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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离婚财产分割不配合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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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离婚财产分割不配合怎么办?
  
  离婚财产分割不配合那么就只能采取起诉的方式办理离婚手续了,起诉离婚的手续具体如下:
  
  1、写离婚起诉状
  
  (1)在开头写明被告和原告的基本情况,具体是指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和住所地;
  
  (2)写明诉讼请求,一般在起诉离婚中会涉及如下几个方面的请求:1、请求法院判决离婚;2、有关孩子的抚养问题,包括由谁抚养,抚养费的多少以及探望孩子的时间和方式等;3、有关财产分割方面的请求;
  
  (3)书写事实与理由,概括一下双方何时结婚、何时生子,因何原因离婚等情况。
  
  (4)具状人的姓名和日期。
  
  离婚起诉状可以是书面形式,也可以是口头形式,口头到法院起诉的,法院会做记录,需起诉人签字或盖章。
  
  2、准备诉讼需要的证据
  
  这里所讲的证据主要是指,结婚证、身份证、孩子的户口或出生证原件和复印件,相关财产方面的证据,包括房产证等的原件和复印件。
  
  3、拿着之前准备好的起诉状2份,证据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2份,到被告户籍所在地或双方居住1年以上的住所地所在的法院起诉,到立案庭办理相关手续。
  
  4、立案庭审查是否受理该离婚案件,并交纳诉讼费用,回家等通知。
  
  5、法院受理了该离婚案件后,将在法定的时间内向对方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及其他材料。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
  
  6、离婚调解是法律规定的必经程序,所以如果对方同意离婚,法院会组织双方进行离婚调解,也可能是在庭前组织调解也可能是在开庭时首先问双方是否愿意调解。调解成功的,发民事调解书。如果不同意离婚或者调解不成功的将继续开庭。
  
  7、开庭时,双方都可以委托律师或其他代理人,法院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诉讼请求判决是否准予离婚,以及对有关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方面做出判决。这时,法院可能判决离婚也可能判决不予离婚。一般对于第一次起诉离婚的,被告又不同意离婚,法院会判决不予离婚。
  
  二、起诉离婚需要的证件
  
  1、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3、起诉书
  
  起诉书应包含原告、被告的身份基本情况、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等内容。
  
  4、1寸照片一张
  
  若是男方或者是女方对于财产的分割、抚养权的确定等方面存在争议,那么是不能采取协议的方式办理离婚手续的,这是由于此种情形民政局不会颁发离婚证。故此在不可调和的争议发生之后,可以由男方或者是女方向法院提出离婚的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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