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敲诈勒索罪与寻衅滋事罪的处罚一样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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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敲诈勒索罪与寻衅滋事罪的处罚一样吗?
  
  一、敲诈勒索罪与寻衅滋事罪的处罚一样吗?
  
  敲诈勒索罪与寻衅滋事罪的处罚是不一样的,两者的处罚规定具体如下:
  
  《刑法》
  
  第二百七十四条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二百九十三条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二、敲诈勒索罪及其构成要件
  
  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实施威胁或者要挟的方法,强行索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行为。
  
  敲诈勒索罪构成要件:
  
  (一)本罪主体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16岁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二)本罪主观方面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必须具有非法强索他人财物的目的。如果行为人不具有这种目的,或者索取财物的目的并不违法,如债权人为讨还久欠不还的债务而使用带有一定威胁成分的语言,催促债务人加快偿还等,则不构成敲诈勒索罪。
  
  (三)本罪客体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不仅侵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还危及他人的人身权利或者其他权益。但这种对人身权益的侵犯是使用威胁、要挟手段的结果。侵犯的对象可以是各种具有经济价值的财物或者是能给行为人带来一定利益的物品,包括动产、不动产、有形财产和无形财产,或者是将能给行为人带来一定利益,或者是可以兑现的各种票证、单据,如提单、债券等。
  
  (四)本罪客观方面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采用威胁、要挟、恫吓等手段,迫使被害人交出财物的行为。
  
  虽然寻衅滋事罪成立后,也有可能会出现公私财产受损的情形,但是一般情形下,寻衅滋事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秩序,且他人实施寻衅滋事行为的初衷,也并不是为了侵犯他人的财产,故此敲诈勒罪与寻衅滋事罪的区别还是比较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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