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县城离婚后抚养费是多少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县城离婚后抚养费是多少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7条规定: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2、有固定收入的,给孩子的抚养费根据其月收入20%~30%的比例,给孩子抚养费,如果是负担两个孩子的抚养费,那数额会相对提高一些,而实际的抚养费也可以根据孩子的生活需要,以及双方父母的给付能力,也会结合当地的生活水平来确定。3、对于没有固定收入的父母,离婚后孩子抚养费怎么算呢,没有固定收入的人群计算抚养费,会根据当地的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而以上条件同样可以作为参考,如果情况较为困难的父母一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降低抚养费,也会更具条件优越的父母一方,提高抚养费。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8条规定: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如果遇到其中一方下落不明的,可以用其留下的财物进行抵扣抚养费,而支付抚养费的形式一般都是按月供给,如果有条件的也可以一次性付清。二、净身出户还给抚养费吗净身出户一般多发生在男方入赘女方家庭中,按照我国《婚姻法》来讲,这种要求是没有法律依据的。如果离婚约定,净身出户的,不再承担孩子的抚养费。没有约定的,支付抚养费是你的义务。《婚姻法》第二十一条: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父母双方都有抚养、教育孩子的义务,离婚时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需要根据实际收入支付孩子抚养费。离婚时夫妻双方对孩子抚养权归属可以协商约定;一方放弃孩子抚养权,另外一方愿意抚养孩子,双方可以就孩子抚养权达成一致意见。双方都希望抚养孩子,或者双方都放弃抚养孩子,可以通过法院起诉离婚并处理子女抚养权问题。法院一般是根据双方的抚养意愿、抚养条件、有无不良嗜好等综合因素考量,将孩子抚养权判决给对孩子成长较为有利的一方,另一方根据收入情况支付抚养费。
  
  
  


·国家赔偿责任分类包括哪些?
      在当今这个社会,老百姓普遍都知道,教育孩子的时候是有错一定要勇于承担责任,并且对此作出一些补偿,与此相同的是,在现实生活中,往大的方面来说,国家如果在一些场合作出对公民不利的事情,也是应该积极承担责任,并且进行赔偿。那么,国家赔偿责任分类包括哪些?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这...


·婚内一方向另一方借款,借款是否成立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可以约定婚内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归属,包括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夫妻之间的借款协议能否有效,须满足以下条件: 在认定婚内借款关系是否成立时,不能仅仅依据夫或妻出具的借条,还要看是否实际发生夫妻一...


·未成年子女抚养权的归属怎么确定
      通常在夫妻离婚的时候才会说到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问题,此时这个问题是必须要作出处理的,否则的话夫妻也不能离婚。那么实践中抚养权的归属怎么确定呢?夫妻又该如何争夺子女抚养权?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抚养权归属怎样确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


·一、夫妻财产共用部分有哪些内容?
      一、夫妻财产共用部分有哪些内容? 夫妻财产共用部分主要包括: 1、夫妻双方或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通过劳动所得的财产。如工资、承包收益及从事多种经营的收益等。 2、夫妻双方或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通过继承、遗赠、赠与和其他合法途径(如股息、利息、红利、专利权所得、稿费等)...


·协议离婚抚养权确权应该如何进行?
      现代社会,人们的生活方式越来越自由,思想也越来越开放,同时离婚的人也变得多了起来,离婚分为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一般没有大争议的话都会协议离婚。离婚涉及到孩子的抚养权问题,那么,协议离婚抚养权确权应该如果如何进行?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协议离婚抚养权确权的相关问题。 一、协...


·家属收到批捕通知书什么时候收到?
      家属收到批捕通知书什么时候收到?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执行逮捕后,除无法通知的以外,应当在逮捕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至于犯罪嫌疑人家属多久会收到批捕通知书,具体还要看信件的在途寄送情况的。 《刑事诉讼法》 第九十三条 公安机关逮捕人的...


·一方起诉离婚要哪些材料之——必备材料
      一方起诉离婚要哪些材料之——必备材料 (1)原告方的身份证原件,审核完即归还原告。(2)双方夫妻关系的证明,一般可提供结婚证和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3)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明,一般提交财产清单即可,具体在开庭时提交也可。(4)有子女的还应当提交子女的出生证明、户口簿。(5...


·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后会分给后代吗
      夫妻共同财产分割会分给后代吗?不少夫妻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时候都会有此一问,而这里的后代往往是指他们的子女。关于这方面的问题,我们收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 一、夫妻共同财产分割会分给后代吗 家庭财产的分割是可以分给孩子,夫妻二人可以随意处分共同财产,只要不违反...


·婚内子女抚养协议书是否有效?
      婚内子女抚养协议书是否有效?婚内抚养权的公证一般公证处是不会受理的,如果受理了,那么这种协议是有效的。如果公证处没有受理,那么婚内的这种关于孩子抚养的协议则无效。因为:1、只有离婚才涉及到孩子抚养,而孩子抚养人的确定以对孩子成长健康有利为原则。2、这种协议不适用于合同法调整,因为...


·拐骗少女判几年
      拐骗少女判几年 《刑法》第二百四十条 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知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道财产: (一)拐卖妇女、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 (二)拐卖妇女、儿童三人以...


·离婚了三金要给男方吗?
      离婚了三金要给男方吗? 一、离婚了三金要给男方吗? 不需要分割。 三金属于婚前的条件赠与。当结婚的条件达成,赠与就成立。属于女方婚前个人财产,离婚后不需要进行分割。 根据法律的规定,除非存在以下情形,女方才需要返还三金: 1、双方根本未办理结婚登记; 2、结婚后一直未...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