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选择专利许可方式时需要考虑什么?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选择专利许可方式时需要考虑什么?
  
  一、选择专利许可方式时需要考虑什么?
  
  1、要想更有效地选择许可方式,企业要分析自身对于该项技术的实施的投入、产出与难度。若企业尚不具备成熟的专利技术实施能力,可考虑以独占许可的形式许可给其他企业使用,并以此许可费作为增强研发生产能力的支持。若企业已经具备成熟的技术实施及生产能力,企业可以考虑以普通许可或排他许可的形式许可给其他企业,一起让这个专利技术得到充分的实施,促进行业健康向上发展。
  
  2、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选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规定,按许可方所授予被许可方的权利和范围大小,许可方式如下:
  
  (1)普通许可
  
  专利权人许可他人在规定的时间、地域内享有对许可专利的使用权后,还可以就同一专利在同一时间、同一地域内许可其他人使用,专利权人亦保留实施该专利技术的权利。如源德盛塑胶电子(深圳)有限公司就以授权不同企业以自拍杆专利的形式,每年获得上百万甚至上千万的专利许可费用。
  
  (2)独占许可
  
  专利权人许可他人在规定的时间、地域内享有该专利的使用权,包括专利权人在内的其他人不得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地域内实施该专利技术。合同届满后,专利权人有权实施该专利技术。
  
  (3)排他许可
  
  专利权人许可他人在规定的时间、地域内享有对许可专利的使用权后,除了被许可人和权利人外的第三人不得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地域内实施该专利技术。若专利权人合同约定时间、地域内将该专利的使用权许可给第三人,则该行为构成违约,专利权人需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4)分许可
  
  专利权人许可他人在规定的时间、地域内享有对许可专利的使用权后,被许可人还可以再许可第三方使用该专利技术。专利权人在签订分许可合同时,可以对分许可的条件进行严格约束,降低许可合同纠纷诉讼的可能性。
  
  (5)交叉许可
  
  两个专利权人之间通过协商,有条件或无条件地允许对方在规定的时间、地域内实施自己的专利权。特别是一些大型跨国企业会在不同的国家中部署和储备大量专利,不仅可以用于抵御竞争对手的专利进攻,也可以通过交叉许可的方式与竞争对手达成合作或妥协,将彼此在国内所拥有的专利权许可给对方以换取在国内技术的自由实施。华为公司与苹果公司交叉许可彼此的专利,为彼此避免了诉累,也能为彼此节约数以亿计的专利许可费用。
  
  二、专利许可需要注意什么
  
  1、主体资格审查:合同双方应对合同对方的资产状况、信誉状况以及是否有签订此类合同的合法的主体资格等作调研。
  
  2、双方应弄清合同的性质,合理界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3、当事人应当明确约定对专利技术的验收采取何种方式,可以约定采用鉴定会、专家评估,也可以约定以被许可方认可视为验收通过。
  
  4、专利技术水平较高,专业性较强,因此,在签订合同时,合同用语一定要准确、清楚,对一些关键性的名词术语要作出必要的定义或解释,以免发生歧义。合同条款表述一定要完整、规范。
  
  5、当事人应当明确约定专利实施许可应当提交专利说明书和权项保护范围中所涉及的全部技术内容,包括工艺设计、技术报告、工艺配方、文件图纸等有关内容。
  
  不管是企业还是个人,在获得专利之后,若是想要凭借专利获得经济利益,都是可以将专利授权给其他人使用的。在许可之前,双方当事人可以协商具体的许可方式,协商达成一致之后,需要将协商的内容拟定成协议,一般该协议在签署后就会生效了。
  
  


·商标侵权行为有哪几种
      商标侵权行为有哪几种商标是可以为所有人带来经济利益的,尤其是注册商标、驰名商标等等。由此,现实中不法分子常常实施侵犯他人商标的行为,然后谋取非法利益。对于商标侵权的行为,您知道常见的包括哪些吗?下面,就让我们告诉您商标侵权行为有哪几种吧。 一、商标侵权行为有哪几种 1、未经商...


·哪些行为不属于侵犯著作权的行为
      哪些行为不属于侵犯著作权的行为 究竟哪些行为不属于侵犯著作权的行为?其实我国相关法律中,并没有具体规定哪些行为不属于侵犯著作权的行为,而是对侵犯著作权的行为进行了列举,下面就让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 哪些行为不属于侵犯著作权的行为 《著作权法》第四十六条和第四十七条对于侵犯...


·哪一项不受著作权法保护?
      哪一项不受著作权法保护? 一、哪一项不受著作权法保护? 不受著作权法保护或不适用于著作权法的作品包括: 1、依法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 2、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 3、时事新闻; 4、历法、通用数...


·商标异议流程是什么
      商标异议流程是什么商标异议是指在商标局驳回对商标的注册申请的时候,申请人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在一定的时间内,要求商标局拒绝通过其他人注册该商标,这个是为了保护商标的先注册人的利益。但是,必须是商标局主动提出商标异议才可以保留一定得时间,因此我们需要办理了解商标异议流程的有关事宜。 一...


·商标保护期多长时间,商标保护期限是多久
      商标保护期多长时间,商标保护期限是多久商标属于知识产权当中重要的组成部分,一般普通商标在申请注册后成为注册商标才能获得法律的保护。但是法律对注册商标的保护也是有一定期限的,那到底法律规定的商标保护期多长时间呢?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商标保护期多长时间 商标权的期限也称注册商标...


·在我国商标申请合同模板在我国是怎样规定的?
      在我国商标申请合同模板在我国是怎样规定的? 商标是存在于商品中的一项具有独特性的标志,让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商标是受到法律保护的,当然这种商标必须要经过申请,那么您都想知道在我国商标申请合同模板在我国是怎样规定的?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商标注册申请...


·专利和商业秘密保护期限规定是什么?
      专利和商业秘密保护期限规定是什么?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二十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十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商业秘密无期限限制,但对企业保密制度要求极为严格,否则难以避免公司核心技术外漏。二、法律规定内容是什么?保守商业秘密的义务属于法定的义务,权利人与义务人即使没...


·恶意抢注他人商标法条的规定是什么?
      恶意抢注他人商标法条的规定是什么 一、恶意抢注他人商标法条的规定是什么? 根据我国《商标法》的规定和实践,恶意抢注行为主要可以分为以下几种: 1、 复制、摹仿、翻译他人驰名商标申请注册的行为(《商标法》第十三条)。 2、 代理人或者代表人抢注被代理人或者被代表人商标的行为...


·驰名商标的认定条件都有哪些
      驰名商标的认定条件有哪些根据《商标法》第14条规定,驰名商标的认定条件如下所示:(一)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根据《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第2条第2款的规定,相关公众包括与使用商标所标示的某类商品或者服务有关的消费者,生产前述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其他经营者以及经销渠道中所涉及的...


·对于专利优先权费多少钱?
      对于专利优先权费多少钱? 一、对于专利优先权费多少钱? 优先权项收费,一个优先权交80,两个优先权160 专利优先权是专利申请人就其发明创造第一次在某国提出专利申请后,在法定期限内,又在中国以相同主题的发明创造提出专利申请的,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其在后申请以第一次专利申请的日...


·专利权的客体区别是什么?
      专利权的客体区别是什么?主要在于适用类型不同,专利权的客体是专利法保护的对象,即依法可以取得专利权的发明创造。我国专利法所称的发明创造,是指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1、专利法所称的发明,是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分为产品发明和方法发明。2、实用新型,是对产品...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