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无效婚姻怎么办抚养权?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无效婚姻怎么办抚养权?人民法院在宣告婚姻无效后,应就双方子女、财产问题一并解决。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审判人员首先会主持双方就财产分割、子女抚养问题进行调解,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的,制作调解书,双方签字后生效。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依法作出判决。婚姻被确认无效后,可以比照离婚的方式处理子女抚养权的问题。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双方当事人均有抚养、教育子女,承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义务。一方抚养子女的,另一方享有探望权。对子女抚养问题判决不服的,当事人可以起诉,也可以在以后就子女抚养权问题另案起诉。对于宣告无效的婚姻当事人所生的子女,究竞属于婚生子女或非婚生子女,婚姻法对此未予明确,仅笼统规定:“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有关父毋子女的规定。”被宜告无效的婚姻是自始无效的,因此当事人所生的子女应为非婚生子女。也有人认为,对于婚姻的无效或被撤销,子女是无辜的,父母的婚姻对错不应累及子女,因此,为了子女健康成长,保障他们的基本民事权利,参考有关国家及地区立法例,当事人所生子女应视同婚生子女。二、无效婚姻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1、重婚;2、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的;3、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即近亲结婚;4、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人民法院审理宣告婚姻无效案件,对婚姻效力的审理不适用调解,应当依法作出判决,有关婚姻效力的判决一经作出即生效。涉及财产分割及子女抚养的,可以调解,对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的判决不服的,可以上诉。由于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对无效婚姻中的子女的抚养权的归属问题。所以一般来说,无效婚姻中的子女抚养权是由父母双方来进行商议的,确定好由谁获得抚养权,那么抚养权就归谁,如果双方针对于抚养权问题有争议的话,那么最终交由法院来进行判决。
  
  
  


·一、没有结婚同居能退彩礼吗?
      一、没有结婚同居能退彩礼吗?是可以要求退回的;没有结婚,双方不存在结婚的事实。如果收了彩礼,在双方结束关系的时候,男方有权利要求你退回彩礼。法律有规定,彩礼是要以结婚为前提给予的,在男女双方没有办理结婚证结婚,而最后两个要分开,彩礼是要退还的.二、彩礼返还的条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


·什么情况可以拒绝抚养费增加?
      什么情况可以拒绝抚养费增加? 由于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失去经济来源,确实无力按原协议或判决确定的数额给付的、因犯罪被收监改造,无力给付的、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再婚后,继父或继母愿意负担子女所需抚养费的一部或全部的或是增加抚养费无合理理由的可以拒绝增加抚养费。 如何确定抚...


·AA制夫妻婚内财产协议怎么写?
      一份AA制夫妻婚内财产协议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协议内容通常包括以下几点内容: 1、双方基本信息;例如双方姓名、性别、民族、住址、身份证号等。 2、定约依据;例如说本协议依据《婚姻法》、《合同法等相关法律规定订立。 3、列明夫妻双方婚姻财产范围及归属;这个需要特...


·判定抚养事实的标准是什么?
      判定抚养事实的标准是什么 一般父母离婚后法院是会根据情况把孩子的抚养权判给其中一方的。当然大多数情况下双方都是想要拿到孩子抚养权的,那么在双方都对孩子的抚养权提起诉讼的时候,法院会根据什么标准判断孩子的抚养权归谁呢?今天我们就来看一下判定抚养事实的标准是什么。 抚养权主要依据...


·离婚案件中怎么要到高的抚养费?
      夫妻离婚后,如果双方有未成年子女,取得子女抚养权的一方有权向另一方索要一定数额的抚养费。但是,生活中总会有变化,所以就有了提高抚养费的方法问题。所以,很多人就会问:离婚案件中怎么要到高的抚养费?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抚养费确定标准: ...


·夫妻双方离婚孩子怎么判
      夫妻双方离婚孩子怎么判 对于孩子抚养问题,要从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仔细确认双方的情况后判决,但不是仅根据经济状况来判决的。但哺乳期间的孩子一般判给女方抚养,如果不是哺乳期,就要看那方更适合小孩成长并征求小孩本人的意见。如果在今后的抚养期内,一方不适合抚养小孩,另一方可以到...


·离婚双方共同抚养权是否可行?
      在离婚时,夫妻双方需要对孩子的抚养权问题,债权债务的分配问题进行协商,协商一致后签署离婚协议。对于协商无果的情况,可以书写诉状后上诉人们法院。孩子的抚养权问题一直是司法实践中的难点问题,离婚双方共同抚养权是否可行? 一、抚养权的确定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


·起诉离婚需要什么条件,在哪个法院起诉离婚?
      起诉离婚也就是诉讼离婚的另一种说法,实践中不少夫妻会通过起诉的方式来结束婚姻关系,那么您知道起诉离婚需要什么条件吗?相信很多人在这方面都是很陌生的,接下来,就让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吧。 一、起诉离婚需要什么条件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起诉离婚的条件包括: 1、当事人双方领有结...


·婚前财产离婚后怎么分割
      婚前财产离婚后怎么分割 1、有约定从约定,无约定从法定 我国《婚姻法》第十九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十九条规定:“...


·公安机关不服国家赔偿应该怎么处理?
      实践中,公安机关往往会因为错误逮捕等原因给当事人造成身心伤害。对于这种行为,我国法律规定受害人可以请求国家赔偿。但是国家赔偿的请求对象规定严格。公安机关要严格审查其标准。如果对于申请人,公安机关不服国家赔偿。那么就可以不受理当事人的申请。具体操作见下文。 公安机关办理国家赔偿案...


·一、扬州打离婚官司律师的收费标准是什么?
      一、扬州打离婚官司律师的收费标准是什么? 律师代理费各地存在差异,不同律师具体收费也有差异,具体要和律师协商确定。律师费一般根据案子涉及的金额,按当地的律师服务标准中规定的比例来计算代理费。根据案件性质、标的、复杂程度等收取。 以下标准仅做参考: 1、不涉及财产或无财产争...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