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签订了劳动合同自离没有工资吗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劳动者自离的,是有工资的,如果用人单位拒绝支付其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或者申请劳动仲裁。如果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因为劳动者的离职给用人单位造成一定损失的,用人单位是可以要求劳动者进行一定赔偿的。如果是给用人单位工作,有两个途径可以要求支付工资:1、劳动者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投诉;优点:方式简单。缺点:各地执法力度可能不是很大;2、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如果是以拖欠工资提出的解除劳动关系,还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优点:除了工资外,还可以主张经济补偿、双倍工资等,并且一般都可以最终解决;缺点:申请劳动仲裁就是打劳动官司,程序稍多,需要专业人士指导。如果是给个人工作,不算劳动关系,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诉该个人老板,要求支付劳动报酬。《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八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工资支付暂行条例》第十六条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工作前,应该协商具体的工作时间、工作内容、工作保护等劳动事宜,一旦出现纠纷时双方进行协商进行办理,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举报,要求劳动部门审理劳动纠纷案件。
  
  
  


·国家规定延时加班工资标准?
      国家规定延时加班工资标准? 一、国家规定延时加班工资标准应该怎样计算 在工作时延长劳动时间的,应支付不低于劳动者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 加班是要给付加班费的,国家规定加班费标准如下: 在法定节假日期间,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支付不低于劳动者工资的300%的工资报...


·一、劳动合同续签什么时间开始操作,怎么操作?
      一、劳动合同续签什么时间开始操作,怎么操作? 劳动合同续签在合同到期前一个月内进行合同的续签,一般是与公司的人事部进行续签的工作。 二、劳动合同续订的情形 劳动合同续订可以有法定的情形,也可以有劳动合同约定的情形。例如,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续订的情形主要有...


·绩效不好的员工可以辞退吗
      绩效不好的员工可以辞退吗?1、如果绩效考核不合格认为是不能胜任工作,那么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且没有经济补偿。2、与员工签订的劳动手册里是否有关于绩效考核不合格,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条文公司的正式文件里有相关规定的,并明文展示给员工看过的如果有的话,可以按照相关约定或规定予以...


·国企病退工资如何计算 怎么计算病退工资
      很多人认为在国企、央企工作就算是有了一个铁饭碗了,确实,在这些国有单位上班的,福利待遇是真的好。不仅仅是平时的工资报酬高于一般的私人企业,就连病退之后的工资也是有点高。那一般国企病退工资如何计算呢?请结合下文内容进行具体了解吧。国企病退工资如何计算怎么计算病退工资企业退休职工基本...


·雇用童工的法律责任都有哪些
      童工在我国一般是指那种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而对于童工我国是提供了较为全面的保护,其中明确规定用人单位是不可以招录、使用童工的,否则就要承担不利的法律责任。那究竟单位雇用童工的法律责任都有哪些呢?详细内容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非法使用童工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承担以下法律责任:...


·劳动合同解除后效力终止了吗
      劳动合同解除后效力终止了吗 一、劳动合同解除后,并不一定意味着终止 劳动合同终止与解除的结果都是劳动关系的结束,双方当事人之间相对于该劳动合同而形成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应随之消灭。 两者的区别在于: 1、劳动合同的解除是劳动合同的提前终止; 2、是否支付经济补偿金不同。在...


·工伤四级每月伤残待遇是怎样的
      工伤四级每月伤残待遇是怎样的1、四级工伤伤残等级赔偿标准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无论是否退职工伤机构均需向职工支付,若未参加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支付。(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


·工伤鉴定下来赔偿款多久可以拿到赔偿金?
      一般公司员工在申请了工伤申请认定之后最关心的事情就是到底什么时候能拿到赔偿金,因为很有可能那笔赔偿金是用来交医院的医疗费的,也可能是维系一家人生活的费用,所以赔偿费问题对于申请工伤认定的人来说是非常重要的,那么到底工伤鉴定下来赔偿款多久可以拿到赔偿金呢,下面是我们为您整理的相关资...


·工程建设纠纷有哪些
      工程建设纠纷有哪些类型? 一、建设工程民事纠纷 1、民事纠纷的特点: (1)民事纠纷主体之间的法律地位平等; (2)民事纠纷的内容是对民事权利义务的争议; (3)民事纠纷的可处分性。 这主要是针对有关财产关系的民事纠纷,而有关人身关系的民事纠纷多具有不可处分性。在建设工程领域,...


·签劳动合同是属于编制吗?
      签劳动合同是属于编制吗 事业单位编制现在也都是需要签聘用制合同的。具体您所指的劳动合同要具体看招聘公告和招考单位的招聘情况而定了,具体是公益岗位,编外人员,工勤等等有很多种。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


·单位辞退员工能领失业金吗
      一、单位辞退员工能领失业金吗被公司辞退属于劳动者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只要劳动者其它条件符合规定,就可以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按规定享受其他各项失业保险待遇:(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2...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