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重婚婚姻无效纠纷判决结果出来还能上诉吗?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重婚婚姻无效纠纷判决结果出来还能上诉吗?法院审理宣告婚姻无效案件,有关婚姻效力的判决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不能提起上诉。涉及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的,可以调解。婚姻无效,是指当事人双方不具法定结婚条件或没有履行法定结婚程序而缔结的婚姻,不产生合法婚姻的法律效力。婚姻无效作为一种法律制度,是专门用来解决违法结婚问题的。二、婚姻无效的情形有哪些?无效婚姻是欠缺婚姻成立的法定条件而不发生法律效力的男女两性的结合。婚姻无效可分为当然无效和宣告无效。当然无效是指存在婚姻无效的法定情形时,当事人可以自行主张无效。宣告无效,是说婚姻需要经过宣告确认程序才产生自始至终的法律效力。根据《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实施)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三)未到法定婚龄。第一千零五十二条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第一千零五十四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综合上面所说的,重婚就是属于在有婚姻的情况之下还与他人进行登记结婚,对于此行为就是属于在婚姻无效的范围之内,只要一旦法院给出判决,双方的婚姻也是不会受到保护的,对于在判决了之后即使当事人不服,那么也是没有上诉的可能性。
  
  
  


·夫妻个人财产的认定要怎么进行
      在夫妻财产中具体可以分为夫妻共同财产和夫妻个人财产,而一般夫妻个人财产与夫妻共同财产是相对应的,法律中规定夫妻个人财产完全归夫妻个人处置,离婚时也不参与分割。由此可见,对夫妻个人财产的认定就显得很重要了,那究竟该如何对夫妻个人财产的认定要怎么进行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


·要怎样起诉离婚协议,起诉离婚的流程是怎样的?
      当夫妻一方想离婚另一番不想离婚,或双方岁都同意离婚,但对债权债务干洗午安达成洗衣他们通常会选择委托律师书写离婚诉状,对离婚事由以及希望法院如何判处等事项详细叙述,最后提交离婚诉状。那么,到底要怎样起诉离婚协议,起诉的流程是怎样的呢? 一、离婚起诉状 原告:(基本情况:姓名、性...


·公安机关不服国家赔偿应该怎么处理?
      实践中,公安机关往往会因为错误逮捕等原因给当事人造成身心伤害。对于这种行为,我国法律规定受害人可以请求国家赔偿。但是国家赔偿的请求对象规定严格。公安机关要严格审查其标准。如果对于申请人,公安机关不服国家赔偿。那么就可以不受理当事人的申请。具体操作见下文。 公安机关办理国家赔偿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抚养费的司法解释是什么?
      离婚之后对于双方最大的问题也是最需要去解决的就是关于孩子的抚养问题,如果一方的经济条件拮据的情况下就要需要双方共同承担抚养费。为了避免纠纷法律详细的定义和规定了抚养费的支付,那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抚养费的司法解释是什么?下面我们就详细介绍相关内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抚养费的司法解释...


·离婚后彩礼是共同财产吗?
      离婚后彩礼是共同财产吗根据我国《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规定: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一方或双方受赠的礼金、礼物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具体处理时应考虑财产来源、数量等情况合理分割。各自出资购置、各自使用的财物,原则上归各自所有。夫妻共同财产,原...


·起诉离婚提供的证据包括:
          1、结婚的证明材料(结婚证或婚姻登记机关证明);
    
      2、婚姻基础状况的证明材料。如经人介绍或包办买卖婚姻等证明材料;...


·一、结婚一个月在离婚财产怎么分配?
      一、结婚一个月在离婚财产怎么分配? 会按照男女平等以及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去分配。在分割共同财产时,双方应有平等的权利,不能因为一方经济收入较低、没有经济收入而少分或部分给他(她)财产。目前我国妇女的经济条件和男子相比仍有一定差距,在财产分割上适当照顾妇女和儿童的利益。 第一、...


·离婚后给孩子抚养费多少数额
      离婚后给孩子抚养费多少数额 1、法院根据什么标准确定抚养费?在离婚案件中,人民法院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时,一般是根据以下三大标准来确定: (1)子女的实际需要。 (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 (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2、抚养费给多少,具体数额如何确定?根据司法解释,...


·起诉离婚一方不去法院会判吗
      在起诉离婚的时候,需要夫妻双方都到庭,这样才能对夫妻之间的那些事情查清楚。但要是起诉离婚一方不去法院会判吗?这是很多人都搞不清楚的地方,认为当事人都不齐全,自然就不会对离婚案件作出判决。下文中,我们为你解答这个问题。由于离婚案件非同于一般案件,离婚纠纷除涉及到当事人的人身和财产关...


·离婚应诉辩护词有什么内容?
      离婚应诉辩护词有什么内容?离婚辩护词内容,离婚辩护词由首部、正文、尾部三部分组成。(一)首部1、标题。居中写明“离婚答辩状”。2、答辩人的基本情况。写明答辩人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等。如答辩人系无诉讼行为能力人,应在其项后写明其法定代理人的姓名...


·新婚姻法适用范围是什么?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颁布,《婚姻法》将废止。 《民法典》随着社会发展的需要,也在做出不断的调整,目的就是满足处理婚姻问题的需要,使得处理婚姻问题的时候更加的公平公正。随着《民法典》的出台,《民法典》婚姻家庭编适用范围也发生了变化,并且变化也是不小的,具体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