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引起合伙企业解散的事由是什么?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引起合伙企业解散的事由是什么
  
  一、引起合伙企业解散的事由是什么
  
  合伙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解散:
  
  (一)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经营;
  
  (二)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
  
  (三)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四)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三十天;
  
  (五)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
  
  (六)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原因。
  
  同时,对于有限合伙企业,仅剩有限合伙人的,应当解散。
  
  二、解散合伙企业后由谁清算
  
  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合伙企业在解散时,必选要进行清算,且合伙企业解散,应当由清算人进行清算。因此,企业散伙确定清算人是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情。
  
  通常情况下,可以通过以下方式确定清算人或清算组:
  
  1、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
  
  2、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可以自合伙企业解散事由出现后十五日内指定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或者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
  
  3、自合伙企业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在实践中,只要在确定合伙企业清算人之后,就可以开展清算工作了。一般清算人在进行清算时,都需要清算以下事宜:
  
  1、清理合伙企业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2、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合伙企业未了结事务;
  
  3、清缴所欠税款;
  
  4、清理债权、债务;
  
  5、处理合伙企业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6、代表合伙企业参加诉讼或者仲裁活动。
  
  同时,在清算结束后,清算人应当编制清算报告,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在十五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报送清算报告,申请办理合伙企业注销登记。
  
  自合伙企业发生法定解散事由,到最终企业资格终止有一个法定的过程。中间应对合伙企业的债权、债务清算,并结算合伙人内部关系。待合伙企业清算程序结束后,应依法办理合伙企业的注销登记。合伙企业注销后,原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债权人仍可向普通合伙人进行追偿。
  
  


·小微企业融资服务的内容是怎么样的?
      小微企业融资服务的内容是怎么样的? 融资,就是融合资金,融资在现实生活中您应该都有听说过的,对于企业的融资,一般都通过两种方式进行,首先一般会通过对公司的股份发售的方式融资,还有就是债券的发售,然后给予买受人一定的利息。那么小微企业融资服务的内容如何? 一、小微企业融资服务 ...


·企业分立的账务处理方法有哪些
      企业分立的账务处理方法有哪些? 一、税务处理原则 无论是存续分立还是新设分立,119号文按股权价款支付方式的不同,将其又进一步分为免税分立和应税分立。 1、免税分立的税务处理。如果分立企业支付给被分立企业或其股东的交换价款中,除分立企业股权以外的非股权支付额不高于支付的股权票...


·公司法最新全文的司法解释是怎么样的?
      公司法最新全文的司法解释是怎么样的?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公司法长春不适用于当前的社会情况,因此我国政府对公司法不断的进行修订,同时,也不断的颁布新的司法解释,以解答企业关于新公司法的问题。那么,公司法最新全文的司法解释是怎么样的?这就由我们为您进行简单介绍吧。 一、基本情况 ...


·公司法定代表人能否作原告
      公司法定代表人能否作原告?按实际情况,公司法定代表人作为原告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十条 法人的法定代表人以依法登记的为准,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不需要办理登记的法人,以其正职负责人为法定代表人;没有正职负责人的,以其主持工作的副...


·企业法人股权转让如何避税 经营企业的都知道,企业的法人是很
      企业法人股权转让如何避税 经营企业的都知道,企业的法人是很重要的,企业法人的股权问题一直都是很受关注的,有些时候企业法人的股权因为一些变故需要转让,转让的时候是需要缴纳税费的,那么企业法人股权转让如何避税?今天我们你就给您详细说说。 企业法人股权转让如何避税 股权转让过程中...


·证券公司法的管理办法是如何规定的?
      证券公司法的管理办法是如何规定的? 为了增强我国社会经济市场的竞争能力,国家鼓励各社会主体创设企业单位,证券公司法是其中较为常见的一类企业类型,为了规范市场经济环境,国家立法机关制定了证券公司法的管理办法,各公司都必须参照该管理办法的规定从事经济管理活动。 证券公司管理办法 ...


·设立分公司可行性报告如何书写
      设立分公司可行性报告如何书写随着商业竞争的日渐激烈,各大企业致力于提高竞争力,扩大企业规模,抢占未开发市场。其中成立分公司成为各大企业的发展方式之一,成立之前各公司会进行相关调研,那么设立分公司可行性报告如何书写呢,给您答疑解惑。 一、写明成立该分公司的背景 在报告开篇写明设立分...


·股东未按公司章程出资纠纷应如何处理?
      股东未按公司章程出资纠纷应如何处理?未适当履行出资义务主要包括不完全履行、迟延出资、瑕疵给付、出资不实的情况。1、不完全履行。股东不按规定的数额足额缴纳出资、未交付(未足额交付)实物或者未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的情形。2、迟延出资。也称逾期出资,它是指股东能够履行出资义务,但未按照公...


·公司与个人签订合同承担违约责任的条件是什么
      公司与个人签订合同承担违约责任的条件是什么 一、承担违约责任的条件是什么? (1)要有不履行合同的事实(这是认定违约责任的前提条件),主要包括:    ①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或报酬的;    ②当事人迟延支付价款或报酬的;   ③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


·辞职公司要求违约金吗?
      辞职公司要求违约金吗? 一、辞职公司要求违约金吗? 辞职一般不需要支付违约金。除了“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劳动者违...


·新《公司法》的验资规定都有哪些?
      新《公司法》的验资规定都有哪些? 一、新《公司法》的验资规定都有哪些 新公司法实收资本到位是否需要验资 绝大多数公司不再需要验资。直接到工商局去登记就可以了。 新公司法删去了原公司法的第二十九条。原公司法第二十九条规定,股东缴纳出资后,必须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