私下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有效吗?
      在实际生活中,有过买房经验的就会知道,通常二手房买卖都是甲乙双方私下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那么,私下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有效吗?我国法律对于这种合同承不承认呢?接下来,让的我们在下文中为您详细介绍。 一、私下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有效吗 根据法律规定,一项合法、有效房屋买卖民事法律...


·母亲去世可以继承外公房产么?
      母亲去世可以继承外公房产么?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答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