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对假释和判处拘役缓刑的区别有哪些?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一、对假释和判处拘役缓刑的区别有哪些?
  
  1、两者性质不一样。缓刑是刑罚裁量制度,假释是刑罚执行制度。
  
  2、适用对象不一样。缓刑适用于拘役,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而假释适用于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
  
  3、结果不一样。缓刑是有条件地不执行原来的刑罚,缓刑期满,原刑罚不再执行。而假释是提前释放,有条件不执行原来的刑罚。
  
  4、作出决定时间不一样。缓刑是判决时候作出,假释是服刑期间作出。
  
  5、两者的实质适用条件不一样。缓刑实质条件是犯罪情节轻微,悔罪态度好;假释是认真遵守监狱规定,积极劳动改造,的确不至于再危害社会。
  
  二、缓刑的适用条件有哪些?
  
  (一)适用缓刑的对象必须是被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
  
  (二)犯罪分子确有悔改表现,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即法院认为不关押也不致于再危害社会。以上两条缺一不可。
  
  (三)刑法规定,对累犯,不论其刑期长短,一律不能适用缓刑。
  
  三、提请假释的程序是怎么样的?
  
  (一).由执行强制劳动改造的监狱向所在地中级人民法院提出假释建议书,并复以下材料:
  
  1、罪犯评审鉴定表;
  
  2、罪犯奖惩表;
  
  3、终审法院判决书和裁定书;
  
  4、历年减刑裁定书复印件;
  
  5、罪犯确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的具体材料;
  
  6、未成年或者老残(自伤自残除外)的材料。
  
  7、对无期徒刑假释建议书应当先报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局同意后再提出假释建议。
  
  (二)、监狱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收到监狱的假释建议书后审查其材料是否齐全、手续是否齐备、程序是否合法;
  
  (三)、人民法院在审查案件材料后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罪犯裁定予以假释
  
  综合上面所说的,假释和判处拘役缓刑两者都是属于在监外执行的刑期;但对于两种也是有很大的区别,假释必须要在犯罪人员刑满了二分之一之后才能进行申请的,而对于缓刑只要犯罪人员符合条件就可以依法的进行办理,所以,两者有相似的地方,也是有不同的情形。
  
  
  


·职务侵占罪共犯情节有哪些?
      职务侵占罪属于公诉案件,同时行为人主观方面也是存在直接故意,即存在非法占有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财物的故意。而在职务侵占罪当中也是可能存在共同犯罪的,那么职务侵占罪共犯情节有哪些呢?我们为您做详细介绍。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贪污、职务侵占案件如何认定共同犯罪几个问题的解释》对于...


·刑法中关于渎职罪及其犯罪构成的规定是怎样的?
      刑法中关于渎职罪及其犯罪构成的规定是怎样的?刑法规定满足渎职罪的犯罪构成之后会被判处有期徒刑,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


·依法被刑事拘留期限多少天
      刑事拘留期限多少天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3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1日至4日。所谓特殊情况指案件比较复杂,或者在交通不便的边远地区,3日以内难以报请批捕的。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


·浙江省诈骗罪数额是多少?
      浙江省位于我国东部沿海地区,属于经济发达地区,但是,也是诈骗高发地区,有些不法分子总是以合法的手段妄想谋取非法的利益,于是各种披着合法外衣的非法事件层出不穷,诈骗就是其中一种,浙江省诈骗罪的数额也不计其数,我们今天要探讨的,就是关于浙江省诈骗罪数额是多少的话题,我们一起学习一下。...


·单位受贿罪与受贿罪有哪些区别
      单位受贿与受贿罪虽然在客观要件、客体要件、主观要件都具有相同点,但是它们还是有所区别的。那么,单位受贿罪与受贿罪的区别有哪些呢?在司法实践中,具体我们该怎么区分单位受贿罪与受贿罪呢?针对以上问题,下文将一一为您展开详细介绍。 一、单位受贿罪与受贿罪有哪些区别 单位受贿罪,是国...


·并案处理刑事诉讼法的条件是什么?
      法院是一个公平公正的地方,人们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遇到一些纠纷,都希望通过法律的手段来解决,以至于法院的案件堆积成山,法院的工作压力巨大,并且司法资源短缺,针对这一现象,法院一般会将案件相似或相同的并案处理。那么并案处理刑事诉讼法的条件是什么?并案处理刑事诉讼法的条件是什么《...


·故意毁坏财物罪积极赔偿可以判缓刑吗?
      故意毁坏财物罪积极赔偿可以判缓刑吗?故意毁坏财物罪属于轻罪,赔偿后得到被害人谅解的,如果毁坏财物的金额不大,有机会判处缓刑。但缓刑也是有罪判决。《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


·组织卖淫罪的卖淫方式包括哪些?
      您问的,组织卖淫罪的卖淫方式,其实是想问组织卖淫罪中什么样的卖淫行为,可以定性为组织卖淫罪。组织卖淫罪是刑事犯罪中的重罪,它是为惩罚组织卖淫行为的组织者。下面我们为您解答。 一、组织卖淫罪的卖淫方式有哪些? 组织卖淫罪,是指以招募、雇佣、引诱、容留等手段,纠集、控制多人从...


·刑事责任年龄从哪天开始算
      根据规定,要追究行为人刑事责任之前,要求行为人达到规定的刑事责任年龄。通常情况下要求行为人已满16周岁,那这个刑事责任年龄从哪天开始算呢?对此,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刑事责任年龄从哪天开始算 刑法规定的负刑事责任年龄应从哪天起计算? 刑事责任...


·嫌疑人有抑郁症可以申请缓刑吗
      嫌疑人有抑郁症可以申请缓刑吗 一、嫌疑人有抑郁症可以申请缓刑吗? 有抑郁症不是判缓刑的法定条件,也不是从轻处罚的法定理由,要满足缓刑的法定条件才能判缓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七十二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


·刑事案件退回补充侦查最多有几次
      一、刑事案件退回补充侦查最多有几次?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五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认为可能存在本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的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情形的,可以要求其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作出说明。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