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女方提出离婚是否分割财产?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女方提出离婚是否分割财产?
  
  根据《民法典》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以下简称《财产分割意见》)的规定,结合司法实践,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1、男女平等原则。男女平等原则既反映在《民法典》的各条法律规范中,又是人民法院处理婚姻家庭案件的办案指南。该原则体现在离婚财产分割上,就是夫妻双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平等地承担共同债务的义务。
  
  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这里的“照顾”,既可以在财产份额上给予女方适当多分,也可以在财产种类上将某项生活特别需要的财产,比如住房,分配给女方。毕竟从习惯势力上、从传统因素的影响所造成的障碍上、从妇女的家务负担、生理特点上讲,离婚后一般妇女在寻找工作和谋生能力上也较男子要弱,更需要社会给予更多的帮助。同时,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要特别注意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权益。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不能列入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3、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在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不应损害财产效用、性能和经济价值。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产资料进行分割时,应尽可能分给需要该生产资料、能更好发挥该生产资料效用的一方;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活资料进行分割时,要尽量满足个人从事专业或职业需要,以发挥物的使用价值。不可分物按实际需要和有利发挥效用原则归一方所有,分得方应依公平原则,按离婚时的实际价值给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4、权利不得滥用原则。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不得把属于国家、集体和他人所有的财产当作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不得借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名义损害他人合法利益。
  
  5、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予补偿。这是司法实践经验的总结,符合夫妻关系和婚姻生活本质的要求,有利于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综合上面所说的,离婚是任保一方都可以提出来的,这个与是否分财产没有任何的关系,只要双方协商好了离婚,那么就会涉及到财产的分割,因此,在分割之前就一定要先认定好共同财产还人个人的财产,这样分割出来的财产才不会引起纠纷。
  
  


·妻子起诉当官丈夫重婚是否可以?
      妻子起诉当官丈夫重婚是否可以?妻子起诉当官丈夫重婚是可以的。重婚罪是刑法中的自诉案件,法院对自诉案件秉承不告不理原则,也就是说当发现丈夫触犯了重婚罪时,妻子需要自己去法院起诉,法院才会受理,而不是像其他公诉案件一样司法机关会直接介入。因此,当丈夫重婚时妻子要自己去法院起诉。那么妻...


·对于婚前财产的界定
      对于婚前财产的界定,有许多值得您注意的地方。从法律中的定义来看,婚前财产通常是指在结婚前,夫妻中的一方就已经拥有全部所有权的财产。另外也要注意,这些财产不因结婚而改变其权属。即使夫妻已经结婚了几十年,但一开始就属于婚前财产的,也不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变为双方的共同财产,所以这点各位...


·宣布婚姻无效怎么取证?
      婚姻对即将成为夫妻的男女来说是一辈子的大事、喜事,但在现实中,并不是所有的婚姻绝对都是甜蜜而幸福的,有少数婚姻从一开始就是不幸和伤痛的,甚至是非法的,有些没有责任感的花心男女视婚姻为儿戏,与多个不同异性建立婚姻关系,有些是受封建习俗毒害导致近亲结婚,有些是刻意欺骗、婚前隐瞒病情的...


·女子离婚不要抚养权可以吗?
      女子离婚不要抚养权可以吗?女子离婚不要抚养权也是可以的,女方可以在离婚时和男方协议分割属于两位的共有财产和债务,女方需要支付孩子的抚养费,具体支付额度和支付办法需要双方当事人自行协议解决,原则上是女方需要支付月收入的20%--30%。女方在离婚后有探视子女的权利,男方需要配合协助...


·天津河北区民政局离婚登记办理材料有哪些?
      天津河北区民政局离婚登记办理材料有哪些? 一、天津河北区民政局离婚登记办理材料有哪些? 1、当事人持有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的结婚证;(居民身份证与常住户口簿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应当一致;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先到有关部门更正。居民身份证或者常住户口簿丢失,当事人应当先...


·如何打离婚官司
      如何打离婚官司 起诉离婚前应该了解并且准备以下情况、以及证据材料: (一)对方基本情况: 1、对方年龄,工作单位及职务,具体住址; 2、对方的弱点是什么,对此事件,有无具体的担心; 3、对方在生活中是否有什么劣习,如吸毒等。 (二)感情破裂清单: 1、认识时间及方式...


·一、父母赡养费抚养费标准是什么?
      一、父母赡养费抚养费标准是什么?父母赡养费抚养费标准是按照承受的能力,还有就是实际的需求来进行判断的,有关法律规定,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中国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赡养费的计算。首先计算子...


·签订婚前财产协议要注意什么
      有的男女在领证之前会就各自的财产先签订一份协议,其中自然主要就是对财产的约定,这样做也是为了避免日后因为财产产生纠纷,从而影响到双方之间的感情。但是在签订婚前财产协议的时候,也是有需要注意的地方。那究竟此时要注意什么呢?下面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一、签订婚前财产协议要注意什...


·分居几年算自动离婚?
      分居几年算自动离婚? 首先,在这里纠正大多数人的一个错误认识,在生活中很多人都认为夫妻分居满一段时间后就自动解除婚姻关系了,其实,这种想法是错误的,是没有法律依据的。我国法定的离婚方式只有两种: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其他方式离婚法律是不承认的。因此,不管夫妻分居几年都是不能自动离婚...


·夫妻分居协议书该怎么写
      夫妻在感情不和的情况下,可以先分开一段时间双方冷静一下,这样也能想清楚之后的路该怎么走,婚姻关系是否还有必要继续下去。而在分居的时候为了避免日后出现不必要的纠纷,最好是签订协议,那这个夫妻分居协议该怎么写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什么是夫妻分居协议? 所谓分居协议书...


·一方使用虚假身份证登记结婚,如何离婚?
      1、使用假身份证进行婚姻登记虽然也可能有效,但却潜藏着风险,一旦双方感情出现危机,使用假身份证进行登记的一方往往没有什么负担,通常一走了之,对另一方的离婚诉求置之不理,另一方该如何救济呢?本人认为 ,受害一方婚姻当事人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获得救济。(一)符合婚姻法第十条规定的无效婚姻...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