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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助侵犯著作权是否要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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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帮助侵犯著作权是否要承担责任
  
  一、帮助侵犯著作权是否要承担责任
  
  依据我国《侵权责任法》的规定,教唆,帮助他人实施侵权行为的,教唆、帮助人要承担相应的债权责任。
  
  新的《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侵权责任法》有效时期为2020年12年31日止,届时与《民法典》相冲突的条款失效,由新颁布的司法解释替换。
  
  《民法典》生效前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第八条 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第九条 教唆、帮助他人实施侵权行为的,应当与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
  
  教唆、帮助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侵权行为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该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未尽到监护责任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二、著作侵权表现特征有哪些
  
  1、侵权对象的多重性
  
  著作权具有权利的多重性及可分性特点,包含著作财产权和著作人身权,其中著作财产权又包含复制、表演等十多项权利。上述权利既可独立行使,也可结合行使。相应地,著作权侵权行为的侵害对象,也会表现出这些特点:一是财产权与人身权同时被侵害;二是多项财产权与人身权同时被侵害。此外,著作权侵权行为的侵害对象还包括合同债权,如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
  
  2、被侵害主体的特定性
  
  侵权行为所侵害的主体,一是对作品依法享有著作权的著作权人,包括作者和其他著作权人。其他著作权人包括通过继承、接受遗赠、根据委托关系而获得著作权的权利人,即作品使用权利的受让人,如享有专有著作权的人。这些都是与著作权有着直接或间接联系的特定主体。
  
  3、侵权行为表现为使用他人作品的非法性
  
  一是使用他人作品未经权利人允许;二是使用他人作品无法律根据,包括不按著作权法规的使用条件使用他人作品。
  
  4、侵权形式的多样性
  
  一般的民事侵权行为有一人单独实施的侵权行为和两人或两人以上因共同过错实施的共同侵权行为两种形式。在著作权侵权行为中,除这两种形式外,还存在第三种状态,即由数个行为人分别对同一权利人进行的侵害。
  
  作品有著作权是受法律保护的,只有在经过权利人同意的情况下,进行使用作品才不算被侵权。作品的著作权是可以进行转让的,转让得到的报酬是要缴纳个税的,是按照特许权来计算个税,按照次缴纳就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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